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专项集体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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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订立原则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 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 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 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 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 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 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

2、 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 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 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 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 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 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

3、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 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 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 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 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妇女权益专项集体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 护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 利益,构建新时期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和

4、社会稳 定,企业与工会经充分协商,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就女职工专项集 体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本企业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第一条 企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 基本工资待遇、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二条 企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空、低温、冷 水作业等国家规定的第三级劳动强度的劳动。第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 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工作时间 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第四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 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第五条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应当 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

5、,予以减轻工作量或者安排其他工作。对怀孕反应特别严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女职工,经医务部门证明应照顾休 息的,其休息期间享受病假工资待遇。第六条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每天工作时间内应给予休息一个小时。妊娠期间在医疗保 健机构约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的产前检查,应算作工作时间。第七条 为女职工购买特种疾病保险。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单胎顺产者,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者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

6、五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 间的产假。第九条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晚育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 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期九十天。第十条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单位在每班工作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工作时间内的两 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工作时间。第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期间从 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从事的其他劳动, 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工作。第十二条 企业对女职工每一年进行一次妇科、乳腺病

7、检 查,所需经费由单位行政出资。第十三条 女职工生育、人工流产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 郑州市女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标准支付。第十四条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在单 位调整或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假、哺乳假,应按出勤 对待,不影响参加调整或增加工资。第十五条 女职工生育后满法定假期即上班的,原则上安 排原岗位工作。第十六条 女职工因上环、取环、带环怀孕做人工流产后, 可享受计生假,享受正常出勤待遇。第十七条 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女职工,享受产假 90 天。第十八条 晚育的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其配偶享有一个月 的护理假,护理假视为出勤。第十九条按月发给女职工卫生用品(或折发人民币 元)。第二十条 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工资分配 和享受其他福利方面,女职工与男职工享有平等的权利。第二十一条 企业行政每年提取一定的经费作为女职工特 殊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双方签字, 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后生效。甲方(行政)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乙方(工会)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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