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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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41.2 编制依据41.3 适用范围41.4 事件分级41.5 工作原则62. 应急指挥体系及其职责2.1 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组织机构72.2 区食安委职责82.3 区食安办职责82.4 区食安委成员单位职责82.5 区食安委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112.6 区应急处置检验检测机构职责.142.7 区应急处置专家队伍职责.143. 监测、报告、预警3.1 信息监测.143.2 信息报告.153.3 预警发布.174. 应急响应4.1 先期处置.184.2 事件评估.184.3 响应启动.194.4 处置措施.214.5 检测分析评估.224

2、.6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224.7 信息发布.234.8 后期处置.235. 应急保障5.1 应急机制保障.245.2 信息保障.245.3 医疗保障.255.4 人员及技术保障.255.5 物资经费保障.255.6 社会动员.255.7 应急演练.255.8 宣教培训.265.9 奖惩.266. 附则6.1 预案管理及更新.266.2 解释部门.276.3 名词解释.276.4 实施时间.28XX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件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

3、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XX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XX省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参考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我区境内发生的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已造成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和食品安全事故(统称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适用本预案。1.4 事件分级根据XX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食品安全事件

4、按危害程度分为级别食品安全事件和非级别食品安全事件。级别食品安全事件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级)、较大食品安全事件(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级)。1.4.1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1)事件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2)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3)发生跨境(包括港澳台地区)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1.4.2 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1)事件危害严

5、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设区市级行政区域的;(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3)1起食物中毒事故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4)省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1.4.3 较大食品安全事件(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件:(1)事件影响范围涉及设区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区)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3)设区市以上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件。1.4.4 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件:(1)食品污染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6、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上,99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3)县(区)以上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件。1.4.5 非级别食品安全事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非级别食品安全事件:(1)发现食品污染,尚未造成健康损害后果的;(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29人以下,危害程度较轻的;(3)县(区)以上政府认定的非级别食品安全事件。1.5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

7、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水平和能力。(4)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 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意识和能力。2. 应急指挥体系及其职责2.1 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组织机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区食安委)统一领导和指挥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区食安委主任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副

8、主任由区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担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食安办)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根据事件处置需要,区食安委下设事件调查、危害控制、医疗救治、检测评估、维护稳定、物资供应、新闻报道等7个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如事件涉及较大范围经济赔偿问题,可单设民事赔偿组,民事赔偿组牵头部门由区食安委临时指定,指导做好相关善后工作。2.2 区食安委职责负责统一领导全区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件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区食安办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2.3 区食安办职责承 担区食安委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区

9、食安委应急处置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分析评估食品安全事件级别,发布预警,下达应急处置任务;检查督促、协调指导应 急工作组及成员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建立和管理区级应急处置专家库;组织监测、收集来自网络、媒体、公众、企业、技术机构、成员单位及其他渠道获得的食 品安全事件信息,组织分析研判,按规定程序处置;向市食安办、市食安委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组织信息发布,必要时接受媒体采 访。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保障等能力建设;组织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及其工作手册;开展应急处置宣传、教育、培训、 演练;对外发布食品安全事件信息;负责保障食安委和食安

10、办所需的应急指挥车辆、办公设备等应急设备、设施。2.4 区食安委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在区食安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完成区食安委赋予的各项任务。区委宣传部:负责把握食品安全事件新闻报道的正确导向,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管理和网上舆论引导,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新闻报道;指导事件调查处置部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区编办:负责食品监管部门监管职责的调整和完善。区法制办:负责对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指导。区农业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事件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负责有关应急处

11、置检测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检测评估,提出评估结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事件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安全事件中生产加工环节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负责食盐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负责对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单位法定代表人主体资格进行调查处理;负责有关应急处置检测队伍建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为区食安办提供技术支持,会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事件调查、核定事件级别;会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应急响应建议;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医疗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医疗救治,协调现场

12、处置及技术调查;提供相关标准解释;负责有关应急处置检测队伍建设。区经贸局:负责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所需储备救治药品及相关产品的保障供给;负责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救援所需部分生活必需品的组织和供应;协助对乳品、转基因食品、酒类等特定食品工业中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区发改局:负责组织食品安全所需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管理和保障。区水利局:负责水产品养殖环节质量安全事件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区林业局:负责林果产品、蜂产品等质量安全事件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区粮食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

13、购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区教体局:负责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进行调查,组织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区城管局:负责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摊贩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区民政局:负责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敬老院食堂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进行调查,组织开展相关应急处置;负责协助做好受食品安全事件影响、生活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工作。区民宗局:负责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清真食品相关食品安全事件中的调查处置,配合开展相关技术鉴定工作。区文广旅游局:在区委

14、宣传部的指导下,协调做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农家乐及涉及旅游的食品安全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区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环境污染次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置;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开展环境污染处置;对造成一般以上食品安全事件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区物价局:负责受理消费者价格投诉,配合其它执法部门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公安XX分局:负责食品安全事件中涉嫌犯罪行为的侦查,加强对食品安全事件现场的治安管理,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区监察局:负责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食品安全事件以及应急处置中失职、渎职等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区财政局:负责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资金保障及资金食用监督管理。2.5 区食安委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各工作组在区食安委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区食安办报告进展情况。(1)医疗救治组组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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