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机无负荷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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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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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 发动机无负荷热试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烟台盈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 年 4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

2、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发动机无负荷热试项目建设单位烟台盈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徐锦荣联 系 人徐锦荣通讯地址烟台市福山区迎福路联系电话0535-6307236传真邮政编码264500建设地点烟台市福山区迎福路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M7452 检测服务占

3、地面积(平方米)2286.9绿化面积(平方米)0总投资(万元)350其中环保资(万元)22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6.3%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0.5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烟台盈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主营各类机械设备维修安装,焊接作业分包劳务分包贰级以及制作、销售非标准金属制品、钢结构制品,批发、销售汽车配件、电气设备、五金交电、建材、汽车发动机检测服务等,现公司拟于烟台福山区迎福路投资建设发动机无负荷热试项目,可进行发动机性能试验。项目总投资 350 万元,占地面积 2286.9 平方米,中心坐标为北纬 373137,东经 1211400,年测试发动机300

4、0 台。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项目四周关系图,具体平面布置详见附图 3厂区平面布置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中“107 专业实验室”中“其他”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审批。受烟台盈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人员经过现场踏勘、收集资料和综合分析,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9 -二、项目合理性分析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鼓励

5、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所选设备也未列入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工产业2010第 122 号)。本项目不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 年本)中优先承接发展产业。根据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导向目录(烟经信2011108 号)可知,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烟台工业行业发展政策的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中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行业。2、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土地证及烟台市福山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福山区土地利用规划

6、。本项目位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内,厂区内主导产业为“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食品、制药”,本项目为发动机热试项目,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及规划。3、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福山区迎福路,租赁厂房进行生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内,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烟台栖霞白洋河-福山银湖湿地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距离为1250m;项目所在地地质情况较好,无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建设条件良好。符合福山区总体规划要求。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市政设施完善。项目选址合理。4、政策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

7、性分析表 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汇总表综上,本项目符合“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1695 号)及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中“三线一单”相关要求。(2)鲁政发201817 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鲁政发201817 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2 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规划要求项目建设情况结论(一)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1.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着力调整产业机构;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治理;严格控 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加快城 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本项目位于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

8、,主要进行发动机性能检验, 不属于“散乱污”、“两高”等项目。符合2.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与布局。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 制。加快淘汰落后的燃煤机组;强力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 大力推动清洁能源采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群众安全取暖过冬; 按照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0)要求,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储气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推进“外电入鲁”。本项目生产不供热,生活取暖采用空调。符合(二)强化污染综合治理“三线一单”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不得上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区-

9、烟台栖霞白洋河-福山银湖湿地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1250m,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现状超标地区以及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上新项目将受到限制根据烟台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8 年度),项目所在区域周围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质量均可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符合资源利用上线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即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本项目生产使用清洁能源电,不新增土地,不会突破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上线,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

10、单。本项目符合相关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限制发展产业,不涉及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符合1.全面实施排污许可管理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 项目无需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符合2.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加强 VOCs 专项整治;加强工业炉窑专项整治;加强有毒有害气体治理。本项目不属于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不涉及燃煤锅炉、工业炉窑及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符合3.提高移动源污染防治水平本项目不涉及移动源。符合4.加强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提升施工扬尘防治水平;强化

11、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强化秸秆和氨排放控制;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业使用量负增长。本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发动机热试,无土建施工,基本无扬尘影响。符合(3)项目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符合性分析表3 本项目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符合性分析综上,本项目满足“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4)与环发201277 号文及环发201298 号文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文)中要求: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

12、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风险,科学开展环境风险预测,并提出“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本项目情况一、加大产业机构调整力度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各地要全面开展涉 VOCs 排放的“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列入淘汰类的,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设备、产品。本项目不属于“ 散乱污企业”,为新建企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中的允许类项目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 VOCs 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 严格控制新增污

13、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工业涂装等高VOCs 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本项目位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满足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的要求,符合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规划。二、VOCs 污染防治参照石化行业 VOCs 治理任务要求,全面推进化工企业设备动静 密封点、储存、装卸、废水系统、有组织工艺废气和非正常工况等 源项整治。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含 VOCs 物料的储存、输送、投料、卸料,涉及 VOCs 物料的生产及含

14、VOCs 产品分装等过程应密闭操作。反应尾气、蒸馏 装置不凝尾气等工艺排气,工艺容器的置换气、吹扫气、抽真空排气等应进行收集治理。本项目发动机尾气经三元催化装置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对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相关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第 4 号)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文)中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里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相关内容,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完善。本项目为发动机热试项目,在落实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本次环评对项目环境风险进行相关内容分析,项目方按照规定设计完善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本项目建设符合上述环保政策要求。(5)项目与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鲁环发2019146 号)符合性分析表4 本项目与鲁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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