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租赁合同)房屋 出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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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甲乙双方协商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商议租金标准。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1、该商铺租金为6.5万元/年。从签订合同到租期界满期间,房屋租金不递增。2、商铺租金支付方式如下:租金乙方按每年四季度分季按时向甲方支付(即1.63万元/季),并提前5天支付.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1)租赁期间,商铺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2)商铺出现墙体裂缝、基础下沉、房屋渗水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1)乙方应按时交纳水费、电费、暖气费、物业管理费和房屋租赁税。(2)商铺和设备的日常维修费(商铺日常费用指商铺日常发生的小

2、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用,包括灯、门、地板砖、水、电、暖气设施)。(3)经营所产生的工商管理费、税收等费用。(4)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第八条商铺修缮与使用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商铺的使用安全。该商铺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10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其所承租的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商铺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

3、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改变商铺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商铺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第九条商铺的出售与转租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出售该出租的商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若出售给第三方,甲方必须保证本合同继续履行,乙方不受任何损失。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整体转租。3.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1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第十条违约责任1. 若乙方在承租期内,甲方将门面转租或卖给第三方而

4、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须向乙方赔付10年租金的50%,即32.5万元2. 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并要求甲方支付所欠租金的2倍作为违约金。第十一条商铺交付及收回的验收1、甲方应保证租赁商铺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10 日内向对方主张。3、乙方应于商铺租赁期满后,将承租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4、乙方交还甲方商铺应当保持商铺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商铺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第十二条免责条件1、因不可抗力原因

5、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商铺,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电话:电话:地址:地址: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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