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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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家庄经济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我校薪酬分配制度改革, 全面提高教职工的工资性收入水平,发挥收入分配制度在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建设发展中的导向激励作用,现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意见(暂行)的通知(冀政办201837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发201971号)、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冀人社发20192号)的有关规定,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的绩效工资控制总量内,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绩效工资分配的基本原则 (一)绩效优先,兼顾公平逐步建立以岗位绩效为基础的分配激励机制

2、,实行岗位管理、绩效考核。坚持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为教学、科研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充分尊重校内不同岗位、各类人员的劳动和工作特点,统筹协调校内不同岗位上各类人员的收入分配关系,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发展。(二)建立校、院二级分配管理机制学校对除机关处室外的各二级单位实行工作任务包干、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包干。各单位按照学校的实施方案和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实际担负的工作任务,自主制定实施细则、自主制定考核办法、自主分配奖励绩效。(三)强化岗位,以岗定酬定编定岗,强化岗位,淡化身份,以岗定薪,责酬相符。坚持岗位责任的大小和绩效工资多少相统一。(四)平稳过渡、合理

3、衔接在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绩效工资政策的基础上,与学校原校内分配政策保持适度、合理衔接,实现绩效工资制度的平稳过渡。二、绩效工资的构成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岗位津贴、专项津贴和业绩奖励三部分构成。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和发放办法由学校自行制定政策。根据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确定,以津贴的形式发放给在职在岗人员。(1) 基础性绩效工资我校各级各类人员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见附件1。(2) 岗位津贴学校设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三类岗位。岗位津贴总量划拨,除机关管理

4、人员外,学校将三类岗位津贴总量划拨至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根据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自主分配。(三)专项津贴专项津贴主要由教学专项、研究专项、建设专项、学生管理专项四部分构成。用于教学、科研、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及学生管理等工作任务的酬金,由学校制定标准,划拨至相关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管理分配。(四)业绩奖励业绩奖励包括:1.教研与科研业绩奖励。奖励完成高水平教研、科研成果,承担高层次教研、科研项目,承担高额度科研项目的人员。2.岗位工作奖励。奖励出色完成各类岗位工作任务的人员。3.单位考核任务奖励。奖励出色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单位。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划拨与分配(一)岗位津贴1.

5、专业技术岗位津贴(1)学校按照设置的岗位数及表1标准向相关二级单位划拨岗位津贴年度指标。表1 专业技术岗位津贴划拨标准等级1级2级3级4级5级6级7级8级9级10级11级12级13级标准(元/月)20000480042003800280026002400190017001500130012001100(2)1-3级岗位为校聘岗位,学校统一制定上岗条件、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统一发放岗位津贴。(3)4-13级岗位由二级单位聘任,各单位负责制定上岗条件、岗位职责、考核办法、津贴标准,自主发放。(4)岗位聘任时应根据上一个聘期或上一年度的工作业绩和考核标准进行聘任,可以打破身份界限,进行高职低聘或低职

6、高聘。2.管理岗位津贴(1)学校统一设置全校各单位的管理岗位,制定基本上岗条件。(2)学校制定机关管理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按标准发放岗位津贴。(3)学校按照设置的岗位数及表2标准向相关二级单位划拨岗位津贴年度指标。二级单位制定所属管理人员具体上岗条件、岗位职责、考核办法、津贴标准,自主发放。表2 管理岗位津贴划拨标准等级1级2级3级4级5级6级7级8级9级10级11级12级标准(元/月)2000058004800380033002600240017001500140013001200管理岗位等级条件详见附件2。3. 工勤岗位津贴(1)学校统一设置全校各单位的工勤岗位,制定工勤人员基本上岗条件(

7、2)学校按照设置的岗位数及表3标准向相关二级单位划拨岗位津贴年度指标。二级单位制定本单位工勤人员的具体上岗条件、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津贴标准,自主发放。表3 工勤岗位津贴划拨标准等级1级2级3级4级5级标准(元/月)19001500120011001000(二)专项津贴按各二级单位承担学校下达的专项任务,由学校制定标准拨付至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自主分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教学专项:包括缺编费;教学运行费;教学质量监控费三部分。见附件3。2.研究专项:由学校按分值向各二级单位下达研究任务,根据任务完成情况由学校核拨的专项津贴。见附件4。3. 建设专项:对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

8、发展学科、河北省软科学研究基地下拨建设工作任务津贴。建设专项由学校分别划拨给研究生学院、科技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归口管理,根据考核情况向建设单位划拨。见附件5。4. 学生管理专项:按现有学生数与辅导员额定学生数(每230名学生配备一名辅导员)的差额计算辅导员缺(超)编数,按照缺(超)编费9000元/人的标准划拨至学工处,由学工处制定标准发放。见附件6。(三)业绩奖励学校统一制定业绩奖励办法,年终统一发放。1.研究业绩奖励,由学校科技处、教务处负责制定奖励办法。见附件7。2.岗位工作奖励、单位考核任务奖励,由学校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奖励办法。四、考核(一)学校考核学校制定考核细则,对以下单位和人员

