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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日常检查规定第一条 目的: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第二条 范围:1工作检查2生产操作检查3自主检查4外协厂商质量管理检查5 质量保管检查6设备维护检查7厂房安全卫生检查第三条 检查的频率:依检查范围的类别,及对产品质量影响的程度而定。第四条 检查的项目:依检查范围的类别,详细制订实施要点。第五条 检查资料的回馈:要转知有关单位研讨改进,并作为下次检查的依据。第六条 实施单位:质量管理部成品科及有关单位。第七条 实施要点:1工作检查必须由各单位主管配合执行2频率:正常时每周xx 次,每次xx 人,但至少每月xx次;新进人员开始时每周xx次,至其熟练后,与其他人员一样,依正常时的频率;特殊重大的工作则视情况而定。生产操作检查频率,每周xx次,每次xx 人。3自主检查频率对每个检查站每xx天检查一次,并视情况调整。4 外协厂商质量管理检查质量管理部成品科会同有关单位人员,不定期巡回检查各协作厂商、原料供应商,加工厂商。外协厂商质量管理检查表。质量保管检查原料、加工品、半成品、成品等。频率:每周xx次。5质量保管检查表。6设备维护检查频率:每周xx次,每次xx个设备。7厂商安全卫生检查频率:每周xx次。第八条 本规定经质量管理委员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