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业务管理)建筑会计业务处理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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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会计业务处理范例例:某建筑公司承包一项工程,总承包收入8000万元,其中装修工程2000万元,转下属一分公司承建,其第一种会计处理如下: 1、收到总承包款时, 借:银行存款80000000 贷:工程结算收入60000000 应付账款分公司20000000 2、计提营业税金及代扣营业税时, 应纳营业税(80002000)x3180(万元) 应扣营业税2000x360(万元) 借: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1800000 应付账款分公司6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400000 3、缴纳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400000 贷:银行存款 2400000 4、拨付分包工程款时, 借:

2、应付账款分公司1940000 贷:银行存款 1940000 其第二种会计处理如下: 1、收到总承包款时, 借:银行存款80000000 贷:工程结算收入80000000 2、计提营业税金及代扣营业税时, 应纳营业税(80002000)x3180(万元) 应扣营业税2000x360(万元) 借: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24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400000 3、缴纳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400000 贷:银行存款 2400000 4、分包工程验工时, 借:工程施工 20000000 贷:应付帐款 20000000 5、支付工程款时, 借:应付帐款 20000000 贷:银行

3、存款 19400000 工程施工 600000 我对第二种的改进: 1、收到总承包款时, 借:银行存款80000000 贷:工程结算收入80000000 2、计提营业税金及代扣营业税时, 应纳营业税(80002000)x3180(万元) 应扣营业税2000x360(万元) 借: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1800000 应付账款 6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400000 3、缴纳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400000 贷:银行存款 2400000 4、分包工程验工时, 借:工程施工 19400000 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600000 贷:应付帐款 20000000 5、支付工程款时,

4、 借:应付帐款 19400000 例:某总承包商承建一工程,金额1000万,分包给另外一建筑公司600万。 问题:1、总承包商的发票是开1000万,还是开400万? 2、总承包商是以1000万作为主营业务收入,还是以400万作为收入? 1、发票由总承包商统一到工程所在地的税务局开具1000万,开票时缴纳57.5万的税金(收入1000万*综合税率5.75%)。 深圳执行的税率是这样的,营业税3%,城建税1%,附加3%,带征企业所得税1.2%,带征个人所得税1.4%,印花税0.03%,合计=3%*(1+1%+3%)+1.2%+1.4%+0.03%=5.75%http:/ 在发票及税票复印上注明分包

5、方的营业额为600万,及其缴纳的税款34.5万(600*5.75=34.5万),盖上总承包商公章,提供给分包方,作为分包方的入账及已纳税的依据。 2、总承包商以400万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另外600万作为往来处理(分包方的收入)。 总承包商自身发生的费用作为成本费用,带征的1.2%企业所得税(400*1.2%=4.8万)作为总承包商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总承包商的营业税、城建税及附加作为主营税金及附加科目, 带征的个人所得税列为成本费用, 合计缴纳税金=400*5.75%=23万。 应代扣代缴税金为600*5.75%=34.5万,实付分包方的工程款为600-34.5=565.5万,在往来科

6、目核算(贷其他应收款或应付账款)。 3、对于有建筑业资质,成本核算账务齐全,能提供核算依据,经主管税务局批准,可按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则开票时不需带征企业所得税,但所发生的成本费用必须有合法的发票作为入账依据,难度很大,因此大量的建筑业都采用带征所得税的办法。贷:银行存款 19400000在施工单位参与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过程中,经常收到建设单位的各种奖励款,由于奖励款项的性质不同,在建设单位的会计处理也就不一样,随之就涉及到施工单位的会计帐务处理问题。如何入帐,如何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就成为一个施工现场财务人员的会计处理的现实问题。现就施工中遇到的主要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一、施工中遇到的奖励款问

7、题: 施工单位或个人在施工过程中收到建设单位的奖励款项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施工单位开具建安发票并以银行存款收到或挂应收帐款。 2、施工单位或个人以现金或银行存款收到的奖励款,并无要求开具建安发票。 二、分析奖励款的性质: 会计中建安合同收入包括两部分内容:(1)、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即建设承包商与施工单位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这部分收入并不构成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在合同中商定的合同总金额,而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而形成的追加收入。施工单位不能随意确认这部分收入,只有在符

8、合规定条件时才能构成合同总收入。合同应以收到或应收的工程价款计量。 因奖励而形成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根据目前合同的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质量能够达到或超过既定的标准;(2)奖励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针对第一种情况分析,对于施工单位合同的收入是以施工单位这个整体为接受单位的,奖励款项符合合同收入的内容。在符合奖励收入确认条件应确认收入。 如果施工单位针对有功人员奖励有关个人,应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按施工单位正常的业务处理。 针以第二种情况分析,建设单位的奖励款主要是针对自然人的,并不涉及合同收入的确认,故不应该做为合同收入的内容,仅涉及受奖励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第二种

