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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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订立原则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 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 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 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 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 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 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

2、 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 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 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 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 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 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

3、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 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 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 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 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善良风俗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 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 公共利

4、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包括以下内涵:第一,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精神和原则。第二,合同的内容要符合社会上被普遍认可的道德行 为准则。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工程名称:买方(甲方):卖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 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 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 建设单位:2. 施工单位:3. 工程名称:4. 工程地点:5. 运距:第二条 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第三条

5、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1. 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 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 字确认。2. 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 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 ; 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 款结算依据。3. 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 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 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 24小 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 ; 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

6、行 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 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 ; 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 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 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 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 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1. 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 45 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2. 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1) 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

7、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 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2) 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 ( 含损耗 )办理价 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 2001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 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 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 双方应按第 (1) 种方式结算。3. 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 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 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4. 价款支付期限:本

8、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 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 3 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5.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 5日书面通知甲 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第五条 双方义务1. 甲方义务(1) 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 24 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 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 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2) 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 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 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9、3) 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 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 决。(4) 应指派专人(提前 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 )负责对运送到施工 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5) 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 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6) 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2. 乙方义务(1) 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2) 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 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3

10、) 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 凝土。(4) 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 第三条第三款解决。(5) 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 料。第六条 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 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 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 同(附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

11、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 申请调解解决 ; 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 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 5 日书面通知对方2.第九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签章) : 卖方( 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现场联系人: 现场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附件编号: 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 ( 附件)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工程地点: 施工单位:浇筑部位: 项目: 混凝土强度等级: 计划数量 (立方米 ) :浇筑方式: 供货时间: 技术质量要求: 混凝土坍落度: 水泥品种: 外加剂品种: 结算单价(元/m3): 混凝土单价 (含运费): 汽车泵泵费: 地泵泵费: 外加剂费: 冬施期冬施费: 合计: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订日期: 年_月_日合同编号: 附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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