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书法”观与当代书法的发展教学幻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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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书法观与当代书法的发展围绕“流行书风”的争论,无疑是近年来中国书坛重要的事件之一。这场争论所涉及的审美问题,恰恰反映出当代书法在评判标准上的缺失。究竟用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近二十年当代书法的创作成果?应该用什么样的标准,来指导今天的书法创作?这都是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如果公众(包括一些对艺术缺少判断能力的专业人士)对“好书法”和“坏书法”的判断,依然用传统书法价值的尺度来判定;如果真正代表这个时代精神的书法作品,无法从大量因袭传统的书法中挑选出来,不仅对那些真正有创造性的艺术家不公平,而更重要的是会对书法未来的发展造成极大阻碍。本文试图站在“大书法”的角度,结合自己的创作实践,对过去二十年的

2、书法发展作基本的判断,并对书法未来的走向,提出我个人的看法。一, 对近二十年当代书法发展现状之回顾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中国艺术进入全面的复苏期。对文革美术的反思与批判,艺术观念和创作手法上的“创新”与“求变”,成为中国美术界的主导潮流。1989年在中国美术馆举办的“现代艺术大展”的中途退场,标志着风靡一时的现代艺术运动从主流转向民间。与整个美术界的主导潮流不同,八十年代初期的中国书坛却是另外一种景象,以林散之、沙孟海为代表的老一代书法家,因其深厚的文化学养和传统功底,成为书法界的标志性人物,“回归传统”成为八十年代书法界的主流。但由于刚刚经历了文革,八十年代的“回归传统”或者“书法传统观

3、”,其实带有很大的时代局限性。我们从当时的全国书展所表现出来的整体水平,可以明显地看到这一点。这个时期,尽管受到日本现代书法和西方现代艺术观念的影响,出现了前卫书法,甚至成立了“现代书画会”这样的民间机构。但在今天看来,当时的“现代书画会”,因为其主将们缺少对现代艺术的必要了解和对书法传统的深度传承,并没有形成书法艺术本体意义上的探索成果;而以谷文达等为代表的现代艺术家,只是借助了书法资源,尝试现代艺术的观念表现,其探索方向与独立的书法艺术并没有产生必然的关联。能够构成书法本体意义上的现代书法探索,是从九十年代开始的。也就是说,当八十年代汹涌的现代艺术运动,在中国开始从前台转入民间时,一些受到

4、现代艺术运动鼓舞的书法家意识到:传统书法在与当代文化艺术的对话中,处在一种“失语”的尴尬处境当中。他们开始探索“书法”作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在当代文化中的身份以及与当代艺术的关系。与八十年代的前卫书法不同,九十年代以来的现代书法探索,有比较明确的艺术主张,对中国当代书法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我们也遗憾地看到,这种受西方艺术思潮和日本现代书法的启发所进行的创新与探索,由于忽略了书法的传统人文内涵,很快在形式语言的探索上走到了尽头。抛开作为行为艺术的“行为书法”不谈,九十年代以来的现代书法实验无论是“书法主义”还是“少字派”,其基本的出发点,是建立在书法作为一种 “图像艺术”(或者说

5、视觉形象艺术)基础之上的,在保留书法基本语言元素的同时,主要借鉴西方的构成理论和现代艺术观念,对传统的书法笔墨程式进行破坏性的消解和转换。九十年代出现的“新古典主义”和“学院派”书法,曾经试图弥补现代书法在人文精神上的不足,然而实践证明,“新古典主义”和“学院派”显然缺少构成一种新“学派”的理论基础。倒是二十世纪初期由康有为倡导的“民间书风”,由于符合二十世纪末的艺术平民化倾向,逐渐成为现代书法探索的主导潮流。从某种意义上说,影响深广的当代“民间书风”(或称为“流行书风”),实质上是二十世纪初碑学书风的延续:它从民间书法中吸收造型来源,以质朴、稚拙的民间审美趣味取代以典雅、中庸为美的士大夫审美