9、情况在具体实际中又有以下四种形式 1、受奖励个人直接从建设单位领取现金,无要求开具建安发票。 2、施工单位以现金收取并发放给受奖励个人,无要求开具建安发票。 3、奖励款入施工单位银行帐户,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发放给指定受奖励个人,无要求开具建安发票。 4、建设单位打入施工单位银行帐户做为整体奖励施工单位个人,无要求开具建安发票。 针对第二种情况的第一种形式,由于受奖励个人直接从建设单位领取现金,施工单位无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故受奖励个人应合并个人在施工单位的当月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扣除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的代扣代缴税款,个人自行到当地税务机关补交个人所得税。 针对第二种情况的第二种形式,由于施

10、工单位以现金收取并发放给受奖励个人,施工单位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故施工单位应合并受奖励个人在施工单位的当月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扣除建设单位的代扣代缴税款,计算缴纳受奖励个人的个人所得税。 针对第二种情况的第三种形式,奖励款入施工单位银行帐户,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发放给指定受奖励职工,施工单位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故施工单位应合并受奖励个人在施工单位的当月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扣除建设单位的代扣代缴税款,计算缴纳受奖励个人的个人所得税。 针对第二种情况的第四种形式,建设单位奖励款入施工单位银行帐户做为整体奖励施工单位个人,施工单位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由于建设单位无受奖励个人名

11、单,无法计算代扣代缴施工单位受奖励个人的个人所得税款,施工应合并受奖励个人在施工单位的当月收入计算缴纳受奖励个人的个人所得税。 针对上述第一种形式,如果建设单位并未代扣代缴受奖励个人的个人所得税,受奖励个人应合并施工单位的当月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并在扣除施工单位的个人所得税的基础上,个人自行到当地税务机关补交个人所得税。 针对上述第二、三种形式,如果建设单位并未代扣代缴受奖励个人的个人所得税,施工单位应合并受奖励个人在施工单位的当月收入计算缴纳受奖励个人的个人所得税。举例:建设单位甲公司与施工单位乙公司签订一份总金额为1510万元的合同,工程已于2005年4月11日开工,2007年4月完工,2

12、005 年底因施工单位乙公司工业主厂房节点工程按时完成,特以施工单位乙公司个人整体奖励,建设单位并未代除个人所得税,也并未要求开具建安发票,结合施工单位乙公司的个人收入应补交1万元个人所得税。 收到奖励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元 贷:其他应付款代发职工奖励款 100,000元 发放奖励款时: 借:现金 90,000元 贷:银行存款 90,000元 借:其他应付款代发职工奖励款 100,000元 贷:现金 90,000元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10,000元公司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可以有自营建造和出包建造两种方式。应当分别不同的建造 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一)自营工程的核算 自营工

13、程是指由物业管理企业自行备料,自营施工建造的固定资产。公司应在“在建工 程”科目下按不同的工程项目设置明细科目。公司购入的为工程准备的物资等,按购入物资 的实际成本,借记“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帐户,贷记“银行存款”等帐户。企业自营工 程领用的工程物资等,按领用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在建工程X X程”帐户,贷记 “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等帐户。自营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借记“在建 工程X X工程”帐户,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工资”、“长期借款”)等帐户, 自营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借记“固定资产”帐户,贷记“在建工程 X X工程”帐户。 例 某物业管理企业自行建造

14、小区喷水池等绿化设施一处,为工程购置建筑材料等 物资70 000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为工程支付的建设人员工资9000元,支付建筑施工部 的工程费用3 000元,工程完工验收交付使用。根据有关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购入工程物资时: 借:在建工程工程物资 70 000 贷:银行存款 70 000 (2)领用工程物资时: 借:在建工程喷水池工程 70 000 贷:在建工程工程物资 70 000 (3)支付建设人员工资时: 借:在建工程喷水池工程 9 000 贷:银行存款 9 000 (4)支付施工部门的工程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喷水池工程 3 000 贷:银行存款 3 000 (5)工程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结转工程成本时: 借:固定资产 82 000 贷:在建工程喷水池工程 82 000 (二)出包工程的核算 公司在出包方式下建造固定资产,是将工程出包给施工单位,工程的实际支出在承包单 位核算,出包单位不负责工程各项实际支出的核算。待工程竣工后出包单位与承包单位进行 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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