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流域天津市水功能区划_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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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河流域市水功能区划2008.09为合理开发、高效利用、有效保护我市地表水资源,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快速稳步发展,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在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国水法第三十二条和市实施中华人民国水法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根据全国水功能区划技术大纲的要求,按照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对我市地表水体的功能定位及近、远期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在水利部海委对海河流域上、下游各省市水功能区划工作进行协调、平衡的基础上,我市编制完成了海河流域市水功能区划。1水功能区划的目的意义水体对人类具有多种使用功能,不同的使用功能又对水资源的数量和质量提出

2、了不同的要求。因此,应当按水体使用功能的要求来合理配置水资源,改善水资源质量,防治水体污染,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指导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功能区划是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的基础。在水资源匮乏的市,水功能区划对于促进水体的上下游协调、控制入境水体的污染状况和改善市现状水域环境背景有着重要的意义,有助于水资源为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2水功能区的定义水功能区是依照流域水资源条件和水域环境状况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考虑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量及水质的需求,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的要求,在相应水域划定的具有特定功能并执行相应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3水功

3、能区划的依据与标准(1)中华人民国水法(2)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4)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5)市实施中华人民国水法办法(6)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7)水利部职能配置、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8)水功能区划技术大纲(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0)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1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12)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GB/T14529-1993)4水功能区的划分原则(1)可持续发展原则水功能区划是根据水资源的可再生能力、水环境与自然环境的承载能力,在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

4、,保护当代和后代赖以生存的水环境,保护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的结构和功能的基础上,保障和促进流域、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划定水功能区时,将流域作为一个大系统,充分考虑水域上下游、左右岸,以及社会经济近远期发展目标对水域的使用要求,统筹兼顾,达到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城市饮用水源地的供水安全是区划的重点,在划定水功能区的围和类型时,必须优先予以保护。(3)前瞻性原则水功能区划要体现社会经济发展的超前意识,结合现有和未来的外调水源(南水北调)及未来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引入本领域和相关领域研究的最新成果,要为将来社会经济发展留有余地。(4)实用可行,便于管理的原则水

5、功能区的分区界限尽可能与行政区界一致,以便管理。区划是水资源各类规划的基础,区划方案的确定既要反映实际需要,又要考虑技术经济发展,切实可行。(5)水量水质并重、注重水质原则在进行水功能区划时,既要考虑开发利用对水量的需求,又要考虑对水质的要求。(6)不得降低现状使用功能的原则5水功能区划的分级分类系统水功能区划以水系为单元,针对水量与水质、地表水与地下水这几个相互依存的组分构成的统一体,兼顾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之间的需求,实施统一规划、统筹兼顾,综合配置,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通过水功能区划在宏观上对流域水资源的利用状况进行总体控制,合理解决有关用水的需求和矛盾。本次水功能区划采用两级体

6、系,即一级区划和二级区划。一级区划是宏观上解决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问题,主要协调区域间用水关系,长远上考虑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二级区划主要协调用水部门之间的关系。5.1一级功能区划分一级功能区分四类,包括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缓冲区。一级水功能区的划分对二级功能区划分具有宏观指导作用。一级水功能区的划分由水利部海委在征求有关省市意见的基础上,统一划定。(1)保护区指对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及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有重要意义的水域。该区严格禁止进行其他开发活动,并不得进行二级区划,其中包括:a.源头水保护区:系指以保护水资源为目的,在重要河流的源头河段划出专门保护的区域;b.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

7、区的用水水域或具有典型的生态保护意义的自然生境所在水域;c.跨流域、跨省及省的大型调水工程水源地,主要指已建或规划建设(包括规划水平年即2010年前、2020年前建成的)调水工程的水源区;功能区执行的水质标准:根据保护的目标分别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或维持水质现状。(2)保留区指目前开发利用程度不高的区域或者为今后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而预留的水域区域,其中包括:a.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少,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的水域;b.目前不具备开发条件的水域;c.考虑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为今后的发展预留的水资源区。功能区执行的水质标准:按现状水质类别控制。(

8、3)开发利用区主要指具有满足工农业生产、城镇生活、渔业和景观娱乐等多种用水要求的水域。其区划条件为取水口较集中,取水量较大的水域(如流域重要城市河段,具有一定灌溉用水量、工业用水和渔业要求的水域等)。功能区执行的水质标准:按二级区划分类分别执行相应的水质标准。(4)缓冲区指为协调省际间、矛盾突出的地区间用水关系,以及在保护区与开发利用区相接时,为了满足保护水质要求而划定的水域。未经水利部海委和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不得在该区进行对水质有影响的开发利用活动,其中包括:a.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的河流、湖泊的边界附近水域;b.省际边界河流、湖泊的边界附近水域;c.用水矛盾突出的地区之间水域;d.保

