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战略管理)实施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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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政办发20099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实施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实施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为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国发2008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发2008127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辽政发200837号,以下简称纲要)精神,现对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作如下分工:一、关于战略重点(一)

2、加强产业和区域知识产权工作。1.以调整优化结构为主线,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较强的国家新型产业基地。重点培育扶持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与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以沈阳、大连为核心的数控机床生产基地;以鞍本钢集团为主体的中国北方精品钢基地;以中华牌轿车为品牌标志的汽车工业产业群;以抚顺为基地的我国北方重要石化基地;将辽阳建成全国重要芳烃及化纤原料基地;形成以大连、营口和葫芦岛船舶重工集团为主体,盘锦、丹东地方造船为两翼的环渤海造船产业带;以阜新、铁岭和沈阳农业高新区为主体的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以沈阳、大连、鞍山等高新技术园区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产业群等。促进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化、集群化

3、发展。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产业和优势区域。努力推动我省发展战略的驱动力从资源优势、比较优势向知识产权优势转变,使知识产权成为我省企业、产业、区域发展的新动力。(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农委、省海洋渔业厅负责)2.大力推进以大连为龙头的辽宁沿海经济带区域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重点培育信息产业、软件和创意产业、现代装备制造业、造船工业、石油化工、海洋生物工程与制药、新材料、服装家具以及现代服务业中的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和自主出口名牌,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与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知识产权密集型商品

4、比重显著提高。(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海洋渔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大连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盘锦市、葫芦岛市完成各自任务)3.着力培育以沈阳为中心的沈阳经济区区域建设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与知名品牌。以做强装备制造业和高加工度原材料工业为重点,以全面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为目标,促进数控机床、装备制造、钢铁冶金、石油化工、汽车制造、创意产业、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与现代中药,以及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中知识产权的开发与拥有,运用知识产权的效果明显增强,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与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大企业和大企业集团,依靠自主知识产

5、权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与升级。(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铁岭市完成各自任务)4.扶持辽西北地区着力培育发展一批有地区经济特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产业。针对辽西北地区经济发展特点及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实施知识产权倾斜与扶持政策,促进该区域光伏产业、石油化工、建材工业、钢铁冶金、造船工业、装备制造及现代农业等优势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培育,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科技厅、省中小企业厅、省海洋渔业厅负责,锦州市、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完成各自

6、任务)5.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坚持以工业化为主导、城镇化为支撑、农业现代化为基础,加大县域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力度,使知识产权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新支撑。通过知识产权试点县(市、区)的开展,形成全省若干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特色突出、核心竞争力较强的县域经济区和产业集群,扶持和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农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知识产权局负责)6.指导和推动高新技术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及各种特色园区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创造、孵化、引领和辐射作用,通过

7、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的引领和带动,促进全省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在自主创新中自觉运用知识产权政策与制度,推进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快速发展。将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打造成我省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产出的密集区、转化运用的集聚区、保护管理的示范区。充分发挥全省高新技术园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带动和示范作用。(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负责)(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7.加强产业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外经贸厅、省服务业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各自领域工作)8.进一步完善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

8、章。根据国家对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地理标志等方面的立法情况,适时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对外贸易、科技、国防等方面有关知识产权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建设。(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省外经贸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相关部门负责)9.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执法和管理体制。加强司法保护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省文化厅、省公安厅、大连海关、沈阳海关、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10.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9、。(省编委办负责)11.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产业和科技发展规划以及进行重大项目决策和管理时,应进行知识产权立项评估和跟踪分析。(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外经贸厅、省中小企业厅、省知识产权局负责)12.对全省使用财政性资金或国有资产投入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并购事项、重点引进项目、重点装备进出口、核心技术转让等重大经济活动,实施责任主体要进行知识产权方面的可行性分析和评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予以指导和监督,避免知识产权流失和危害国家安全。(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负责)13.建立重大科技项目的知识产权工作

10、机制,以知识产权的获取和保护为重点,开展全程跟踪服务。(省科技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知识产权局负责)14.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海外维权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制定防范、应对国际技术壁垒的战略措施。特别要加强重点出口企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权援助工作。(省外经贸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版权局、大连海关、沈阳海关、省知识产权局负责)15.加强文化、教育、科研、卫生等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协调与衔接,保障公众在文化、教育、科研、卫生等活动中依法合理使用创新成果和信息的权利,促进创新成果合理分享。(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省知识产权局

11、负责)(三)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16.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运用各种政策和经济手段,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厅、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政府金融办、省知识产权局负责)17.培育和扶持装备制造业、高加工度原材料工业和信息产业等若干重点领域形成一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省知识产权局负责)18.鼓励群众性发明创造和文化创新。(省科协、省总工会、团省委、省文化厅、省知识产权局负责)19.运用财政、金融、投资、政府采购

12、政策和产业、能源、环境保护政策,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政府金融办、省中小企业厅、省知识产权局负责)20.完善政府资助开发的科研成果权利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负责)21.将专利等知识产权指标纳入科技计划实施评价体系、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考核体系。(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知识产权局负责)22.逐步提高知识产权密集型商品出口比例,培育更多的自主出口名牌,促进贸易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和贸易结构的优化升级。(省外经贸厅、省质监局、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23.通过知识产权司法、行政、行业协

13、会、中介服务机构和权利人自救等各种渠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省知识产权局负责)24.对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大司法和行政惩处力度。(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省知识产权局负责)25.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的统筹协调机制建设,加大地区间保护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协作与协调,提高权利人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经过努力在全省逐步建立起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与行政两条途径,省、市、县三级分工明确,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协调运作的全方位、多功能的保护机制,有效遏制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省编委办、省政府法制办

14、、省司法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省知识产权局负责)(五)培育知识产权文化。26.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进机关、学校、社区活动。在全社会弘扬以创新为荣、剽窃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骗为耻的道德观念,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广电局、省文化厅、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省知识产权局负责)二、关于专项任务(一)专利。27.以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为契机,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把我省建设成为国家新型产业基地为目标,以建设先进装备制造业、高加工度原材料工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为产业重点,以沈阳为中心的沈阳经

15、济区和以大连为龙头的辽宁沿海经济带为重点区域,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在优势领域和支柱产业形成一批核心发明专利。(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厅、省知识产权局负责)28.通过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企业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与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大幅度提升全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比例,增强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竞争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厅、省国资委、省知识产权局负责)29.加强产业的专利布局。在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生物和医药、信息产业、新材料、先进制造、先进能源、海洋、资源环境、现代农业、现代交通等技术领域超前部署,掌握一批核心技术的专利,做强我省的装备制造业,支撑高新技术产业与新兴产业发展。推动我省产业发展由产品“制造”向知识产权“创造”转变,把我省建设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较强的国家新型产业基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中小企业厅、省国资委、省知识产权局负责)30.制定和完善与标准有关的政策,规范将专利纳入标准的行为。支持企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信息产业技术领域的企业、行业组织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质监局负责)31.完善职务发明制度。建立既有利于激发职务发明人创新积极性,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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