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工程部工具管理条例

上传人:tang****xu4 文档编号:133888233 上传时间:2020-05-31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精编》工程部工具管理条例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精编》工程部工具管理条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编》工程部工具管理条例(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工程部工具管理条例1、 工程部所有公用工具,全部登记上帐,统一保管,借用人员要办理登记手续,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2、 个人领用工具,由主管根据工作特性确认同意后,登记上帐后方可领用。凡丢失由个人负责。因工作损坏,以旧换新。3、 所有工具一律不外借,如因情况特殊,必须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租借。员工擅自外借、带出,经查实要严肃处理。4、 所有工具要爱惜使用。工具按规定的使用年限到期时,无论公用工具还是个人领用工具,一律以旧换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