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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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艺术专业技能(中国舞表演)”赛项规程一、赛项名称艺术专业技能(中国舞表演)二、 赛项编号LNZZ201825 三、竞赛目的通过比赛,进一步发挥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宏观指导和品牌作用,整合文化艺术行业企业的专业优势和特色资源,引领推进我省中等艺术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发展,充分展示辽宁省中等职业院校舞蹈表演专业(中国舞表演方向)的教育教学成果,促进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创业创新精神的培养,着力推出优秀中国舞表演人才,为传承和发展中华民族舞蹈艺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供人才保障。四、竞赛内容 本赛项为个人项目,参赛表演形式为独舞。中国舞表演舞种为中国民族民间舞或

2、中国古典舞。比赛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展示和专业拓展能力考察。比赛分两轮进行。 (一)第一轮比赛(全体选手参加)1.剧目片断表演自选中国舞剧目片段一个,现场表演。时间2分30秒至3分钟。重点考察选手的舞蹈表现和舞台实践能力。剧目片断须选自公演过的中国舞成品剧目,与教学相结合。推荐从参加前10届全国“桃李杯”舞蹈比赛和第11届全国“桃李杯”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优秀教学剧目中选择。2.技术技巧展示以分组进行基本功训练课的形式,现场展示选手的中国舞技术技巧(控制、跳、转、翻)能力,时间20分钟。技术动作自定,并以组合形式呈现,音乐自选。重点考察选手的专业基本功水平。基本功训练课以中国舞表演专业中职六

3、年制四年级或三年制一年级第二学期教学内容为基准。(二)第二轮比赛(60%选手参加)3.专业拓展能力(动作模仿与即兴表演)考察分小组进行,每组56位选手。由小组代表抽签决定每组模仿的动作和播放的音乐。每组动作和音乐不相同。重点考察选手的专业拓展和创造能力。(1)动作模仿:示范教师根据抽签现场示范一组舞蹈动作,时间30秒以内。教师示范2遍后,选手当场完整模仿该组动作1遍。教师示范过程中选手可以跟随模仿。(2)即兴表演:根据抽签现场播放一段音乐,时间约30秒。音乐共播放3遍。播放第2遍时,选手可以跟随音乐试做动作;播放第3遍时,选手须以之前的模仿动作为原型,跟随音乐即兴表演舞蹈。范围:蒙古族、藏族、

4、维吾尔族、傣族、朝鲜族、东北秧歌、胶州秧歌(女生选)或者谷子秧歌(男生选)、中国古典舞音乐,时长2分钟以内。在指定场所、规定时间(一小时以内)根据音乐独立创编舞蹈小品一个,而后在舞台表演。舞蹈小品可以徒手表演,也可以使用道具,由执委会统一提供扇子、手绢、水袖3种道具供选用;每位选手抽取的音乐不相同。五、竞赛方式(一) 本赛项为个人赛项,以市为单位报名参赛。每市配领队1人,同一学校选手不超过2名。每名参赛选手指定1名指导教师。(二)比赛分两轮进行,全体选手参加第一轮比赛。比赛结束,按得分顺序,由高到低取选手总数的60%进入第二轮比赛。第二轮比赛结束,将两轮得分按不同权重计算总分,按总分高低决定选

5、手获奖等次。六、竞赛流程(一)报到抽签各代表队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参赛时间、顺序和分组的抽签;执委会召开领队会议通报比赛有关情况及要求。(二)参赛准备参赛选手按执委会统一安排,在指定时间到指定排练场进行赛前练习,到比赛场地走台。(三)正式比赛参赛选手按抽签时间、顺序及规定流程到赛场检录、候赛、参赛。进入第二轮比赛的选手仍沿用第一轮抽签顺序,按规定流程参加比赛。竞赛赛流程具体时间安排,待参加决赛人数确定后公布。七、竞赛规则 (一)所有参赛选手均须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中职组比赛。中职组年龄须不超过21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6、2018年5月1日)。(二)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审核确认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在准备过程中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选手,须由所在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说明,按相关规定更换选手并接受审核。比赛开始后,一律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选手缺席比赛。(三)参赛选手具体比赛时间、顺序由抽签决定。选手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统一签发的参赛证参加比赛;须提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赛区现场检录;迟到超过15分钟的选手,视作弃权,不得入场比赛。(四)参赛选手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纸质资料、通讯工具和储存设备(如U盘)进入赛场,一旦发现,视同作弊。(五)所有比赛项目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超时、缺项将扣分。八、竞赛环境第一轮和第二轮专业

7、拓展能力(动作模仿与即兴表演)考察在剧场举行,第二轮知识素质考察在教室进行。比赛场地均配有相应的设施设备,采光、照明、通风和控温良好。赛场有保安、消防、设备维修和电力抢险等人员待命,并设置安全应急通道,以防突发事件。赛场配备医疗、生活补给等服务站点,为选手和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比赛场地划分为检录区、比赛操作区、评委区、观摩区、设备区、休息区、观摩通道等区域,区域之间有明显标志或警示带。九、技术规范(一)剧目片段表演的伴奏音乐一律采用伴奏碟。伴奏碟须自行制作成音乐文件(统一为MP3格式),在决赛前按执委会指定时间上传至指定邮箱。参赛期间选手练习时伴奏碟自带。 (二)剧目片段表演穿剧目服装。技术技巧

