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新版华成法硕先修导学班民法讲义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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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 年华成法硕 先修导学班民法学讲义 目录目录 第一编民法总则.4 第一章民法的基本原则.4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6 第一节民事法律事实. 6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8 第三节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10 第三章自然人.14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14 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15 第三节监护.16 第四节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17 第四章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19 第一节法人概述.19 第二节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20 第三节非法人组织.23 第五章民事法律行为.26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26 第二节意思表示.27 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有效.29 第

2、四节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30 第五节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31 第六节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32 第七节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33 第六章代理.34 第一节代理概述.34 第二节代理的种类.36 第三节代理权.36 第四节无权代理及表见代理. 37 第七章诉讼时效.39 民法的体系民法的体系 一、民法的构造以权利为基点展开一、民法的构造以权利为基点展开 (一)人身权(一)人身权 人身权人身权 人格权 一般人格权 具体人格权 身份权 亲属权 配偶权 (二)物权(二)物权 物权体系物权体系 自物权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地役权 担保物权 抵

3、押权 质押权 留置权 占有 (三)债权(三)债权 债权体系债权体系法定之债 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 侵权之债 缔约过失 意定之债合同之债 (四)知识产权(四)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 著作权 商标权 专利权 二、民法的编纂体系二、民法的编纂体系 民法的编纂体系民法的编纂体系 第一编民法总则 第二编人身权法 第三编物权法 第四编知识产权法 第五编债法 第六编婚姻法 第七编继承法 第八编侵权责任法 第一编民法总则第一编民法总则 第一章民法的基本原则第一章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一、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民法基本原则,是指效力贯穿于民法始终的基本准则,是对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具有普

4、 遍指导意义的基本准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指导功能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突出表现在它的指导性。民法基本原则对民事立法、民 事行为和民事司法均有指导意义。 2.约束功能民法基本原则对民法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有约束力。 3.补充功能民法基本原则在民事法律规范中处于指导和统帅的地位,但是通常在民事法 律规范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必须适用具体规定,不能直接适用民法基本原 则。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基本原则法律规定法律规定体现体现 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民法总则第 4 条规定,民 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 地位一律平等。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5、 2.民事主体地位平等。 3.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平等协商。 4.对权利予以平等的保护。 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民法总则第 5 条规定,民 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 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 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 系。 1.民事主体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民事活动 以及如何参加民事活动。 2.民事主体应当以平等协商的方式从事民事 活动,就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 达成合意。 3.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民事主体有权依其意 愿自主作出决定,并对其自由表达的真实意 愿负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民法总则第 6 条规定,民 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 循公平原则,合理

6、确定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 1.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法律活动时, 应当本着 公平的理念公平合理地确定权利义务关系, 并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兼顾他人利 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司法机关在处理民事纠纷的过程中应当做 到公平合理。 诚信原则诚信原则民法总则第 7 条规定,民 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 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 承诺。 1.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 必须将有关事 项和真实情况如实告知对方,禁止隐瞒事实 真相和欺骗对方当事人。 2.民事主体之间一旦作出意思表示并且达成 合意,就必须重合同、守信用,正当行使权 利和履行义务。 3.民事活动过程中发生损害, 民事主体双方均 应及时采取

7、合理的补救措施,避免和减少损 失。 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民法总则第 8 条规定,民 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 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有以行政管理性的的 法律关系为主要规范对象的公法规范,民事 活动必须在其秩序框架中进行,尤其是民事 法律效力的判断中,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 性规范的,会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公序良俗原 则 公序良俗原 则 民法总则第 8 条规定,民 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 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违反公序良俗行为类型归纳为:危害国家公 序的行为类型、危害家庭关系的行为类型、 违反两性道德准则的行为类型、射幸行为类 型、违反人权和人格尊严的行为类型、限制 营业自由的行为类型、违反公共竞争的行为 类型、违反消费者保护的行为类型、违反劳 动者保护的行为类型、暴利的行为类型等。 绿色原则绿色原则民法总则第 9 条规定,民 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 利于节约资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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