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组织的创新与发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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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组织的创新和发展以北京地区为研究案例北京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二一一年四月5目 录1. 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11.1 社会组织的发展历程11.2 社会组织基本分类31.2.1 社会团体41.2.2 民办非企业单位61.2.3 基金会81.3 社会组织的功能异同分析91.3.1 社会组织功能共性分析91.3.2 社会组织功能差异分析102. 社会团体的创新分析112.1 社会团体创新案例分析122.1.1 综合性社团122.1.2 行业性社团142.1.3 专业性社团162.1.4 联合性社团172.2 社会团体创新过程的特点182.2.1 社团创新的社会背景变化182.2.2 社团创新的主要

2、内容192.3 社会团体创新过程存在的问题202.3.1 资金短缺202.3.2 可持续发展机制缺乏212.3.3 双重管理体制有待创新和完善212.3.4 政府职能转移缺少长效化、制度化保证222.3.5 组织管理水平有待提高222.3.6 高水平特色服务供需不匹配232.3.7 组织间有效合作机制缺乏233. 其他社会组织的创新分析243.1 民办非企业单位243.1.1 民办非企业单位创新案例分析243.1.1 民办非企业单位创新过程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253.2 基金会273.2.1 基金会创新案例分析273.2.2 基金会创新过程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284. 国外社会组织的创新分析304

3、.1 德国304.1.1 社会组织已经成为德国社会的重要组成304.1.2 法律框架完备、登记注册可享受优惠待遇314.1.3 财政资助和税收减免的双重扶持手段324.1.4 政府仍是社会组织发育发展的主导力量324.1.5 社会工作人才是社会组织服务递送的中坚力量334.2 美国334.2.1 社会组织数量庞大,经济实力雄厚,社会影响广泛334.2.2 国际化程度较高,突出的专业商展和研讨活动能力344.2.3 政府半数以上的社会服务通过社会组织提供354.2.4 政府重点以税收优惠的方式间接支持,管理监督严格细化354.3 日本364.3.1 社会组织分类详细,涉及各个领域364.3.2

4、法律明确、实行认证制度,增强民众参与度364.3.3 会员入会实行考察,组织市场化程度高374.3.4 社会组织的社会地位较高,与政府保持密切关系384.3.5 建立社会组织支援中心,支持社会组织发展385. 我国社会组织未来的发展趋势395.1 社会组织的机能发展395.1.1 建立健全组织运作的体制机制395.1.2 创新组织的管理模式405.1.3 打造核心价值,保证财务独立405.1.4 规范运作,增强组织公信力405.1.5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高职业社会地位415.2 社会组织的职能发展415.2.1 政府职能的承接者415.2.2 社会诉求的反映者415.2.3 专业服务的提供者

5、425.2.4 精神文明的倡导者425.3 社会组织的科学引导435.3.1 更新政府对社会组织的认识理念435.3.2 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435.3.3 严格对社会组织的监督445.3.4 增强对社会组织的支持45附件1:实地调研访谈名录471. 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1.1 社会组织的发展历程作为人类社会一种基本的组织制度形式,“社会组织”一词可以作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社会组织”是指人们为实现特定目标而建立的共同活动的群体,与政府组织、经济组织并列。狭义的“社会组织”仅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为满足社会需要或部分社会成员需要而设立的非营利性组织,具有民间性、非营利性、公益性、自

6、治性、组织性等特征。本文所使用的社会组织是狭义的概念。(一)社会组织的萌芽和前身我国民间结社和民间慈善活动源远流长,历史上就曾经出现过形形色色的社会组织。在传统社会中,长期存在具有一定公共性质及公共职能的民间会社组织,比如“善堂”、“救济会”、“诗文社”、“会馆”、“商会”等。这些不同形式的民间会社组织,在倡导善行德行、加强人际互动、实现社会协调、提供社会服务、规范从业行为等方面,与现代社会组织有着许多类似之处。不过,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社会组织,产生于清末民初。1908年,清朝政府颁布宪法大纲,首次在法律上认可民间结社。民国时期,特别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社会组织曾有比较大的发展。(二)社会组织的

7、兴起阶段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政务院颁布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并依法取缔各种反动社团,对当时社会需要的各种社会团体进行了登记。但是在计划经济时期,社会团体的活动空间不大,作用有限。据统计,20世纪50年代初,全国性社团只有44个,1965年有近100个,地方性社团有6000个左右。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遭到了严重破坏,全国各类社会团体基本陷于瘫痪,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工作也中断。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伴随经济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转型和社会生活的多样化,中国社会组织又开始迅速成长,在城乡社会生活中涌现出了大量学会、研究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

