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办法-附件电子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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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交通控=公路建设事业部(以下简称“建设事业部”)负责的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及长江公路大桥等建设项目(简称建设项目)。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合同文件中专门列支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购置和更新安全防护设施等所需要的费用。第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坚持“规范计取、科学计划、合理使用、计量支付、专款

2、专用”的原则,不得侵占或挪用。第二章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第五条 路基、路面、机电、交通安全、绿化、环保工程等项目安全生产经费提取标准不低于合同价的1.5%。第六条 房建工程项目(含附属、配套及专项工程)安全生产经费提取标准不低于合同价的2%。第七条 提前的安全生产费用数额为计量支付的最高限额,不作为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支出的限额。确因项目建设条件复杂需要增加和提高标准的,由项目办报建设事业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变更确定或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第八条 列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的项目:(一)宣传、教育、培训费。1、“三类人员”继续教育;2、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电工、电焊工、起重

3、机械作业、登高架设作业、压力容器操作、爆破作业等按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作业人员参加的教育培训;3、三级教育:新进工地的作业人员按规定必须接受企业、项目部和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4、一线工人业余学校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5、学习资料:安全生产宣传书、报、宣传画、光盘;6、宣传资料: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制作的展板、条幅等。(二)应急救援和应急演练费。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和应急演练。(三)隐患评估和整改费。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隐患,委托有关专业机构或专家开展的评估、监控活动和治理活动。(四)检查、评价和咨询费。1、专项安全检查:聘请专家对项目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特殊部位、特殊工艺、特殊设备进行的

4、施工安全检查;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评审:组织专家对11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的专项施工方案论证;3、安全生产咨询:组织专家开展的安全生产咨询活动,编制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等。(五)安全防护用品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六)安全防护措施费。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安全防护设施。(1)第三级用电保护闸具:临时用电第三级用电保护,包括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开关箱;(2)电焊机二次侧保护装置:交流和直流电焊机空载降压保护,包括箱体和箱内闸具;(3)安全电压照明灯具:桩孔内、潮湿等场所使用的36V以下的安全电压照明灯具;(4)警示灯具:涉铁、涉管、涉路、涉航施工,路面施工交通转换等施工场

5、所的道路交通警示灯具;(5)中小型用电设备防雨防潮设施:现场临时钢筋、模板加工场所中小型用电设备的防雨防潮设施;(6)变压器围护:防止非专业电工、动物及其它无关人员进入变配电场所的安全防护围栏;(7)高压安全用具:高压、带电作业的安全防护用品。2、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1)洞口防护:用于现场洞口、坑槽、桩孔等处的安全防护;(2)临边防护:现场泥浆池、取土坑等基坑(槽),悬崖,陡坎,作业平台,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临边等处的临边防护。3、高处作业防护安全防护设施。(1)施工通道:建筑钢管搭设的人员上下、平移通道;(2)自制钢质爬梯及装配式爬梯;(3)安全网:包括密目安全网和尼龙平网;(4)脚手板:

6、常用木质脚手板,厚、宽不小于5cmx30 cm。4、交叉作业安全防护设施。(1)下侧人行通道或作业面防护棚;(2)阻燃安全网:交叉作业使用的阻燃型安全网;(3)门洞顶板:跨路支架门洞防物体坠落的顶板;(4)防撞墩:跨路支架门洞处素混凝土防撞墩;(5)防撞钢管桩:用于水上施工防船舶或漂浮物碰撞的钢管防撞桩,包括打设、拔除费用;(6)减速带:跨路门洞处控制车辆速度的减速带;(7)限高限宽门架;(8)施工现场出入口的门禁及监控系统。5、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等安全防护设施。(1)消防器材:包括各类消防栓、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砂池等;(2)柴油、氧气、乙炔库房:用于柴油罐、

7、氧气、乙炔防晒的临时库房。6、隧道、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安全防护设施。(1)鼓风机:结构物室箱内等场所作业采用的通风设备(不包括隧道通风设备费用);(2)有毒气体探测仪:用于桩孔、隧道、管道内等处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7、其他临时安全防护设施。(1)标志标牌;(2)施工围挡;(3)交通安全设施。8、预应力张拉区域防护设施,包括后张法防护挡板等。(七)新成果研究推广费。(1)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推广应用;(2)安全技术研究费用。(八)特种设备检测费。(1)火工品和危化物品的规划、评价、许可;(2)塔吊、龙门吊、架桥机、施工用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3)高耸物体和高大建筑物

8、防雷装置安装与检测检验。(九)安全生产直接费。1、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管理措施和行为所发生的人员费用。2、安全管理工作配备的办公设备和专职巡查车的使用费用。(十)安全生产其他费用。上述使用范围未列入,但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需要发生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经项目办审核并报建设事业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认定,其它可列入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第九条 不得列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的项目:(一)招标文件已明确在工程合同综合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已列支中的费用。(二)工地临时办公、宿舍、食堂等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为达到施工标准化和使用要求所需的费用。(三)购置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防护用品费用。(四)非与安全生产相

9、关的技术方案的各种会议及评审、培训费用。(五)非正常损耗导致的安全设备与设施的补充费用。(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导致的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等费用。(七)其他不应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的费用。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用结算第十条 项目办可根据当地的物价情况和项目特点,制定清单单价,报建设事业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为控制成本,便于管理,项目办也可根据需要组织统一采购。第十一条 计量依据:设备、设施及用品类采购必须有发票;没有发票的以制定的单价和现场测量的数量为准进行结算。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结算程序(一)安全生产费用由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提出,驻地监理机构审核,项目办安全管理部门审

10、批,建设事业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复核签证后纳入当期结算中统一计量支付(如下图),机电、交通安全、绿化、环保、房建工程项目(含附属、配套及专项工程)均按此程序办理。安全工程师、项目经理申请建设事业部计量部门纳入工程计量建设事业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驻地监理安全工程师、组长审核项目办安全工程师、安全部长审核总监办安全工程师、总监审核(二)结算表格除汇总表外,其余表格中的清单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调整。清单102-3-f及102-3-g分为两期计量。安装到位并经监理验收合格,当期按总费用的80%计量;设施所服务的工程全部完成后,再对剩余的20%费用进行计量。(三)安全生产费用按月或季度计量支付,逾

11、期超过六个月的不予结算。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十三条 建设事业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指导和监督、审核、检查工作。第十四条 套取安全生产费用的,将在工程结算中扣回,按套取费用的510倍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十五条 不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而造成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第十六条 对施工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或拒不整改的,项目办和驻地监理可以暂停其安全生产费用的结算。第十七条 各单位必须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档案,接受建设事业部和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六章 附则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路建设事业部安全生产

12、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九月一日起正式施行。如有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不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执行,不再行文发布。参考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三、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四、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 号)六、安徽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指南(第二版)附件:安全生产费用计量表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经费中期计量汇总表 合 同 号: 结算日期: 承包单位:

13、监理单位: 第 期 由 至 全长 公里清单编号及细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价 (元)到本期末完成 (元)到上期末完成 (元)本期完成 (元)102-3安全生产经费102-3-a宣传、教育、培训费102-3-b应急救援和应急演练费102-3-c隐患评估和整改费102-3-d检查、评价、咨询费102-3-e安全防护用品费102-3-f安全防护设施费102-3-g“四新成果”推广费102-3-h特种设备检测费102-3-i安全生产直接费102-3-j安全生产其他费项目部安全工程师驻地监理安全工程师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总监办安全工程师项目办安全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安全部长建设事业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工程师批准金额 元负责人 建设项目 宣传、教育、培训合 同 号: 结算日期: 第 期 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清单编号及细目编号项目单位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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