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操作控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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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章操作控制管理制度SJE/ZY/ZL-10为规范职工安全生产行为,杜绝违章现象,保障职工工作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各分厂(部、室)、班组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违章行为,要根据违章行为的性质、危险程度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对违章行为从重到轻分A、B、C三类进行计分考核。对检查发现的各类违章行为,应严格追究受检单位管理责任,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分级考核,并组织违章职工和有关管理者参加相应级别的安全生产再教育学习。反违章工作应遵循“违规必究,奖惩并举,教育为先;下属违规,主管有责;谁检查,

2、谁处理;不上交;不外推”原则。第二条 实施要求(一)班组是制止违章行为的基层单位,班组长必须把制止违章行为作为主要职责之一,发动职工积极查找身边的违章行为。(二)班组自查发现的每项违章行为,应在班组安全活动日和“工前五分钟”上组织分析,责成违章者作检讨,进行帮助教育,并登记在册。(三)各分厂(部、室)对查实的各类违章行为,要进行相应级别的考核。对在现场未制止职工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以及违章职工所在班组负责人,应进行连带考核。(四)各分厂(部、室)要建立违章职工教育、考核登记台帐。当年内,人为违章或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应停职参加公司的安全生产再教育学习班,经闭卷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获得上岗资格;

3、并追究有关分厂(部、室)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 (五)对违章职工和应追究管理责任人的有关人员,公司质量安全部和人力资源部应共同组织安全生产再教育工作,落实考核。(六)违章职工和应追究管理责任的有关人员,接到参加安全生产再教育学习班通知后,应按要求准时报到、参加学习,若无故缺席或不按时参加学习,视为拒绝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处理。(七)当年内,人为违章或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应取消其当年度个人评先资格;当年内,人为违章或发生工伤事故的班组、工段、分厂(部、室),取消其当年度评先资格。(八)各单位不得因职工举报违章行为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领

4、导,按有关规定对其予以责任追究。(九)检查中发现违章职工在同一作业活动中涉及多项违章行为的,应按已发生的最高类别违章处理。对重复性违章行为应从重处理。(十)各分厂(部、室)应按照本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及本单位以往发生的各类工伤事故和习惯性违章作业现象,组织各分厂(部、室)、班组职工深入开展安全违章行为清查工作,细化A、B、C三类违章行为的内容(见附件:部分常见安全违章行为分类表),以书面形式明确,并定期组织修订完善。(十一)各分厂(部、室)领导要把反违章作为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落实。未认真执行本规定,不认真对违章行为进行登记、处理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管理责任。第三条 附则(一)本办法

5、有关专业名词的界定1、违章行为一般包括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没有造成人员伤害的事件。2、违章作业是指违反已成文的规章制度或各项临时性正式规定的作业。3、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技术标准的指挥行为。凡有意回避、推卸责任、不闻不问而险些造成事故的行为,视同违章指挥;A 类违章行为一般指可能造成重伤或者死亡事故的违章行为;B类违章行为一般指可能造成重伤或轻伤事故的违章行为;C类违章行为一般指受行为环境和其它条件影响,尚无构成人身伤害可能或可能性较低的一般违章行为。(二)本制度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附件:部分常见安全违章行为分类表附件:部分常见安全违章行为分类表序号违 章 行

6、 为类别1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违章指挥A2两米以上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A3高处、立体交叉作业不戴安全帽、乱抛物件,未采取设置警戒区、搭设防护棚等安全措施A4机械、电器设备等旁女职工未将发辫盘入帽内A5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未办动火证、无专人监护A6电、气等能源停、送未按规定执行停送牌制度;带电作业不按规定操作或未使用绝缘劳动保护用品A7设备检修、维护未执行设备操作牌制度A8无证人员独立从事特种作业操作A9机械、电器设备等旁有人,未确认提醒就启动设备A10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控制点进行定期检查A11非岗位人员触动或开关机械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和各种阀门A12在起吊重物下行走和停留A13设备检修、施工

7、用电未按规定进行接地、接零 A14对带压容器、情况不明容器和易燃易爆容器盲目施焊A15吊车作业前未确认指挥信号、指令、车况运行路线和地面环境等是否安全便盲目动车A16违章指挥B17操作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B18用手代替手动工具或手清除铁屑B19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B20人为损坏或擅自短接安全装置B21起吊有棱角物件时未采取垫上包角垫等防滑、防坠措施B22起重设备的上升极限、大车缓冲器、警铃等安全装置损坏未发现报告或未及时整改B23临时用电不规范B24设备检修、施工拆除未设立警区、挂警示牌B序号违 章 行 为类别25机械、电器设备等运行中手脚靠近传动部位B26施焊作业未清除周围的易燃物B27机械、电气设备操作前未确认B28搬运作业未穿防砸鞋C29现场作业未戴安全帽、坐在安全帽上C30运转设备旁工作地面有油污、积水、冰雪易滑未采取措施C31焊割作业使用损坏的氧气表、乙炔表 C32在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的情况下,焊割作业时可燃气瓶与氧气瓶的距离10米,与动火点的距离10米C33起重指挥人员未佩戴明显的标识C34行车动车前未鸣笛或打铃报警C35起重设备吊重物停留空中,驾驶员离开驾驶室C36检修后安全保护设施未及时恢复C37擅自使用火炉、电炉等取暖C38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吊、夹、索具C39闲杂人员到现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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