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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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二:中国人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应试承诺书本人是参加2020年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本人已认真阅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国人民大学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盗窃、损毁、传播在保

2、密期限内的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考生答卷、考试成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人了解并理解中国人民大学2020年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相关规定,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1保证在报名及初、复试过程中,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身份认证、资格审核材料。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信息,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2自觉服从中国人民大学学校、报考和复试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校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3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试规则,诚信应试,不违纪、作弊。4保证应试过程不录音录像,不保存和传播应试有关内容。5. 保证本次应试过程中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若本人违背上述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三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的处罚。承诺人签名: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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