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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加工企业原辅料供应商评价办法1.目 的:对供应商进行有效管理 2.适用范围:原辅材料供应商3.定义:采购物料包括包材、原辅料、促销品、设备、五金零配件、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4.内 容 :4.1 供应商管理 4.1.1 供应商索证 4.1.1.1每个原辅料供应商采购时要进行质量相关证件索证,无效证件要及时更换 ;4.1.1.2 证件包括:营业证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物料生产批准文号、包装装潢印刷许可证、国家职能部门的权威质量检测报告、行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如ISO9000 认证等);4.1.1.3 证照无效或质量检测报告与供货生产批次不相符的要求供应商及时提供更换。4.1.2. 根据实际所购
2、的物品特性及供应商的诚信情况,对供应商实行评审4.2 供应商选择确认4.2.1 供应商选择的主要原则 4.2.1.1 按统一评价标准,货比三家的原则; 4.2.1.2 同类物料原则上至少保持2-3 家供应商,优胜劣汰原则。 4.2.2 供应商的选择4.2.2.1对供应商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利用网络等渠道进行审查,确认企业具备供货之能力;4.2.2.2 相关证照、管理制度及技术文件:必须符合国家之规定的证照(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特种印刷许可证)等,确保产品符合要求所必须的管理制度及具备生产原物料的相关技术标准; 4.2.2.3 质量控制:供应商必须提供材料法定检验技术
3、机构的年度检验报告和企业自检当批次检验报告,原辅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杜绝非合格原料的使用;4.2.2.4 产品质量检验:对供应商提供材料进行抽检,确认原辅料质量标准或包装材料标志标识正确。支持文件:1、供货商评价表 2、供货质量协议书供货质量协议书1.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协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宗旨,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供货的准时性,明确双方的质量责任及合理处理质量问题,经双方平等协商,特签订此协议,并共同遵守。 2.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因违背协议而出现的交货问题或质量问题,违约方应负全部的责任并按协议的规定赔偿对方的损失。 3.本协议所指的产品为乙方提供的_
4、 _产品,所指的产品可包括产品的标志要求、包装要求和防护要求。 4.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无效,有关诉讼将提县、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5.本协议所未提及之产品规格和可靠性质量要求,内销产品所用产品等同执行相应中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产品所用产品执行相应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 6.本协议对甲、乙双方都具有同等的约束力。附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对本协议条款及附件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必须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后生效。 7.本协议及其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8.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重新签订协议。如甲方取消乙方的合格供应商资格或双方业务终止,则本协议自动失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代表人: 代表人: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