公司法复习知识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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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单选(共20题每题1分)1、 典型的资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2、 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董事会职工代表由:民主选举3、 公司的成立时间应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营业执照之日起4、 下列出资形态符合公司法的是:非专利技术5、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属于:资本维持原则6、 公司债券的承销人是:投资咨询公司7、 公司接受捐赠的资产应计入:资本公积金8、 某公司打算与另一公司合并需经过:2/3以上同意9、 有限责任公司因章程问题解散,清算组合是由:股东组成10、 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股企业比有一特点:具有法人资格11、 公司解散分为自愿解散与强制解散,属于自愿强制解散的:宣告破产12、 甲乙两人拟设立一公

2、司,甲乙丙三人甲为董事长递交的申请文件:甲乙丙身份证明多选(共10题每题2分)1、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货币 实物 工业产权 非专利技术使用权(ABCD)2、 国家公务员不得担任公司的:ABCD3、 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物的:ABCD4、 公司_人员发生变动要备案:董事 监事 总经理5、 可以成为投资公司的:事业单位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6、 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各种中不得含下列内容和文字:ABCD7、 企业申报年检必须提交下列文件:ABCD8、 公司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办理注销登记: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股东会决议解散9、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办理注销登记:

3、企业法人歇业 被撤销 宣告破产10、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载明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注册资本名词解释(共3题每题3分)1、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2、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出资或股份而设立公司。3、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下属控股企业与公司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资产交易、投资、债务等方面发生的交易。4、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可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5、 公积金是指为了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巩固公司财务基础、转化为公司资本而从公司营业的税后利

4、润中提取的积存于公司的金额。6、 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简答题(共3题每题5分)1.公司破产的法律特征1.公司作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存在两个以上的债权人3.使债权人得到公平的满足4.按诉讼程序处理。2.记名公司债券与无记名公司债券在转让方式上有何不同? 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方式略为繁复,流动性差,但不易为人冒领,安全性强。无记名公司债券转让方便,流通性强,但安全性较差。3.股东大会的性质,基本特征及其对董事会的监督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决策权 基本特征:有全体股东组成,是非常设机构,是集中反映股东意志的机构。 董事会由它选举产生,受它监督:1.董事会向股东大

5、会报告工作,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3.董事会的成员不称职时,股东大会决定更换4.简述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 公司的设立是指设立人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与程序,为取得生产经营资格、组建企业所实施的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公司的设立是指设立人创建公司并获取法人资格与营业资格的一系列法律行为。公司的设立时设立人一系列设立企业行为的总和,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期间,并通常以公司的成立而告终。而公司的成立,则是在以公司登记机关颁发营业执照为标志的一个特定时间点完成的活动。5.简述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 公司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

6、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股票可以自由转让;股东人数一般不得少于规定的数目,但没有上限;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一般依持有的股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等。论述题(共2题每题7分)1、我国公司法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制度与中外合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有何异同?公司法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制度与中外合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的共同点:(1) 董事会由全体董事组成;(2) 董事会成员不少于三人;(3) 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1-2人,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4) 董事长室公司法定代表人;(5)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6) 聘任经理(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7、两者不同点:(1) 地位不同,公司法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而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2) 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只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中外合资公司无此例外(3) 公司法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须经选举产生,而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由合营各方委派(4)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对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无此规定。(5) 公司法对董事会会议的出席人数未直接作规定;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6) 公司法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作出决

8、议应进行表决;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处理重大问题,由各方根据平等互利原则协商确定,但法定的事项须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2、 试比较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1设立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发起设立,也可以募集设立2股东人数上下限规定不同。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取消了下限,仅作了人数为50人以下的上限规定,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下限作有规定,即应为2人以上3出资证明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证明文件为出资证明书,通常为纸质形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证明文件为股票4股权转让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其股权受到一

9、定法律限制。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者外,在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以自由转让为原则,以法律限制为例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票时,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5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同,体现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一般依其投资比例行使权利。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一般依其所持股份数额行使权利6组织机构有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

10、的组织机构设置较股份有限公司更为灵活,股份有限公司则必须设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规范操作7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较高,有限责任公司的两权分离程度较低8信息披露义务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开放性,尤其是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公司,负有法律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有限责任公司则因其为非开放型公司而不受此限制,信息的公开仅在股东的范围内。案例分析(2题每题11分)1.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年会通知A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99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的通知兹定于1999年5月15日在公司本部办公楼二层会议室内召开1

11、99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特通知如下:一、凡持有本公司股份50万股以上的股东可向本公司索要本通知,并持通知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二、持有本公司股份不足50万股的股东,可自行组合,每50万股选出一名代表,向本公司索要本通知,并持通知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足50万股的股东,5月10日前不自行组合产生代表的,本公司将向其寄送“通讯表决票”,由其通讯表决。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99年5月5日问题:阅读上述资料,指出上述通知有哪些违法之处?根据什么?答案要点:有下列违法之处:(1)通知发出时间违反公司法。根据公司法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3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2)通知中未将审议的

12、四个事项列出。根据公司法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应将审议事项通知各股东。(3) 通知中一、二项均违反公司法,剥夺了部分股东表决权。根据是,违反股东平等原则,即公司法关于“股东出席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的规定。(4)通知的第三项,强行股东选择通讯表决形式,剥夺了股东的质询权。根据是,违反了公司法关于股东“对公司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的规定。(5)通知由董事长署名,而不是署公司董事会。违反了股东大会应由有召集权的人召集的规定。根据是,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由董事会依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2.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增加资本,部分股东同意,部分股东不同意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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