9、护区和开发利用区紧密相连的水域。功能区执行的水质标准:按实际需要执行相关水质标准或按现状控制。缓冲区围:a.缓冲区大小可根据行政区划协商划定;b.省界之间的功能区水质目标差异较大时,缓冲区应划长一些,反之可划短一些;长度为上游占三分之二,下游占三分之一,以减轻上游排污对下游的影响。5.2二级功能区划分二级功能区划分是在一级功能区所划的开发利用区进行,分七类,包括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排污控制区。二级功能区由流域有关省市划分,结合市的实际情况,经水利部海委进行上、下游平衡和充分考虑有关省市意见的基础上,予以认定。(1)饮用水源区指满足城镇生活用水

10、需要的水域,其区划条件为:a.已有城市生活用水取水口分布较集中的水域;或在规划水平年城市发展需设置新的取水口,且具有取水条件的水域;b.每个用水户取水量不小于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取水许可制度规定的取水限额的水域。功能区执行的水质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2)工业用水区指满足城镇工业用水需要的水域,其区划条件为:a.现有工矿企业生产用水的集中取水点水域;或根据工业布局,在规划水平年需设置工矿企业生产用水取水口,且具有取水条件的水域;b.每个用水户取水量不小于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细则规定的最小取水量的水域。功能区执行的水质标准:执行地

11、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标准。(3)农业用水区指满足农业灌溉用水需要的水域,其区划条件为:a.已有农业灌溉用水集中取水的水域;或根据规划水平年农业灌溉的发展,需要设置新的农业灌溉集中取水口,且具有取水条件的水域;b.每个用水户取水量不小于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细则规定的最小取水限额的水域。功能区执行的水质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标准。(4)渔业用水区指具有鱼、虾、蟹、贝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及洄游通道功能的水域,养殖鱼、虾、蟹、贝、藻类等水生动植物的水域,其区划条件为:a.主要经济鱼类的产卵、索饵、洄游通道,及历史

12、悠久或新辟人工放养和保护的渔业水域;b.水文条件好,水交换畅通;c.有合适的地形、底质。功能区执行的水质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5)景观娱乐用水区指以满足景观、疗养、度假和娱乐需要为目的的江河湖库等水域,其区划条件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a.度假、娱乐、运动场所涉及的水域;b.水上运动场;c.风景名胜区所涉及的水域;d.城市市容景观用水。功能区执行的水质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V类水质标准。(6)过渡区指为使水质要求有差异的相邻功能区顺利衔接而划定的水域,其区划条件为下游用水要求高于上游水质状况,其长度和水质标准

13、按上下游区划性质而定。(7)排污控制区指接纳生活、生产废污水比较集中,接纳的废污水对水环境无重大不利影响的水域,就实际情况,即指北塘排污河和大沽排污河两条人工开挖的排污河道。功能区执行的水质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相应排放标准。5.3功能重叠的处理(1)一致性(或可兼容)功能重叠的处理。当同一水域各功能区之间在开发利用时不互相干扰,有时还有助于发挥综合效益,那么此区域为多功能同时并存。(2)不一致功能重叠的处理。当同一水域多功能区之间各功能存在矛盾且不能兼容时,依据区划原则确定主导功能,舍弃与之不能兼容的功能。(3)主导功能对水体的水质要求较低时,应

14、兼顾其它功能用水的水质要求,选择适当的水质标准。5.4功能区水质目标的实现按照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的容,结合市大部分地表水体水质的现状,把2005年定为现状水平年,市水功能区划的水质目标按近期和远期分阶段实现。规划的近期水平年为2010年,远期水平年为2020年。在上游来水水量满足“海河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所预测的河道生态环境需水量、水质满足省界缓冲区水质目标且市境各水功能区的入河污染物小于各自的水体纳污能力的情况下,2010年应达到“近期(2010)水质目标”;2020年应达到“远期(2020)水质目标”即水功能区水质标准。2010年和2020年水质目标详见附表一和附表二。6市水功能区划的围本次

15、区划围包括了海河流域在市境七大水系的35条主要河流(段)、3座大型水库及中心市区的9条二级景观河道。本区划将省的黎河(隧洞出口于桥水库)和南运河(四女寺九宣闸)划定为保护区,与水利部海委划定河道功能一致。6.1市的一级水功能区划根据市的实际情况,海河流域在市市境共划分了73个一级分区。其中有:保护区4个,开发利用区47个,缓冲区22个,无保留区。在进行一级区划时,突出了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的原则,将最重要的地表水供水水源地划为保护区;将跨省界河流、省界河段之间的衔接河段划为缓冲区;其余大部分市境的河段、水域,均划为开发利用区。一级水功能区划在市境各水系的分布情况见表6-3。表6-3市水功能一级区划功能区统计水系保护区缓冲区开发利用区合计海河干流(含引滦)101819北三河2141329永定河0134大清河03710子牙河0224漳卫南运河1023黑龙港及运东地区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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