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标准全文及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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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DB51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T XXXX2020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General rules for the system of screening for and elimination of hidden risks of work safety accidents(送审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1 XXXXXXXX目次前言III引言IV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要求15总体结构25.1标准层级25.2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25.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25.4生产安全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26隐患分级与分类26.1分级26.1.1基本要求26.1.2一般事故隐患36.1.3重大事故隐患36.2分类36.2.1基本要求36.2.2生产现场类隐患36.2.3基础管理类隐患37工作程序和内容47.1编制排查项目清单47.1.1基本要求47.1.2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47.1.3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47.2确定排查项目47.3组织实施47.3.1排查类型47.3.2排查要求47.3.3组织级别47.3.4治理建议47.4隐患治理57.4.1隐患治理要求57.4.2事故隐患治理流程57.4.3一般隐患治理57.4.4重大隐患治理57.4.5隐患治理验收57

3、.5隐患排查周期58文件管理69隐患排查的效果610持续改进610.1评审610.2更新610.3沟通6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铸创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培均、刘生龙、高朋杰、戴韫、陈刚、郑碧涛、周建国、蔡正委。引言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充分借鉴和吸收国际、国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标准、现代安全管理理念和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成功经验,融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等相关要求,结合四川省安全生产实际编制而成。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

4、分,是对风险控制措施的持续有效进行排查确认、有效控制风险的重要方法。本标准的目的是规范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行为,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降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11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实施指南的编制。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5、236942013风险管理术语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事故隐患hidden risk of production safety accident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3.2隐患排查screening for hidden risk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员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生产经营单位管理制度,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对照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情况

6、,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工作过程。3.3隐患治理elimination of hidden risk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3.4隐患信息hidden risk information包括隐患名称、位置、状态描述、可能导致后果及其严重程度、治理目标、治理措施、职责划分、治理期限等信息的总称。4 基本要求4.1 组织有力、制度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实际建立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能够保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过程有效运行的管理制度。4.2 全员参与、重在治理从生产经营单位基层操作人员到最高管理层,都应当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隐患级别,确定相应的治理责

7、任单位和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应当以确保隐患得到治理为工作目标。4.3 系统规范、融合深化生产经营单位应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管理体系,使隐患排查治理贯彻于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成为企业各层级、各岗位日常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4.4 激励约束、重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形成激励先进、约束落后的鲜明导向。企业应明确每一个岗位都有排查隐患、报告隐患、参与治理隐患、落实治理措施的责任,同时应配套制定奖惩制度。5 总体结构5.1 标准层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体系包括通则、细则和实施指南三个层级。5.2 生产安全

8、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应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的原则要求、任务目标和基本程序。5.3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应规范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的具体任务目标和工作程序,明确隐患排查组织方式、排查内容与标准、隐患治理原则和要求。5.4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应依托各行业领域同类型生产经营单位中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标杆企业,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法、实施步骤,确定同类型生产经营单位常用的隐患排查项目清单、明确组织实施、隐患治理和验收的具体要求,及相关配套制度、记录文件等,指导同类型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6 隐患分级与分类6.1

9、分级6.1.1 基本要求根据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6.1.2 一般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6.1.3 重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已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执行相应标准;未明确判定标准的,以下情形为重大事故隐患: 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 涉及重大危险源的; 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

10、10人以上的; 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一定时间得不到整改的; 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认定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6.2 分类6.2.1 基本要求事故隐患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生产现场类隐患。6.2.2 生产现场类隐患生产现场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设备设施; 场所环境;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消防及应急设施; 供配电设施;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辅助动力系统; 现场其他方面。6.2.3 基础管理类隐患基础管理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安全生

11、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安全生产投入; 应急管理; 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相关方安全管理; 基础管理其他方面。7 工作程序和内容7.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7.1.1 基本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的全部控制措施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编制包含全部应该排查的项目清单。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包括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7.1.2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应以各类风险点为基本单元,依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和标准、规程要求,编制该排查单元的排查清单。至少应包括: 与风险点对应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名称; 排查内容; 排查标准; 排查方

12、法。7.1.3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应依据基础管理相关内容要求,逐项编制排查清单。至少应包括: 基础管理名称; 排查内容; 排查标准; 排查方法。7.2 确定排查项目实施隐患排查前,应根据排查类型、人员数量、时间安排和季节特点,在排查项目清单中选择确定具有针对性的具体排查项目,作为隐患排查的内容。隐患排查可分为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或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两类隐患排查可同时进行。7.3 组织实施7.3.1 排查类型排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专项或季节性隐患排查、专家诊断性检查和企业各级负责人履职检查等。7.3.2 排查要求隐患排查应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

13、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7.3.3 组织级别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和频次。排查组织级别一般包括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班组级。7.3.4 治理建议按照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各相关层级的部门和单位对照隐患排查清单进行隐患排查,填写隐患排查记录。根据排查出的隐患类别,提出治理建议,一般应包含: 针对排查出的每项隐患,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经排查评估后,提出初步整改或处置建议; 依据隐患治理难易程度或严重程度,确定隐患治理期限。7.4 隐患治理7.4.1 隐患治理要求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主要包括岗位

14、纠正、班组治理、车间治理、部门治理、公司治理等。隐患治理应做到方法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有效、责任到人、按时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7.4.2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事故隐患治理流程包括:通报隐患信息、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实施隐患治理、治理情况反馈、验收等环节。隐患排查结束后,将隐患名称、存在位置、不符合状况、隐患等级、治理期限及治理措施要求等信息向从业人员进行通报。隐患排查组织部门应制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措施建议、完成期限等提出要求。隐患存在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当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隐患整改通知制发部门应当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验收。7.4.3 一般隐患治理对于一般事故隐患,根据隐患治理的分级,由生产经营单位各级(公司、部门、车间、班组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整改情况要安排专人进行确认。7.4.4 重大隐患治理经判定或评估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编制重大隐患治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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