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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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目录1争议2来源3管理4主要用途5使用管理6计提列支7问题释疑1争议存在争议的主要是针对2%工会经费部分。引起争议的直接原因是这部分经费不是通过工会会员以会费交纳的方式,是通过行政拨交的方式,从而引起人们对它的来源和实质存有分歧。争议主要有四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其本质属性应该是劳动力价值的一部分(也把它称之为劳动价值补偿),这是大多数人的观点,也是政府的观点;第二种观点认为其本质属性应该是对

2、剩余价值的分配,这是一小部分人的观点;第三种观点认为其是属于生产资料的内容,这是极少数人的观点;第四种意见认为是混合性的,认为既有属于劳动力价值的部分,也有属于生产资料的部分,这同样是一小部分人的观点。总的来说,观点主要集中在第一和第二种,并且是比较对立的。2来源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有五个方面: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会员在工会组织内部享受权利的物质基础。会员缴纳工会会费,

3、体现了会员的组织观念,密切了会员与工会组织的联系,同时也有利于职工之间的互助互济和团结友爱的精神的增强。会费交纳的标准,是根据不同时期会员的收入情况和工会工作情况,由全国总工会统一制定的。现行标准,根据全国总工会1978年工发101号通知规定,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基本收入0.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只要企业发给的是“工资”,而不是发的奖金、津贴或补贴,就应按本人所得的工资收入计算交纳会费。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留在基层,用于工会开展活动,勿需上交。行政方面拨交的经费行政方面根据工会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拨交的经费。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

4、关,应按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当月份的工会经费,并由工会按有关规定逐级上解。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有权对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行政方面拨交工会经费情况进行检查。对逾期未交或者少交工会经费的单位,经屡次催交无效时,可以正式文件通知缴款单位的开户银行,由银行存款中扣交,并从当月的第16日起,每日扣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修改后的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依法申请支付令,直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拨交工会经费是国家以立法形式维护工会权益的具体表现,因此,它具有以下特征:(1)强制性。行政拨缴工会经费是工会法规定

5、的,工会法与其他法律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必须执行。不执行就是违法,就要强制执行。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当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当月的经费。未按规定拨缴或者逾期拨缴工会经费的,按日加收拖欠金额千分之五滞纳金。”“各级工会应当按规定的比例向上级工会上缴经费。”“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工会经费在税前列支。”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不缴、欠缴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依法向企业、事业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2)无偿性。企事业、机关的行政方面向工会拨缴经费是无偿的

6、。拨缴工会经费是国家为了支持工会履行社会职能的需要,因此不需要偿还。(3)固定性。行政方面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经费,这是法律固定下来的,具有长期的法律效力。各基层单位行政方面应于每月15日前,按照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交当月份的工会经费。工会在收到工会经费后,应向交款单位行政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税务部门据此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全国总工会对基层行政方面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规定自上而下逐级上解形成各级工会的经费来源。各级工会经费留成比例为:基层工会的分成比例一般不少于60%,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和市、县总工会的分成比例

7、不超过35%,具体各留多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决定;5%上交全国总工会。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上缴的收入。工会可以利用自己筹集的各种资金,举办职工旅游,职工消费合作社等为职工服务的经济事业。4、人民政府的补助。在工会经费不足的情况下,人民政府给同级工会的补贴,是工会经费的补充来源。它具有一次性和专用性的特点。5、其他收入。其他收入主要指:上级工会的补贴,个人、社会团体及海外侨胞、友人的捐助,工会变卖财产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等。3管理(1)、工会收入的主要来源有四项:1、会员交纳的会费收入、2、行政拨缴工会的经费收入、3、工会举办事业的收入、4、各级政府企事业行政的补助收入。(2)

8、、会费的收交标准:每月会员基本工资的千分之五。会费不上交上级工会。(3)、行政拨缴的工会经费:行政拨交工会经费的计提标准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机关行政方面应按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按月拨交给工会组织。根据国家统计局1985年规定的“全部职工”和“工资总额组成”两个概念所包括的范围概述如下:1.“全部职工”。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指的是在国家机关、党派团体及其所属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资的各种人员。其范围包括以下三部分。(1)固定职工。经国家劳动部门或组织部门正式分配、安排和批准招收为固定职工的人员。包括出勤的,因故未出勤的;编制内的,编制外的;在国外工作的;试用期

9、间的以及临时借调到其他单位,但仍由原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2)合同制职工。在国家劳动计划内,通过签订劳动合同,考核录用的职工。包括矿山,交通铁路部门使用的农民轮换工和建筑业使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3)其他职工。临时工。根据国家劳动计划,经各级劳动部门批准临时使用的到期可以辞退的人员。包括从事季节性、临时性生产和服务工作的人员。计划外用工。在国家劳动计划以外,通过各种形式吸收到全民所有制单位,由各单位直接组织安排生产或工作,并支付工资的人员。这部分人员,不论其工资的经费来源和支付形式,不论是否享受劳保福利待遇,不论是否吃商品粮,都应包括。如:乡一级以上国家机关从农村聘用的干部;县级主管部门使用并

