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医学院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聘任暂行办法2018.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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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河北中医学院委员会河北中医学院关于印发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聘任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河北中医学院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聘任暂行办法已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共河北中医学院委员会河 北 中 医 学 院2018年1月4日河北中医学院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聘任暂行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 精神,切实加强我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43号)、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和中共河北省委教育

2、工委、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的暂行办法(冀教政体20086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和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关文件精神,把辅导员队伍建设列入我校党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不断提高辅导员队伍整体素质,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基本原则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聘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突出辅导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

3、质及工作实绩原则;(四)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三、岗位设置(一)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岗位设置工作实际,我校专职辅导员工作岗位实行职级制,设立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工作岗位。(二)科级专职辅导员聘任,不做岗位职数限制;处级专职辅导员聘任岗位职数,控制在我校专职辅导员队伍总人数的10%以内,并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核准后选聘。(三)辅导员与学校其他管理岗位相同职级人员同等待遇。四、基本要求我校专职辅导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素质:(一)政治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认真贯彻

4、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学校党委及基层党委(总支)的各项决定。(二)业务精。具有扎实的业务素养,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善于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认真做到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及心理,积极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做好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三)纪律严。严格遵守纪律,依法办事,坚持原则,秉持公正,能够自觉维护全局利益。(四)作风正。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爱岗敬业,立德树人,能够处

5、处体现为人师表的品德风范。在评优评先、发展党员等工作中坚持民主,公开透明。(五)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五、选拔聘用条件(一)科级辅导员1.工作年限条件 聘任副科级辅导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本科学历且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且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聘任正科级辅导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任副科级辅导员2年以上;或具有本科学历且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6年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且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满1年。2.工作业绩条件近四年以来,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个

6、人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或所带学生班级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称号;(2)参加校内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参加河北省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以上(含团体);(3)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论文2篇以上,或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论文1篇以上;(4)近四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一次为优秀。3.职业资格条件聘任副科级和正科级辅导员,须获得国家认证的职业指导师或心理咨询师(三级)资格证书,并能够对学生进行有效指导。(二)处级辅导员1.工作年限条件聘任副处级辅导员,须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并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8年以上。聘任正处级辅导员,须任副处级职务3年以上。2.工作业绩

7、条件任现职期间,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业绩突出,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有两次以上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2)每年至少承担一门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或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的课程,教学效果良好;(3)个人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所带学生班级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称号;(4)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论文2篇以上,或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论文1篇以上;(5)至少参与1项省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课题研究,或主持1项市、厅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课题。3.职称条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含副高级)。4.职业资格条件

8、聘任处级辅导员,须获得国家认证的高级职业指导师或高级心理咨询师(二级)资格证书,并能够对学生进行有效指导。六、选拔聘任程序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科级辅导员的选拔聘任由人事处组织实施;处级辅导员的选拔聘用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学生处全力配合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做好相关工作。(一)科级辅导员1.提名考察人选。各二级学院(单位)根据科级辅导员任职条件,在公开竞聘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提出考察人选,报学校人事处。2.确定考察对象。人事处、组织部、学生处、纪检监察室等职能部门,选派工作人员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二级学院(单位)提名的科级辅导员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人事处汇总,反馈各二级

9、学院(单位),并报校党委会讨论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3.组织考察。对确定的科级辅导员考察对象,由所在二级学院(单位)党组织负责组织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方式,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表现,并形成考察材料。根据考察结果,各二级学院(单位)提出拟任意见,连同考察材料一并报学校人事处。4.学校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学校人事处在征求学生工作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综合各二级学院(单位)考察情况,形成科级辅导员聘任方案,提交学校党委会讨论审批,确定科级辅导员拟聘任人选。5.任前公示。经校党委会讨论决定拟聘任的科级辅导员人选名单,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6.发文聘任。根

10、据公示情况,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科级辅导员聘任意见,并发布文件正式聘任。发文前由所在二级学院(单位)负责任前谈话。(二)处级辅导员处级辅导员的选拔和聘用程序,按照河北中医学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冀中医发201626号)规定,由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七、聘期及管理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3年。在聘期内考核不称职或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依据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处理。八、转岗有关规定(一)一般干部转岗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者,有3年以上工龄的,辅导员岗位工作满1 年,并具备相应的其他条件,可聘任为副科级辅导员;工龄不足3年的,应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满2年,并具备相应的其他

11、条件,可聘任为副科级辅导员。(二)副科级以上干部转岗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者,可聘任为同职级辅导员。转岗前任副科级年限已满2年、任正科级年限已满3年的,辅导员岗位工作满1年后,并具备相应的其他条件,可竞聘高一职级辅导员。(三)兼职辅导员转为专职辅导员时,辅导员岗位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四)专职辅导员调离辅导员岗位,其行政职级待遇是否保留,由学校党委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决定。九、纪律监督(一)申请聘任行政职级专职辅导员,要严格遵守干部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正确对待职级晋升,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除取消其聘任资格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组部有关规定等严肃查处

12、。(二)纪检监察室按照有关规定,对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聘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专门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自觉接受全校教职工和干部群众的监督评议。(三)实行回避制度。在研究讨论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任免工作和干部考察工作中,凡涉及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十、组织管理学校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聘任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科级辅导员纳入科级干部管理范围;处级辅导员纳入处级干部管理范围,聘任后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备案。十一、其他(一)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二)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规定或经学校党委会研究意见执行。河北中医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印发2018年科级辅导员选拔聘用工作日程

13、安排序号时间工作程序具体工作内容12018年1月9日安排部署1.组织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参会,传达文件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聘用暂行办法。2.强调纪律、选聘原则、任职条件、工作程序等。22018年1月10日至1月11日提名考察人选各二级学院在公开竞聘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提出科级辅导员考察人选,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学生处。32018年1月12日资格审查1.人事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室联合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审查。2.将资格审查情况报校党委会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并予公示。42018年1月13日至1月16日组织考察1.学生处负责组织各二级学院对考察对象考察。2.学生处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任意见,连同考察材料一并报学校人事处。52018年1月17日至1月30日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发文任命1.学校人事处、学生处负责向校党委汇报考察情况,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讨论,确定各岗位拟任职人选。2.将确定的各岗位拟任职人选名单,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3.根据公示情况,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科级干部聘(任)用意见,并发布文件正式任命。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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