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建筑电气工程)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工作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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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筑电气工程)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工作制度汇编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工作制度汇编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全心全意为社团服务全心全意为学院服务二零一三年一月前言为了完善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的工作制度、确保社联各个机构的正常化运转,保证社联内部的纪律性,提高社联干部的办事效率,切实做到为同学服务、为社团服务、为学院服务,根据社联的工作环境、状态,特编写此工作制度汇编,加强社联的内部管理。此汇编包括社联章程、部门简介、部门职能、干部评优、社联使用表格标准等等一系列的细则,需定期组织社联干部对此制度汇编进行学习,并将此汇编列为社联干部升职考核题库,确保社联

2、在未来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本次汇编,资料不充足,需要未来社联的各届干部不断加强和完善,也希望未来的干部们能在课余抽出时间,加强对此汇编的学习,切实做到一个优秀的社联干部。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2011级主席团第一部分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简介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简介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是在学院团委领导下的全院型学生活动指导机构,同时也是全院学生社团最高权利机构。作为党、团组织得到助手,作为先进青年拓展兴趣爱好的群众性组织,社联担负着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校园主旋律,利用课余时间,创造性开展理论教育、科技创新、文化体育等丰

3、富多彩的活动,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教育目标,为广大同学提供展示自我的空间和舞台的职能。社团联合会成立于2012年11月,现有注册社团20余个。为了更有力地组织及更好地服务于社团,社团联合会以学生社团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社联理事会是学生社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常设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宣传部、财务部、调研中心、发展部、监督部、外联部等部门,争取以最佳的组织架构来实现最佳的资源配置。社联主要负责管理、协调、监督和指导各学生社团合法、有序地开展社团活动;进行学生社团登记和注册工作,审批各学生社团工作计划,检查和监督计划的落实;积极地强化其服务与沟通作用,尽可能地保障校内外

4、社团之间,以及社团与同学之间信息渠道的通畅,以保证我校学生社团能够健康有序地发展。第二部分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是全院学生社团的联合组织。负责管理和协调院内各学生社团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社联直接受共青团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的统一指导和管理。第二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和学院有关规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本院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是广大学生增长知识、

5、培养能力、拓展素质的重要园地。学生社团开展的一切活动应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学院鼓励和提倡学生社团开展学术科技、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体育娱乐等活动,来实现我院社团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发展的目标。第四条:本院学生社团分为院级和系级。院级学生社团有社联具体负责注册登记、监督、考核、管理等具体管理工作。系级学生社团由社联具体负责注册登记、工作协调、年终评优等,由所属系团总支管理。第二章 社团成立、注册及变更第五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申请成立院级学生社团必须像学院社联提交书面申请,并提威胁学生社团组织审批表,同时提

6、供下列文件备案。1、社团章程(包括社团名称、社团性质和宗旨、组织机构及理事会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会员权利与义务、社团管理条例、活动组织原则、财务制度、章程的修改程序及其他有关事项,社团章程不得与社联章程相违背)。2、社团成立申请表。3、社团发起人简历及系部意见。4、社团筹备组成员简历以及系部意见。5、指导老师意见、6、院级社团挂靠某个单位的,应由挂靠单位党支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二)申请成立社团的报告及学生社团组织审批表由社联审查,报院团委审批后即告正式成立。凡未经正式登记或未履行审批手续的社团,属非法社团,学院将予以取缔,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责。(三)申请成立院级社团,须报所在学院

7、党总支审批,并经社联认真核对,交由院团委备案。第六条:批准成立的院级社团每年必须到社联注册方能开展活动,社团注册的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周,由社团负责人提交本学年发展计划,人员变动情况和上届留下来的财务情况,以及本社团章程,并填写注册表,如不按期注册则不允许开展活动,并视为自动解散。凡未经注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者,社联将报院团委严肃查处。第七条:缓解程序1、社团理事长任期一年,没有充足理由,中途不许换届。2、换届时间是每学年第二期期末,社团工作结束前的半个月,逾期概不许换届。3、在全面总结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现任理事长向全体成员提出,并向社联提交工作总结和换届申请。4、下届理事长候选人可由

8、上届理事长推荐,社团成员推荐会自荐产生和民主选举方式产生。候选人必须是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必须向社联递交竞聘申请书。5、各社团内部选举至少产生两名候选人,全过程必须由社联发展部参与监督。6、各社团的新任理事长原则上由院团委和社联主席团从候选人中通过面试、考核审批的办法产生。7、逐步完善社团理事长竞选机制,新任理事长经社团全体会员三分之二成员到会差额选举产生,得到票数必须超过总选票半数方能当选。8、对新任理事长将由院团委和社联组织培训考核.9、新任理事长有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社团成员有权视其表现决定是否留任。10、社团理事长不得在其他院校级各种学生组织中兼职。第八条:社联应从收到成立学生社