9、进行考核:1.根据下达的任务对二级单位进行整体考核。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按学校规定酌情核减下拨岗位津贴。对出色完成任务的二级单位给予奖励。2.对机关中层管理人员和机关处室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扣发一定比例的岗位津贴。对出色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3.对1-3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进行考核。1-3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教学任务实行年度考核,科研任务实行聘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扣发一定比例的岗位津贴。(二)二级单位考核由各二级单位制定考核细则,对所属人员进行考核:1.各二级单位对单位所属的各类上岗人员进行考核,对超额完成任务的,由二级单位从学校划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中予以适当调节奖励;对考核不合格

10、者,核减其一定比例的岗位津贴。2.本聘期的考核结果和工作业绩作为下一个聘期岗位竞聘的依据。3.对拒不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停发岗位津贴等。五、下列情形人员绩效工资的发放(一)非专职教学人员承担教学任务的,实行教学工作量封顶,每学年不超过120标准学时,工作量计入教学任务归属单位,参与该单位的分配。其他二级单位人员教研、科研分值不计入本单位教研、科研任务完成分值,但若为学科团队成员可计入学科团队科研业绩,可参与学科建设专项津贴分配。(二)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间岗位津贴按本人见习期期满定级对应的岗位(职务)标准执行。 (三)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脱产学习、进修、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离岗期间岗位津贴按照

11、50%发放,岗位津贴剩余部分由二级单位自主分配。对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委派外出(含境外)学习、交流、访问的教师,按国家政策发放各类绩效工资。(四)女职工在法定产假期间享受50%的岗位津贴,对完成全额任务的单位,岗位津贴剩余部分由二级单位自主分配。(五)教职工因工(公)负伤,在治疗期间(时间不超过6个月)照发绩效工资。(六)转岗或职务变动,从发生变动的次月起执行新的岗位津贴,退休、调出、去世、因各种原因停发工资等从次月起停发绩效工资,新进人员从报到的次月起发放绩效工资。(七)严重违反考勤制度、有旷工行为者,停发当月岗位津贴;病、事假按学校教职工病、事假及探亲假相关规定执行。考勤参照学校教职工考勤办

12、法规定执行。(八)凡被缓聘、长期病事假、拒不履行聘任协议者停发岗位津贴。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分配,不接受工作任务或违反校规校纪,经教育仍不悔改者,以及因失职或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者,停发绩效工资。(九)受到行政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人员,受处分期内,分别停发6个月、12个月、24个月的岗位津贴。(十)受国家执法、执纪部门审查者,在被审查期间缓发岗位津贴。六、上级相关政策(一)实施绩效工资与规范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实施绩效工资后,原省级及以下政府确定的保留津贴、物价补贴、职务津贴、误餐费、预发工资性补贴等一律纳入绩效工资管理,不再另行发放。(二)实施绩效工资后,相

13、应取消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管理,不再另行发放。(三)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原制定的各种津贴补贴、“三节”慰问金、防暑降温费等纳入绩效工资管理,不再另行发放。(四)原执行的改革性补贴(取暖费、儿保、教护龄津贴、女职工洗理费等),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另行规范。(5) 教职工在职期间发放的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办理离退休手续后,绩效工资停止发放。七、教学专项按照学年度实行,其他按照自然年度实行。本方案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附件:1. 事业单位基础绩效工资标准表2. 管理岗位津贴标准及岗位条件3. 教学专项津贴划拨办法4. 研究专项津贴分配及管理办法5. 建设专项津贴发放

14、标准6. 辅导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7. 研究业绩奖励实施办法8. 二级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指导意见9. 其他说明10. 本专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11. 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附件1: 省直事业单位基础绩效工资标准表分 类职级标准(元/月)管理岗位正厅2520副厅2160正处1900副处1700正科1540副科1430科员1320办事员1200专业技术岗位正高二级2500正高三级2150正高四级1960副高五级1810副高六级1750副高七级1690中级八级1600中级九级1550中级十级1500初级十一级1350初级十二级1310技术员1190工勤岗位高级技师1610技师1470高级工1360中级工1250初级工1150附件2:管理岗位津贴标准及岗位条件1、 津贴标准:管理等级1级2级3级4级5级6级7级8级9级10级11级12级标准(元/月)2000058004800380033002600240017001500140013001200二、岗位条件: 管理1级: 特聘校长岗位。管理2级: 正校级。管理3级: 副校级。管理4级: 正处级岗位管理人员。管理5级: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6级: 副处级岗位管理人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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