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面试)(BTRL-305)面试人员评价表_ (2953)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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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稽查能手选拔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参考答案一、1、C2、B3、C4、D5、AB6、BC7、B8、D9、B10、D11、ABD12、C13、AC14、ABCD15、BD16、ABD17、BC18、A19、C20、A21、D22、AC23、A24、A25、ABC26、BD27、BCD28、AB29、B30、ABD31、AC32、D33、CB34、B35、B36、C37、C38、ABCD39、C40、AC41、C42、BCD43、ABCD44、ABC45、B46、ABCD47、A48、B49、ABCD50、ABCD51、B52、C53、B54、D55、C56、C57、A58、C59、A60、C61、C62

2、、B63、C64、C65、C66、B67、A68、D69、D70、B二、1、2、3、4、X5、X6、X7、X8、9、X10、11、12、13、X14、X15、16、17、X18、X19、20、21、X22、23、24、25、26、X27、X28、29、30、X31、X32、33、34、35、X36、X37、38、X39、X40、41、42、43、X44、45、46、47、X48、49、X50、X三、业务应用题:(一)、1、借:原材料甲1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贷:应付帐款1170002、借:银行存款585000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850003、借:固定资产487000贷:银行存款468000库存现金190004、借:固定资产610000贷:待转资产价值_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585000银行存款250005、借:银行存款600000坏帐准备5000营业外支出35000贷:应收帐款B企业1000006、借:应付帐款F8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6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0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98000借:主营业务成本400000贷:库存商品4000007、借:发出商品200000贷:库存商品200000借:应收帐款B企业(应收销项税额)476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76008

4、、借:银行存款573300财务费用11700贷:应收帐款H公司5850009、借:应收帐款10000贷:坏帐准备10000借:银行存款10000贷:应收帐款1000010、借:银行存款60000固定资产419700贷:主营业务收入4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9700借:主营业务成本460000贷:库存商品460000借:存货跌价准备40000贷:主营业务成本40000应纳增值税额:进项税额:17000销项税额:85000+102000+47600+69700=304300应纳税额=304300-17000-2000=285300(二)、1、国产设备投资的税收抵免额:2005年可

5、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60万-50万元=10万元2006年初尚未抵免的税额:100万元*40%-10万元=30万元2006年可抵免额:82.5万元-50万元=32.5万元实际余额30万元32.5万元,2006年可抵免的国产设备投资额应抵减税额:30万元。2、多提坏帐准备,应调增的所得额:9万元按税法规定应计提的坏帐准备:1000*0.5%-(1-10+8)=6万元企业计提的坏帐准备:15应调整的差额15-6=9万元3、从境内分回的投资收益应补缴所得税额:30/(1-15%)*(33%-15%)=352004、计税工资标准:(165-10)*800*6+(165-10)*1600*6=2,232,

6、000.00应计提的“三费”:2,232,000.00*(14%+2%+2.5%)=412,920.00应调增的所得额:280*(1+18.5%)-2,232,000.00-412,920.00=673,080.00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000万元*0.3%+3=9万元应调增的所得额:35万元-9万元=26万元5、应结转耗用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分摊率:-14600/(376450+207550)*100%=-2.5%管理部门耗用原材料应分摊的差异:85700*-2.5%=-2142.5(直接调增所得额)生产车间领用原材料应分摊差异:290750*-2.5%=-7268.75(需进行分配)在产

7、品应分配:7268.75*20%=1453.75产成品应分配:7268.75*30%=2180.63已销产品成本应分摊:7268.75*50%=3634.37(应调增的所得额)调帐:借:材料成本差异9411.25贷:生产成本1453.75库存商品2180.63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776.876、将自产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应帐外调增的所得额:100000-80000=20000应补提增值税:100000*17%=17000调帐:借:应付福利费97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8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170007、应调增的所得额:100008、应调增的所得额:300*(1

8、000-800)=60000应补计增值税:300*1000*17%=51000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1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51000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总额:240000+51000=291000税前扣除限额:2500000*3%=75000应帐外调增的所得额:291000-75000=2160009、按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应按销售非现金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应补缴的增值税:60万元*17%=102000调帐:借:资本公积400000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02000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9800010、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该笔业务属于非货币性交易

9、。调帐:借:库存商品电器配件55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5000汇总:(1)检查应补增值税:170000元。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17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170000(2)应补缴城建税:170000*7%=11900元应补教育费附加:170000*3%=5100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7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11900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5100(3)应补企业所得税:帐外调增的所得额:100000+260000+20000+216000=596000元调整的以前年度损益帐户贷方余额:280,776.87元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876,77

10、6.87应补企业所得税:289,336.37加:境内投资收益应补企业所得税:35200小计:324,536.37减:国产设备投资抵免税额:300000应补企业所得税:24,536.67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80,776.87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80,776.87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4,536.67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4,536.67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56,240.50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56,240.50(三)、答案要点:1、经营部存在如下违法行为:(1)未按规定向A市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2)在A市连续经营超过180天,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3)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11、(4)未按规定缴纳税款。(5)未按规定将承包经营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6)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2、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如下不当行为。(1)采取税收促使措施不当,不得查封个人维持生活所必需的住房。(2)税务行政处罚不当,违反法定程序。未事前告知,剥夺了当事人的听证权。(3)执法权限不当,采取保全措施需经A市国税局局长批准.3、法院撤销稽查局行政行为的依据是: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4、对经营部的处理意见:(1)对其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对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3)对未按规

12、定缴纳税款的处理,补缴税款50000元,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未缴税款1倍罚款。(4)对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检查的处理,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罚款。四、检查审核题审理报告结构:企业基本情况(略)检查发现的违法事实(略)审理意见及建议:检查程序合法,事实清楚,但经审理,该案存在如下问题:增值税问题1:将外购服装赠送客户不应作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而应按组成计税价95855.7487,141.58*(1+10%)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16295.48元。稽查报告适用政策依据错误,少计提增值税1,589.76元。问题2:将自产药品30箱发放给职工,按规定应视同销售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4100*30*17%=

13、20910元,稽查报告中按成本价计提增值税,导致少计增值税3400元。问题3:手机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其所负担的增值税进项额应不予抵扣,应转出增值税进项税额1249.57元。稽查报告认定事实错误。企业所得税:企业在管理费用中支付的代扣个人所得税支出不符合税前扣除规定,应调增所得额85,462.16元,审理无异议。同时,对增值税问题1所列赠送支出应视同销售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7,141.58*(1+10%)-87,141.58=8714.16;增值税问题2所列将自产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支出,应调增的所得额:4100*30-103000=20000。稽查报告中未予反映。增值税问题3所列企业将外购手机

14、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该项支出应不予税前扣除,应调增所得额7350.43元。以上查补增值税共计38555.05,查增应纳税所得额121,526.75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0,103.83元。建议追缴其少缴增值税款38555.05元,按征管法六十三条之规定,纳税人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造成少缴税款的,是偷税,建议处其所偷税款50%的罚款:即19,277.53元;建议追缴企业所得税款40,103.83元,按征管法六十三条之规定,纳税人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造成少缴税款的,是偷税,处其所偷税款50%的罚款:20,051.92元。稽查报告中对纳税人不予处罚的建议,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不予处罚的法定情节。因而,稽查报告不予行政处罚的建议违反法律规定。审理人员:沈理时间:2007.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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