10、支付工资的各种业务人员;全民所有制单位招收的职工家属,以及街道组织或劳动服务公司介绍来参加生产或工作的人员;以集体所有制劳动指标招收,而实际分配到全民所有制单位顶岗的人员;由集体所制单位抽调、借用、并入和委托代培的人员,名义上是发包工,实际上由全民所有制单位安排生产或工作的人员;其他招收的职工。在全民所有制中,下列人员不包括在“全部职工”中(1)领取国家补贴的农村和城镇民办教师;(2)实行个人承包离店经营不再由国家支付工资的人员;(3)从企业领取原材料,在自己家庭中进行生产的家庭工;(4)发包给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半制品加工、装配、包装等工作所使用的人员(但以发包为名,实际由全民所有制单位直接组织

11、安排生产或工作的人员,则应包括在“全部职工”中);(5)发包给集体所有制单位拆洗缝补、房屋修缮、装卸、搬运、运输等工作所使用的人员:(6)从农村动员参加铁路、公路、输油气管线、水利等大型土石方工程工作,工作结束后立即辞退,只发给生活补贴的半义务性建勤民工其他以“民工”名义,从农村招收参加一般建设的人员,应列入“全部职工”);(7)参加企业生产劳动的军工和勤工俭学的在校学生;(8)离休干部、留用的退职退休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以国家救济为主的人员、代办乡邮员等。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全部职工”,是在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及其管理部门中工作,并支付其工资的各种人员,包括固定职工、临时职工、季节工、轮换工

12、等。不包括参加集体所有制单位生产和劳动的军工和学生,以及集体所有制单位聘用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2.“工资总额组成”。全民所有制单位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是指国家在一定时期(年、季、月、日)内实际支付给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不论是从工资科目开支,还是由工资科目以外的其他各项经费科目(如搬运费、材料费、加工费、职工福利基金、企业基金、企业利润留成与附属机构的业务收入等开支的;也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或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计算在工资总额内。工资总额组成内容如下:(1)各种工资。计时工资:按照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计时工资;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事假

13、、探亲假、定期休假、事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按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及学徒工的生活津贴。基础工资:按照中发19859号文件规定,以“大体维持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生活费”确定的工资。职务工资:按照中发19859号文件规定,“按照工作人员职务高低、责任大小、工作繁简和业务水平确定”的工资。计件工资: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包括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按工作量包干计件、按营业额提成、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度或方法支付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对在法定节日、公休假日工作的职工,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进行工资的职工发给的

14、劳动报酬。其他:根据国家规定支付的工资。如保留工资、附加工资、调整工资补发上年的工资等。(2)各种奖金。对职工超额劳动的一种鼓励,是为了奖励先进,对生产、工作上有优良成绩的职工,在标准工资以外交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各种生产(业务)奖:如质量奖、安全奖、提前竣工奖、综合奖、年终奖、劳动分红、影剧院超场奖、教师超钟点奖等。节约奖:包括特定燃料、原材料节约奖。劳功竞赛奖:包括发给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的各种实物奖励和奖金。增收节支奖:机关、事业单位增收节支行政经费对职工的奖励。其他奖金:铁道、交通运输部门从补票收入中支付的“堵漏奖”等。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劳动分红。(3)各种津贴。为了补偿职工额外

15、或特殊的劳动消耗,以及为了保证职工的工资水平不受特殊条件影响,而以津贴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劳动强度大、劳动条件差的工种实行的津贴:如从事野外、高空、井下、流动施工、林区、高温、艰苦气象台站、微波站、冷库低温、废品回收人员岗位、卫生防疫、医疗卫生、科技保健等工作津贴,以及夜班中班津贴、夜餐费和班中餐等。工龄、教龄和护士工龄津贴等。技术津贴。如特级教师、科研、优秀运动员技术补贴和体育津贴等。班组长津贴、中小学班主任津贴。其他津贴。直接支付给个人的冬季取暖补贴、职工生活津贴(如粮价补贴、煤价补贴等)、伙食津贴(如火车司机乘务员的乘务津贴、航行人员伙食津贴、空勤人员伙食津贴、汽车司机行车

16、津贴、运动员伙食津贴、邮电人员外勤津贴、回民伙食津贴)、房贴、水电贴、书报费以及学徒服装津贴等。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工资总额计算范围,也与全民所有制单位同。计提工会经费的全部职工与工资总额组成一览表,见附表6-6。督促行政依法拨交工会经费为了做到及时、全部收齐行政拨交工会经费,基层工会应督促行政每月最迟于十五日以前完成工会经费的拨交工作,并按月根据“全部职工”和“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范围检查其计算是否正确无误。可按行政上月份所填报的工资总额统计表所列数字作为核对计算拨交本月份工会经费的依据。1.工会组织要向企业、事业、机关行政宣传党的有关政策法令,使这些政策法令得到切实遵守和具体落实。2.除做好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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