9、团申请起5日内审核,并报院团委;院团委应自收到社联上报材料5日内作出答复,未按时作出答复的,视为同意。第九条:凡属于下列性质之一者,不得成立社团1、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全。2、妨碍学院秩序。3、有碍校园治安管理。4、不利于师生员工团结。5、同乡会、同学会。6、不遵守社联章程。7、社团活动不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甚至危及到学生生命健康财产安全。8、其他特别规定的情况。第十条:学生社团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社联应给予注销登记。被注销的社团将向全院张榜公布。1、自行申请注销。2。不按期注册。3、自己分立合并。4、长期不开展活动或开展活动明显与成立宗旨不符。5、社团宗旨、活动内容、活动范围不符合学生社团的标准。

10、6、违规动作且整顿无明显效果。7、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30人,连续两学期未进行活动。8、连续三次月评成绩排名最后。9、符合本章程第九条。第三章 会员第十一条:参加学生社团组织的条件1、凡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按自愿原则申请参加社团。2、承认社团章程,参加社团活动,服务组织领导,履行社团成员义务。第十二条:会员以社团为单位,以社团理事长为代表,享有社团联合会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履行义务。(一)会员的权利:1、会员享有参加所在社团活动,参与和服从所在社团的管理,参与和接受所在社团的监督等权利。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3、会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

11、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有退会的自由。4、学生社团负责人有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会员利益的,会员有权向社联或院团委直接反映情况。5、会员有权对社团的建设提出建议,对社团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批评。6、可在会议、社团刊物、社联网站上参加有关社团有关工作的讨论。7、在被迫中断活动期间,有知情和反映的权利。(二)会员的义务:1、首次参加社团的会员按规定缴纳一定的会费,会费控制在每人20元以内,具体金额由各社团自己确定,报社联备案。2、会员应主动接受所在社团的管理,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遵守社联的章程和该社团的章程。3、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社团的工作任务。4、执行社联的决议

12、。5、学生社团的刊物和相关网站上的内容,必须健康、积极、向上,遵守本院党团组织关于校内刊物发行范围,办理刊物许可证的有关规定。第十三条:社团理事长的权利:享有组织管理所在社团的权利,享有组织所在社团开展活动的权利,享有参加社联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有自由发表见解的权利,享有向社联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第十四条:社团理事长的义务:必须遵守社联的章程,实践社联宗旨;必须按时参加社联召开的会议,汇报社团活动的开展情况,向会员说明社团发展现状,并反馈会员意见和建议,安排社团的重要活动;必须积极参加社联的各种活动,执行社联的各项决议。第十五条:会员管理制度1、各社团必须按月召开全体成员大会或举行专题讲座,

13、开会或举行讲座时必须有2/3以上的成员参加,并报社联发展部,发展部必须干部到场监督、记录、考核。2、社联将根据各月或各次讲座到会人数对各社团进行检查、考核,了解各社团对会员的管理情况及会员流失情况,并纳入社团月评指标。3、各社团的每位成员都具有监督社团理事长及其他理事会成员的权利,经1/2成员提议,2/3成员同意,可弹劾本社团不称职的理事长以及其他理事会成员,并报社联备案。4、各社团的每位成员若发现本社团有不正当行为可上报社联,经查证核实之后,社联将报院团委,并对该社团、社团理事长以及相关负责人做出相应处理。第四章 招聘新成员第十六条:各社团只能在社联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招新,不能擅自招新,如

14、有特殊情况要另外招聘新成员,须向社联申请,经批准之后才能招聘新成员,新成立的社团一年内不得收取会费。第十七条:系部学生社团原则上不许向全院学生招手成员。第十八条:各社团应有专人负责维护招聘新成员工作现场的秩序。第十九条:招聘新成员时,各社团理事长必须认真回答各种咨询并指导填写好报名表。第二十条:招聘新成员工作结束后,各社团要如实上交报名表和确实的社团成员名单。第二十一条:招聘新成员过程中所收的会员费需如实上交社联财务部统一规范管理使用。第五章 社团活动第二十二条:活动申报程序1、各社团应开展活动必须领取并详细填写活动申请表、财务预算表和活动策划书。2、活动申请表须由各社团理事长盖章签字后方可上

15、报社联活动部,由社联分管的主席团成员审批签字后活动才可进行。3、各社团与商家签定的赞助合同须经社联报院团委审批。4、各社团对商家的赞助回报活动须上报院团委和院综合治办审批,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名义进行商业性宣传和商业性活动。5、活动的前期、中期、后期须与社联保持密切联系,以确保活动的顺利的开展。6、各社团开展活动所需要的场地必须报社团联合会活动部审批后才能向学院有关部门申请。第二十三条:社团开展活动应以学生自我管理为基本原则,支持单位或其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包办、代办或是以其他方式干涉社团的工作或是活动。若社团活动出现冲突、个社团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令双方满意的,各社团服从社联的安排。第二十四条:各社团举办的活动应以提高广大同学思想素质和能力为前提。做到积极服务于同学。第二十五条:社团活动赞助金的管理条例1、社团与赞助单位签订的协议书必须事先上交社联主席团审批后才能与赞助单位签订正式协议。2、严令禁止任何社团与赞助商合作在我院举办纯商业性活动。3、严令禁止任何社团与“三室两厅”及学院周围的小饭馆、网吧等达成赞助协议。4、赞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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