8、展示穿着练功服:女生穿吊带练功服、肉色裤袜,盘头;男生为短袖T恤、练功短裤。专业拓展能力(动作模仿与即兴表演)穿着练功服: 男女生均为短袖T恤、练功长裤。 (三)知识素质考察不得借助任何参考资料,现场独立完成。(四)比赛用舞台装置、灯光和音响设备由执委会统一提供;舞台一律使用地胶和黑丝绒幕,不用布景,不用烟机、雪花机和干冰。(五)剧目灯光为基本光,可变色,有定点,有追光。 十、技术平台(一)具有标准舞台的剧场1个。比赛舞台的台口宽14米、高8米,台深16米,台面距栅栏天顶21米。(二)灯光系统采用数字灯光控制台。配备舞台常规灯,可变色,有定点光和追光。(三)音响系统采用数字调音台,外围设备包括

9、PC音频工作平台、DVD、MD、数码录音机等。(四)舞蹈排练场10个。配备地板地胶、玻璃镜面墙、把杆、钢琴及音响设备,供选手赛前排练使用。十一、成绩评定(一)评分标准1. 舞蹈剧目片段表演和技术技巧展示,依据选手的专业素质、技术技巧、对作品的艺术表现能力和水平、以及作品的难度等因素,确定标准,综合评分。2.专业拓展能力(动作模仿与即兴表演)考察,依据选手动作模仿的质量,即兴表演与音乐的吻合度、动作编排、创意及表演水平等因素,确定标准,综合评分。3.知识素质考察,依据选手回答问题的准确度和深度,以及选手的知识素养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因素,确定标准,综合评分。4.第一轮比赛分值权重为82,第二轮比赛分

10、值权重为18。(二)评分方法1.比赛评分遵循科学合理、切实严谨、公平公正的原则,既全面衡量,又突出重点;既重视基础水平和质量,又重视综合表现、应用和创造能力;专业性与职业性相结合。2.评分采取由评审委员会当场集体评分的方法。每位评委独立评分;由专门人员在统一时间收取评分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得出其它分数的平均分,即为选手的比赛得分。3.分数采用百分制。每项比赛内容满分均为100分。参赛选手的最后总得分,由每项比赛得分,按不同权重计算后相加而成。 十二、奖项设定参赛选手个人奖,设一、二、三等奖。以参赛选手总数为基数,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十三、赛项

11、安全赛事安全是技能竞赛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赛项执委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裁判员、工作人员及观众的人身安全。(一)比赛环境1.执委会须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如有必要,也可进行赛场仿真模拟测试,以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承办单位赛前须按照执委会要求排除安全隐患。2.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要求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凭执委会印发的有效证件进入场地,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比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

12、的劳动保护。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3.承办单位应提供保证应急预案实施的条件。对于比赛内容涉及高空作业、可能有坠物、大用电量、易发生火灾等情况的赛项,必须明确制度和预案,并配备急救人员与设施。4.严格控制与参赛无关的易燃易爆以及各类危险品进入比赛场地,不许随便携带书包进入赛场。5.配备先进的仪器,防止有人利用电磁波干扰比赛秩序。大赛现场需对赛场进行网络安全控制,以免场内外信息交互,充分体现大赛的严肃、公平和公正性。6.执委会须会同承办单位制定开放赛场和体验区的人员疏导方案。赛场环境中存在人员密集、车流人流交错的区域,除了设置齐全的指示标志外,须增加引导人员,并开辟

13、备用通道。7.大赛期间,承办单位须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建立安全管理日志。(二)生活条件1.比赛期间,原则上由执委会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食宿。承办单位须尊重少数民族的信仰及文化,根据国家相关的民族政策,安排好少数民族选手和教师的饮食起居。2.比赛期间安排的住宿地应具有宾馆/住宿经营许可资质。以学校宿舍作为住宿地的,大赛期间的住宿、卫生、饮食安全等由执委会和提供宿舍的学校共同负责。3.大赛期间有组织的参观和观摩活动的交通安全由执委会负责。执委会和承办单位须保证比赛期间选手、指导教师和裁判员、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4.各赛项的安全管理,除了可以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外,应严格遵守国家

14、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人身自由。(三)组队责任1.各学校组织代表队时,须安排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各学校代表队组成后,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对所有选手、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3.各参赛队伍须加强对参与比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实现与赛场安全管理的对接。(四)应急处理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执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执委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报告组委会。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执委会决定。事后,执委会应向组委会报告详细情况。(五)处罚措施1.因参赛队伍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获奖资格。2.参赛队伍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15、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3.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情节恶劣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十四、竞赛须知(一)参赛队须知1.参赛队统一使用某某省(市、区、兵团)代表队名称,不使用学校或其他组织名称。2.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参赛曲目在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更换。3.参赛队须为参赛选手购买保险。(二)领队、指导教师须知1.按要求准时参加领队会等会议,并认真传达、落实会议精神,协助赛项执委会组织好本队选手参赛的相关事宜。2.按时参加抽签活动,确认比赛出场顺序,确保本队参赛选手准时参加各项比赛。3.熟悉比赛流程,妥善安排好本队人员每天的吃、住、行等日常生活,保证安全。与相关赛务工作小组保持联系。4.贯彻执行比赛的各项规定,比赛期间不得私自接触评委。5.参赛队对评分、评奖、处罚等有异议拟申诉的,统一由领队在评分、评奖结果和处罚决定公布后2小时内,向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过时或口头申诉不予受理。6.做好本队人员的思想教育和选手业务辅导、心理疏导工作,引导参赛选手团结友爱,互相协作,树立良好的赛风。7.自觉遵守比赛规则,尊重和支持评委和会务工作人员的工作,不随意进入比赛及其他禁止入内的区域,确保比赛进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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