8、以及民办的学校、医院、文化设施、福利设施等,并且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还出现了基金会一类的民间资助机构。组织类型的增多及其社会作用的日益显现,使得这些新型组织越来越得到中国党和政府的重视。一是在法制建设上,建立了社会组织管理的基本法律框架。1986年的民法通则规定社团法人作为四种法人类型之一,从基本法层面明确了社团的法律地位。之后,国务院先后颁布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1998年修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和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年),社会组织管理的基本法律框架建立起来。二是在行政管理上,加强了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的力量。1988年,国务院在民政部成立社团管理

9、司,专门负责管理各种社会团体,实现了社会团体的归口登记。1996年,国务院明确原来归口不同政府部门主管的“民办事业单位”统一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归口到各级民政部门登记,为此,在民政部成立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司。1998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机构改革时,为了囊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使用了“民间组织”这一称谓,民政部也设立民间组织管理局,取代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司。(三)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和新的发展高潮阶段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着眼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指出:“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组织。”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立足加

10、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围绕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求“规范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发展”。2006年,为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加挂了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牌子,成为民政部编制最多、管理力量最强的业务内设机构。在方针政策层面,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到2007年,党的十七大首次在党的政治报告中对如何更加积极地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做了专门论述,提出“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2008年

11、,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要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同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也强调,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规范和管理,把社会可以自我调节和管理的职能交给社会组织。2011年颁布的“十二五”规划纲要第三十九章表示在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方面,要改进社会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同时指出要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经济类、公益慈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发挥沟通企业与政府的作用;完善扶持政策,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同时扩大税收优惠种类和范围。1.2 社会组织基本分

12、类根据我国民政部登记注册的有关规定,本文中的社会组织主要分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2000年,我国社团清理整顿工作基本结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初步建立。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的颁布又使非公募基金会引来了发展的最好时机,我国对于不同类型社会组织的管理制度基本趋于完备,社会组织逐渐沿着法制化框架规范运作和快速发展。现阶段北京市各类型社会组织的数量统计和结构分布情况如下:图表 1 北京市社会组织的数量变化 数据来源: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由上图可见,北京市社会组织近几年总体发展迅猛,究其因,应归功于近年来,北京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结构日益多元化和政府职能转变

13、的趋势为社会组织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具体到各类别,社团的增长速度较民非稍显缓慢,从图上可见,民办非企业单位总量在2006年超过社团总量,基金会虽然增长速度很快,但数量占社团总量的比例过小,从下图可见,2009年北京市基金会的数量只占到社会组织总数量的2%,是未来发展公益事业需要着力发展的部分。图表 2 北京市社会组织的数量变化1.2.1 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是指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一)北京市社会团体数量增长情况从法规制定的角度来看,社团的管理办法是先于民非和基金会制定和完善的,因而社团的快速增长阶段也提前于民非和基金会,总数量方面也在各类社会

14、组织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在2000年社团清理整顿结束以后,社团已经走上平稳较快发展的道路,自2003年以来,社团基本以5%的年均增长速度发展,增长平稳。具体情况从下图可见。图表 3 北京市社团数量变化图数据来源: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二)北京市社会团体的构成情况首先,按照将社会团体按照其组成和任务不同分为以下几类:图表 4 社会团体分类序号类型组成和任务1行业协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由同一行业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等相关组织组成的。会员以单位会员为主,且均从事同一行业。2商会由从事同一类商品或者劳务的贸易或服务企业组成的社会团体。3学术团体有从事同一学科、专业领域研究的科研人员、

15、科研机构组成的社会团体,一般称“学会”、“研究会”。4职业团体由同种职业的从业人员组成的社会团体。5专业团体有同种专业的专家、专业人员、爱好者等各组成的社会团体。如:探险协会等。6联谊团体由具有相同背景或者经历的人员组成的联谊性的社会团体。7公益慈善组织由热心公益慈善事业的单位和个人自愿参与,以服务公益慈善事业为目标的社会团体。其次,按照服务的行业差异,社会团体又主要分为科技与研究类、生态环境类、教育类、卫生类、社会服务类、文化类、体育类、法律类、工商业服务类、宗教类、农业及农村发展类、职业及从业组织类、国际及涉外组织类等。2009年北京市不同行业社团的具体分布如图所示:图表 5 2009年北京市不同行业社团结构图数据来源: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最后,按照活动地域不同,社会团体也可以分为国际性社会团体、全国性社会团体、地方性社会团体(包括异地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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