6、观。如果说当代“民间书风”有什么新拓展的话,那就是将现代艺术构成理论引入到创作实践中,更具有形式上的意味和视觉冲击力。进入新世纪以来,艺术市场的兴起,带来传统书法的价值回归,再加上现代书法实验本身所存在的局限,种种因素,导致中国的现代书法实验进入低谷。一批曾经专注于现代书法探索的书法家,重新回到传统的老路上。二十年的书法发展,经历了一个从“回归传统”到“走向现代”再到“回归传统”的轮回。当代书法究竟向哪里走?成为摆在每一个书法艺术家面前的重要课题。二,“大书法”观提出的学术背景其实,回顾二十年当代书法发展之现状,我们会发现这样一种现象:当现代书法实验如火如荼地展开时,传统形态的书法并没有退出历

7、史舞台;相反,无论从公众舆论,还是从官方展览中所占的分量来看,传统形态的书法,始终占据明显的主导地位。我之所以在上文中没有指出这一点,是因为在我看来,当代人书写的“传统书法”,大多停留在对传统笔墨样式的因袭和临摹阶段,别说是艺术上的创造和拓展,即使从传统文化继承的角度看,也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要谈到对传统的继承,必然涉及到传统的人文精神,涉及到对传统书法价值的重新认识以及在当代文化语境下的作用。从这样一些基本的方面来衡量,当代人书写的传统书法,尚不足以构成“继承”意义上的文化价值。当毛笔已经不再是日常的书写工具,当现代生活方式发生巨大转变之后,一件因袭和临摹前人的书法作品,除了能够唤醒人们对传统

8、的记忆外,不可能为当代人提供新的审美经验。那么,传统形态的书法,为什么会始终占据当代书法的主流地位呢?这是书法独特的载体和艺术功能所决定的。书法的载体是汉字,每个中国人都会写汉字。即使没有经过专门的艺术训练,一个普通的知识分子也自认为具备评判书法好坏的能力。这对那些专注于艺术探索和风格创新的书法家来说,是一种极大的挑战。翻开中国的书法史,我们可以看到,每一种新风格的出现,都是由那些具有创新精神的声名显赫的文人来完成,继而由帝王和士大夫的鼓舞推动,然后成为大众的风尚。从王羲之的行书到张旭、怀素的狂草,莫不如此。但在今天这样一个崇尚平民化的时代,精英群体对大众文化趣味的影响越来越小,传统的书法标准

9、,依然根深蒂固地左右着大众的书法审美取向。不可否认,传统书法价值观在今天依然有合理的成分,但它绝对不能成为当代书法的评判标准。因为我们无法想象,一种艺术会通过因袭和临摹传统延续下去。一个时代总有一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环境、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这种特定的时代精神,会通过那些敏感而富有想象力的艺术家,通过高超的技术手段、独特的生命体验创造性地表现在自己的作品中。从文化史的角度来看,那些打上时代深刻烙印的艺术作品和创造了独特风格的艺术家,会从特定的时代艺术潮流中挑选出来,成为传统的一部分流传下去。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当代以临摹和因袭古代经典法书为特征的“传统书法”,除了作为自娱功能的大众文化的存在价值外,

10、不可能成为代表这个时代精神的当代书法艺术。既然当代人书写的传统形态书法,无法代表这个时代,那么近二十年来的现代书法实验又如何呢?正像我在上文中指出的那样,近二十年来的现代书法探索,无论作为一种什么“主义”出现,基本上是受西方现代艺术思潮的影响,将“书法作为一种图像艺术”这样一种理论框架下展开的。毋庸置疑,自觉地将书法艺术上升为 “造型视觉艺术”,并对其内在的形式规律进行探究,极大地拓展了书法艺术的创造空间,为书法带来多种发展的可能性。但由于理论准备上的不足和西方现代艺术观念的影响,九十年代以来的现代书法实验,实质上将博大精深的“书法”导向单纯的造型艺术:片面追求汉字的造型趣味和章法构成上的形式

11、意味,替代了内在人文内涵的探求,从而使书法独特的文化含量和丰富的人文精神诉求置于附属的位置;甚至将“书法”作为中国民族文化的符号,简单地“搬用”和“挪移”到现代艺术创作中。这种对书法艺术本体认识上的误区,使书法创作越来越趋向于简单化只要具备一定的汉字造型能力,掌握形式构成法则,就可以创作出符合造型艺术要求的现代书法作品。也就是说,近二十年的现代书法实验是以“艺术”的名义,削弱了书法深厚的文化内涵,甚至已经割裂了与传统的内在关联。如果将“书法” 脱离开原本的文化范畴,界定为一种单纯的“造型艺术”,书法就会失去最广泛的欣赏群体和发展基础。现代书法难以继续向深处探索的根源也在于此。书法历来被看作是中

