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地震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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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川县地震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1. 总则1.1 编制目的切实加强我县对地震应急救援、救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地震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快速、协调、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广元市地震应急预案、青川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县或周边地区对我县产生影响的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活动。1.4 工作原则 县人民政府负责统一领导全县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2、。县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综合协调、部署全县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地震事件的类型和地震灾害的严重程度,县、乡镇政府分别负责相应地震事件的指挥和应急处置工作。 地震事件发生后,县、乡镇政府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辖区的抗震救灾工作。省和市驻青川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来青川参加抗震救灾工作的救援队伍、救助团体、志愿者,在当地政府和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领导和指挥下开展抗震救灾相关工作。 2地震事件划分地震灾害事件是指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地震事件,按其破坏程度划分为4个等级: 2.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上年生产总值3%以上的地震。

3、 初判指标:发生在县城区6.0级以上地震,或发生在县内其他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步判断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2.2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事件。 初判指标:发生在县城区5.05.9级地震;或发生在县内其他地区6.06.9级地震,可初步判断为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2.3较大地震灾害事件 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事件。 初判指标:发生在县城区4.04.9级地震;或发生在县内其他地区5.05.9级地震,可初步判断为较大地震灾害事件。 2.4一般地震灾害事件 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事件。 初判指标:发生在县内

4、其他地区4.0-4.9级地震,可初步判断为一般地震灾害事件。 表1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和初判指标一览表 地震灾害 等级 初判指标 分级标准 县城区 震级 县内其他地区震级 人员死亡 经济损失 占年生产 总值比例 特别重大 地震灾害事件 6.0以上 7.0以上 300人以上 3%以上 重大 地震灾害事件 5.0-5.9 6.0-6.9 50-299 较大 地震灾害事件 4.0-4.9 5.0-5.9 10-49 一般 地震灾害事件 4.0-4.9 10人以下 . 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管理 3.1 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管理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指挥、部署和协调下,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

5、区的抗震救灾工作。 3.2 较大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管理 县政府统一领导、指挥、部署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并接受市政府工作组的指导。受灾乡镇政府按照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部署,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的抗震救灾工作。非受灾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和受灾乡镇的请求提供援助。 3.3 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管理 受灾乡镇政府统一领导、指挥、部署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 县政府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和非受灾乡镇视情况对受灾乡镇进行支援。 . 组织体系及职责 4.1领导机构及职责 县政府是我县地震应急处置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全县的

6、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4.2指挥机构及职责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是我县常设的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实施全县抗震救灾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如下: 指 挥 长:县人民政府领导 副指挥长:视应急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确定 主要职责: (1)召开抗震救灾指挥部全体会议;分析、研判地震趋势,确定地震应急响应级别;掌握灾情、社情,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2)向市政府报告震情、灾情,视灾情请求市政府支援和吁请其他地区援助;协调武警中队调集部队并组织救援队伍参加抢险救灾;部署和组织县级有关部门、非受灾乡镇对受

7、灾地区进行紧急援助;接待并协调前来支援的救援队伍参加救援。 (3)处置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的各类突发事件,必要时提出交通管制、征用物资、灾区进入紧急状态等紧急措施的建议。 (4)指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应急救援;督促、指导乡镇政府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5)组织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科学翔实、实事求是进行灾情统计。 (6)处理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大事项。 .3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及职责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开发局、县

8、卫生健康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县防震减灾局、团县委、县红十字会、县人防办、县网信办、武警青川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国网青川供电公司、中国移动青川分公司、中国电信青川分公司、中国联通青川分公司、青川天然气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地震应急保障措施的检查、指导和督促等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在地震应急期间负责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值班电话:7206097。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地震应急处置需要,下设秘书、信息、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受灾群众安置

9、、医疗防疫、应急保障、灾害监测、通讯保障、治安维护、新闻宣传、损失评估、物资接收、涉外事务、恢复社会秩序等工作组。各工作组组长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专人担任,各工作组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在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中,县政府可根据工作实际,对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成员和工作组进行临时调整。 各工作组及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3.1 秘书组 承担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文秘工作,负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请示、报告、公告、命令、批复、协商等文件的起草、报送、发布等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组成。 .3.2 信息组 负责信息收集、报送与处理等事宜。由县应急管理局、县防震减灾事务中心、县统计局及有关单位组成。 县应急管

10、理局负责灾情等信息的汇总工作,并及时上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同时将灾情信息、应急处置情况和存在问题等通报各相关单位。 由县应急管理局、县防震减灾事务中心迅速调查、收集、统计灾区受灾情况以及余震监测,并及时对灾情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评估救灾需求,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建议,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统计局迅速收集、汇总、统计灾区人口、经济、交通等基础数据,及时报县应急管理局。 其他部门和有关单位(企业)及时收集、汇总本行业灾情信息,查明救灾需求,并及时上报县应急管理局。 .3.3 协调组 负责抗震救灾的综合协调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县人武部等有关单位组成。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县政府与兄弟县(区)政府间、县级

11、各有关部门之间、乡镇政府间的协调工作;负责国(境)内外搜索与救援队伍的协调工作。 县人武部负责县政府与前来我县灾区进行支援的军事力量之间的协调工作。 县级有关单位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和分工,分别负责所承担地震应急处置任务的协调工作,对口协调前来我县进行支援的县外救援力量。 .3.4 救援组 负责组织力量,迅速开展生命搜救工作。由县人武部、县公安局、武警青川中队、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及有关单位组成。 地震灾害发生后,县人武部、县公安局、武警青川中队、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立即组织本系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赶赴灾区开展生命搜救工作;指导

12、和督促灾区政府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按职责分工和对口关系,分别负责指挥和协调县外救援队伍及时开展搜救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救护队伍赶赴灾区,配合各类救援队伍做好压埋人员、获救伤员的生命救护工作。 .3.5 安置组 负责疏散、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并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由县应急管理局、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育局及有关单位组成。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制订和实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方案,尽快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负责妥善解决遇难人员相关事宜。 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做

13、好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物资的供应保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根据需要及时组织过渡性安置点的选址、规划、建设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及时启用应急避难场所,或设置临时避难场所,保障受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安置。 县教育局负责指挥协调师生转移和受伤师生临时安置工作。 .3.6 医疗防疫组 负责开展受伤群众的医疗救治工作和灾区卫生防疫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及有关单位组成。 县卫生健康局按照青川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要求,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开展心理援助行动;做好饮用水卫生监测、传染病疫情的防范和控制工作,严防疫

14、情的发生和蔓延;协调县外有关医疗机构及时接收危重伤员;负责指挥和协调县内外医疗救护队伍及时开展伤员救治工作;及时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所需药品、器械提供保障,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卫生医疗安全。 县农业局及时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对灾区饲养的动物进行紧急预防接种,做好动物死尸无害化处理和养殖环境的消毒灭源工作,防止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和流行。 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安全监督,对应急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县交通运输局及时组织、协调运力,确保危重伤员得到及时转运。.3.7 保障组 负责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物资、器材、资金、通讯、交通、运输以及水、电、气、燃料等

15、方面的有力保障。由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行政执法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外侨办、县市场监管局及有关部门组成。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抢修维护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协调运力,优先保证抢险救援队伍、伤员和救灾物资运输的需要。 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执法局、县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抢修和维护灾区供电、供水、供气、环卫等基础生活设施。 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保障抢险救灾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的通信畅通;抢修通信设施设备,尽快恢复公众通信。 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和协调抢险救援设备和物资的调用、征用等事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交通秩序,保障灾区物资调运、伤员运送的运输线路通畅。 .3.8 监测组 负责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的监测与防范工作。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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