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汇总20

上传人:tang****xu1 文档编号:134078868 上传时间:2020-06-02 格式:DOC 页数:55 大小:31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精编》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汇总20_第1页
第1页 / 共55页
《精编》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汇总20_第2页
第2页 / 共55页
《精编》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汇总20_第3页
第3页 / 共55页
《精编》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汇总20_第4页
第4页 / 共55页
《精编》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汇总20_第5页
第5页 / 共5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编》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汇总20》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编》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汇总20(5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二批)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二00三年十二月目 录1 总则(1)2 管理机构和检验单位(1) 3 企业取得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7)4 申请和受理程序(7) 5 企业生产条件审查(9)6 产品抽样与检验 (10)7 审定与发证(11)8 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12)9 许可证收费办法(13)10 附则(15)附件1: 第二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申证单元(15)附件2: 生产企业应具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16)附件3: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检验规则(19) 附件4: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31) 附

2、件5: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抽样单(32)附件6: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申证单元检验收费标准(第一批、第二批)(33) 附件7: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35)附件8: 经济联合体生产许可证申请书附页(53)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二批) 1 总则1.1为了做好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依据国务院国发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9号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2002第344号令危险化

3、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1.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的所有企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企业),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任何企业不得生产和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1.3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为:用于盛装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产品的包装物、容器产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产品的包装物、容器产品不适用本实施细则。非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产品不适用本实施细则。1.4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

4、产品分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第二批实施生产许可证的范围及申证单元见附件1(新增或调整时,另行通知)。1.5 每个发证单元可按产品标准分为I、II、III级。取得I级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以生产I、II、III级产品,取得II级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以生产II、III级产品,取得III级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只能生产III级产品。 2 管理机构和检验机构2.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

5、许可证审查中心)为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下设的办事机构。2.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审查部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具体职责为:负责组织起草实施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配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企业宣传贯彻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配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对申请取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进行审查汇总,将符合发证条件企业的有关资料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承担

6、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宜等。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地 址:广州市八旗二马路38号 邮政编码:510110电 话:020-83304831、83398581传 真:020-83304831Http:/E-mail:联 系 人:邓穗兴、朱丽萍、卢 明2.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和监督查处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企

7、业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和监督查处的日常工作。2.4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以下单位负责: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设在广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地 址:广州市八旗二马路38号邮政编码:510110电 话:020-83304831、83354114、83334528传 真:020-83304831联 系 人:朱丽萍检验能力:钢塑复合桶、集装袋、柔性集装袋、钙塑瓦楞箱、瓦楞纸箱、重型瓦楞纸箱、纸桶、木箱、木琵琶桶、胶合板桶、玻璃瓶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大连)(设在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68-2号邮政编码:116021电

8、话:0411-4604512 传 真:0411-4603289联 系 人:姜子波检验能力:钢塑复合桶、集装袋、柔性集装袋、钙塑瓦楞箱、瓦楞纸箱、重型瓦楞纸箱、纸桶、木箱、木琵琶桶、胶合板桶、玻璃瓶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设在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程林庄路万新村邮政编码:300162电 话:022-24377764传 真:022-24713714联 系 人:李 华检验能力:钢塑复合桶、集装袋、柔性集装袋、钙塑瓦楞箱、瓦楞纸箱、重型瓦楞纸箱、纸桶、木箱、木琵琶桶、胶合板桶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济南)(设在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北

9、路81号邮政编码:250100电 话:0531-8118777传 真:0531-8118790联 系 人:王微山检验能力:钢塑复合桶、集装袋、柔性集装袋、钙塑瓦楞箱、瓦楞纸箱、重型瓦楞纸箱、纸桶、木箱、木琵琶桶、胶合板桶、玻璃瓶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兰州)(设在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南昌路701号邮政编码:730030电 话:0931-8849622传 真:0931-8824596联 系 人:倪晓东检验能力:钢塑复合桶、集装袋、柔性集装袋、钙塑瓦楞箱、瓦楞纸箱、重型瓦楞纸箱、纸桶、玻璃瓶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成都)(设在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地 址:

10、四川省成都市衣冠庙永丰路16号邮政编码:610041电 话:028-85198406、85181696传 真:028-85189854联 系 人:曹 晋检验能力:钢塑复合桶、集装袋、柔性集装袋、钙塑瓦楞箱、瓦楞纸箱、重型瓦楞纸箱、纸桶、木箱、木琵琶桶、胶合板桶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铁路运输包装检验站地 址:北京西直门外大柳树路2号邮政编码:100081电 话:010-51874143、51893040传 真:010-51849274、51893040联 系 人:黄银霞检验能力:钢塑复合桶、集装袋、柔性集装袋、钙塑瓦楞箱、瓦楞纸箱、重型瓦楞纸箱、纸桶、木箱、木琵琶桶、胶合板桶江苏省产品质量监

11、督检验中心所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石鼓路227号邮政编码:210029电 话:025-86610737传 真:025-86556076联 系 人:黄晓风检验能力:集装袋、柔性集装袋、瓦楞纸箱、木箱、木琵琶桶、纸桶、胶合板桶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教场东路23号邮政编码:650223电 话:08715113192传 真:08715113192电子信箱:联 系 人:曾光琪检验能力:集装袋、柔性集装袋、瓦楞纸箱、钙塑瓦楞箱、木箱、木琵琶桶、胶合板桶云南造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气象路13号邮政编码:650034电 话:0871-4175077传 真:0871-41

12、51603联 系 人:杨本彬检验能力:瓦楞纸箱、纸桶云南省玻搪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气象路13号邮政编码:650034电 话:0871-4173674传 真:0871-4144340联 系 人:罗凤云检验能力:玻璃瓶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地 址:上海市苍梧路381号邮政编码:200233电 话:021-64850058传 真:021-64958146联 系 人:巢强国检验能力:集装袋、柔性集装袋、瓦楞纸箱、钙塑瓦楞箱、木箱、木琵琶桶、胶合板桶企业可将所抽、封的样品送上述经批准承担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并具有相应检验能力的任一检验机构检验。 3 企业取得

13、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3.1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取证产品。企业法人名称、经营范围与所持营业执照一致;3.2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颁发的定点证书;3.3 产品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明示的标准;3.4 具有正确、完整的技术文件和工艺要求;3.5 具备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和检验手段;3.6 企业必须具有保证正常生产和保证产品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以及计量、检测人员;3.7 具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3.8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4 申请和受理程序4.1企业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4.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4.1.2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4.1.3按标准要求应作的型式试验报告一式三份;4.1.4条款3.2的定点证书复印件三份。4.2企业申请受理程序4.2.1企业应到其所在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