12、国文化的核心,如果赞同这一基本的观点,那么我们就不难发现:有着深厚传统文化内涵的“书法”,在当代书法创作中已经“越写越小”,大多数书法家封闭在狭小的书法圈子里,既缺少对传统的深度占有,又与当代文化缺少必要的关联,根本无法构成代表一个时代精神的文化意义。那么,当代书法究竟应该怎么走?按我个人的观点,首先应该回到书法的起点,重新认识书法的本原。换句话说,真正意义上的当代书法,应该站从“大书法观”的角度,在深入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开创书法尚未发现或者说没有被自觉认知的文化价值和形式语言因素;而当代书法标准的建立,既不能割裂与传统的关系,同时要在当下的文化语境下,提出新的问题,赋予古老的书法以当代文化的

13、核心意义。三,何谓大书法观?“大书法观”也就是“书法文化观”。贡布里希曾在艺术与科学说:“艺术的范畴是由文化来决定的”,我们不妨借用贡布里希的观点来说明由汉字文化所决定的“大书法观”范畴:1, 书法是以汉字为表现对象的艺术;汉字的造型、结构、点画以及字与字之间的关系,构成书法的笔法、章法、墨法;2, 书法具有绘画艺术的造型以及空间构成关系,“书画同源”不仅指工具的同源关系,在造型手段上和视觉审美上也有必然的内在关联;3, 汉字书写的时序性、不可逆性和书法创作的一次性,决定了书法具有音乐的节奏韵律;4, 汉字的表意性以及汉字书写过程中的节奏韵律,决定了书法与诗歌有密切的关系,一件好的书法作品,不

14、仅具有诗歌的意境和神秘特征,而且诗歌的内容、节奏韵律,直接影响到书写者的想象力、书写速度以及有书写速度带来的节奏韵律变化;5, 书法和文学的关系,历史上很多好的文章因为书法而传世,比如兰亭序等;6, 书法和人格修养有直接的关系,因此书法具有明显的伦理色彩,并对传统书法品评标准产生直接的影响;7, 书法史是有士大夫文人书写的,在清代以前,民间书法被排斥在正统的书法传统以外;8, 书法是精神的外化,“神采”和“气韵”成为书法艺术主要的评判标准;9, 因为人人会写书法,公众对一件书法的预期,从来不是作为单纯的形式审美对象,而且对“内容”有同等的预期;10,公众对书法内容完整性,可读性、可辨识性的预期

15、,决定了书法艺术形式的稳定性,同时使书法与西方的抽象艺术保持严格的界限;11,公众对书法内容的完整性,可读性、可辨识性的预期,决定了书法艺术形式难以走向更高的自由形态;12,对不同时期的书法传统的价值判断和取法,决定了书法的时代特征;如果我们明确了由汉字所带来的“大书法观”范畴,我想,对当代书法的创作成果,应该可以做出一个很清晰的判断。当然,这种判断,首先应该排除那些因袭临摹前人的书法,因为它们没有构成艺术创造的意义。那么,现代书法在哪些向度上进行了探索呢?在此我想结合自己二十多年来的创作实践作一些简单的梳理。其一,从民间书法中吸收造型来源和创作灵感。从清代中后期开始,一些富有创新精神的书法艺

16、术家,已经发现,经典“帖学”对书法艺术的创新发展已经起到极大的阻碍作用。这种阻碍不是因为“帖学”的不够完美,恰恰相反,正是因为“帖学”的高度完美,给后人留下了难以逾越的高度和可以进行创新的可能空间。所以,以邓石如为代表的民间书法家,开始从质朴的汉魏碑刻中,寻找新的发展可能,而以何绍基等为代表的士大夫文人,则尝试从碑帖结合中,寻求出路。但真正对魏晋以来建立起来的书法审美标准产生颠覆性意义的,是清末民初的康有为,他第一次将民间书法古质、朴茂的审美趣味和文化价值,提升到与士大夫创造的“帖学”同等重要的美学高度,从此打通了中国书法的另一个传统体系民间书法传统,由此引发了二十世纪整个书法美学史最重要的一次革命。个中的原因,既有书法艺术发展的内在逻辑因素,也有二十世纪初崇尚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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