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2020年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设备采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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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管理)2020年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设备采项目编号:AH-H20120824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中国 合肥二0一二年十一月 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书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二、投标人须知.4三、合同条款前附表.18四、合同条款.19五、合同格式.27六、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29七、合同特殊条款.40八、货物需求一览表.41九、技术要求.42第二部分 投标书一、 投标函.157二、 开标一览表.159三、 供货及投标报价表.160四、 零件配件表.161五、 规格响应表.162六、 注意事项.163七、 供货及投标技

2、术方案.164八、 资格证明文件.165第一部分 招标书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H-H201208242招标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买方地址:合肥市集中采购机构: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3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投标保证金为: 各包均为:5000元。缴纳时间:2012年11月11日17时前(以银行受理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 30天内保持有效。5投标有效期:开标后30天。6投标书递交至:安徽省财政厅综合服务楼609会议室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4日上午9:00时整。投

3、标书接收人:7开标时间:2012年12月4日上午9:00时。开标地点: 安徽省财政厅综合服务楼6楼609会议室。8交货地点: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9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10中标服务费:0。11签订合同地点:安徽省财政厅综合服务楼6楼会议室。12重要注意事项: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货物需求一览表”、“技术要求”。二、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1、 资金来源 1.1 买方已筹集了一笔可靠资金,用于支付“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1所列的项目采购的费用。根据安徽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出资方已将本项目委托给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4、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招标采购。2、 本次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本次招标采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规定的招标方式。 2.2凡符合招标公告中资质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加投标。3、 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4、 招标文件构成 4.1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一、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二、 投标人须知三、 合同条款及其前附表四、 合同格式五、 合同格式六、 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七、 合同特殊条款八、 货物需求一览表九、 技术要求 第二章一、 投标函二、 开

5、标一览表三、 供货及投标报价表四、 零件配件表五、 规格响应表六、 注意事项七、 投标技术方案八、 资格证明文件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 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有权要求政府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5.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中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原件)递交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刊登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某些情

6、况下,政府采购中心可能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 政府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说明函的形式刊登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说明函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6.3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政府采购中心可以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如果作出延长投标截止日期的决定,政府采购中心将以说明函的形式刊登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三)、投标书的编制7、 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 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政府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7.2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8、 投标书构成 8.1 投标书

7、应包括第4.1条第二章中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8.2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8.3 投标人不得在未征得政府采购中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招标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投标书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中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9、投标报价 9.1 投标书的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和总价。每一包(或组)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9.2 投标报价表上货物的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

8、 9.3 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10、投标货币 10.1 投标须以人民币报价。11、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 11.1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包括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质证明文件。 11.2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关键货物如果不是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厂家正式授权,同意提供该货物(具体到某一货物是否需要授权以“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中的规定为准)。 11.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11.4 由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组成的联营体进行投

9、标(是否允许组成联营体投标以“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中的规定为准)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 联营体应签订联合投标的协议,并指定其中的一个成员作为投标人,其他联营体成员应授予该主办人代表联营体任何成员和全体成员承担责任。此协议或授权书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 联营体投标人应能全权处理投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一旦联营体中标,联营体投标人应负责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合同款项的收付。(3) 联营体的每一成员均应在投标书中提交11.1至11.3节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12、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货物、辅助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

10、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12.2投标人的报价应含设备使用的一切主设备和辅助配件。但为了方便采购人掌握和了解该类设备的使用成本,使所采购的关键性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投标人应提供关键性货物正常使用期间所需的完整的零配件、特种工具等清单,以及它们的货源及现行价格(见投标书表四“零件、配件表”)。 12.3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参照的商标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本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13、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投标人须

11、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中心和买方的利益在因投标人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4.2条规定的条件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13.2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以下任何一种形式:() 转帐、电汇。 13.3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3.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投标有效期期满后三十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3.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按第29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第28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3.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

12、时,投标人将不得要求政府采购中心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B.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第29条规定签订合同;或 (b)根据第28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中有明确的规定。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2 在特殊情况下,政府采购中心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采用书面形式在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刊登。投标人可以拒绝政府采购中心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

13、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书。第13条的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5、投标书份数和签署 15.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规定份数的投标书。每份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必须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5.2 投标书的正本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确签署。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证书”装订在投标书中。投标书正本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签字。 15.3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能进

14、入复审。(四)、投标书的递交16、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16.1 投标人应将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用包装袋封装,即正本单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所有的副本再装在一个或几个密封袋中,且在封皮的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这些“正本”和“副本”再封装在一个密封袋中。 16.2 内外层密封袋均应: (A)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政府采购中心;(B) 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包组、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开标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之前启封”的字样。 16.3 投标人应在内外密封袋上写明自己名称和地址,以便其投标文件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政府采购中心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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