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某公司股利分配概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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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有限公司股利分配 股利是持有股份的股东向股份有限公司定期领取的投资报酬。股利包括股息和红利两部分。获取股利,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享有的权益之一。股息是股利中的一部份,是股份有限公司按股票金额的某一固定比例向股东支付的利息。股息出自于公司的税后利润,按股东的入股额分配。普通股股息的有无与多少依公司的盈利水平、股利政策、债权债务和国家的税收、金融政策而定;优先股股息按固定的股息率领取。股息一般是以股票面额的百分率来表示的,如1000元面额的股票,股息若定为20%,则可分得200元的股息。股息每一季度支付一次,也可以半年或一年支付一次。红利是股利中的另一部分,普通股股东才能享有,亦有公司税后留利部

2、分中支付。红利的有无与多少,主要以公司盈利情况和章程而定。在中国的股份有限公司中,股利的分配大致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只计红利,不计股息,红利率不封顶。另一种是以不高于银行1年期的储蓄存款利率为事先确定的固定利率计算股息,红利的有无与多少,由公司董事会决议。红利一般在次年年初发放,变可多次分期发放与或与股息一起发放。各国公司法都规定,股利分配的基本原则是从股份有限公司的净利润中分配。所谓净利润,就是将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减去公司经营的各项费用支出、应偿还的债务和应交纳的税金、应提留的公积金之后的数额。即净利润是公司分配股利的基础和最高限额。但是,向股东分派股利的定额往往是低于公司的净利润的。这是

3、因为,股利要受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公司股利政策是由董事会确定的,董事会在决定股利的分配时,要兼顾公司的盈利水平、股东的需要和公司扩大再生产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在净利润中确定扩大再生产与分配股利的比例。如果董事会倾向股东的眼前利益,就会多分配股利;如果董事会侧重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就会多提扩大再生产的资金,而少给股东分配股利。因此,分配股利多的公司,不一定是经营盈利多;分配股利少的公司,不一定是经营盈利少。一般来说,股份有限公司是不能从其资本中分配股利的。但是,某些特定行业的股份有限公司例外。例如,经营铁路、港口、大型化工等业的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建设周期较长,新设立公司后往往要几年以后才会有工营

4、业利润,因此,可以依法从资本中提取部分资金向股东分配股利,以确保社会成员能够积极认购其股票而筹足资本。此各分配股利的做法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从理论上讲,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股利,是以股份为单位计算的货币金额,应以现金分配。但在实践中,国际上通行的分配形式不仅仅是现金分配,还有财产分配,负债分配,股票分配等形式。现金分配。这是各国普遍采用的股得分配形式,其分配方法也最简单,只需从公司净利润中提出部分现金,就可直接进行分配。财产分配。即股份有限公司用持有的其他公司的有价证券或本公司经营的商品等财产向股东分配股利。这种分配方式的好处是可以减少公司的现金支出,而且,若用公司的产品

5、优惠价格分配给股东充作股息,还可扩大其产品的销量。负债分配。即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或应付票据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这种分配方式不仅可减少公司的现金支出,而且确立了股东对公司享有的狡立债权,通过全权获得债息,使股东的收益增加。股票分配。即由股份有限公司用新增发的股票或一部分库存股票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这种分配股利的方式对公司和股东都有利,公司不仅保留了现金,而且促进了本公司股票的流通。股东则增加了股数,可通过出售转化为货币,实现增值。对那些经营效益好的知名公司,股东十分乐意公司以股票形式分配股息,以直接实现投资收益的再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利的程序是:首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和公司章程,确立股利分配方案。然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通过生效后,董事会确定宣布日,向股东宣布股利分配方案,同时宣布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派息日等。最后,在规定的派息日向股东派发股利。无记名股票的股东凭据股票上所附的股息票,到公司委托支付股利的机构或指定的地方领取股利,记名股票的股东凭票或股票持有卡直接从公司或从公司委托的机构领取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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