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

上传人:我*** 文档编号:133760177 上传时间:2020-05-30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3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1 范 围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客房50间以上的宾馆和建筑面积500 平方米以上或座位数200个以上的餐饮场所。2 术 语福建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界定的术语适用于本文件。3 建设要求3.1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3.1.1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考核。消防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找火灾隐患,提出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的方法、措施。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应有具体计划,并明确目的、要求和内容。各种消防安全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表格。3.1.2 消防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单位应根据消防安全检查计划,开展每日防火巡

2、查、每月防火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并组织员工开展岗位防火检查;各种消防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表格逐项检查,并与责任制挂钩。3.1.2.1防火巡查单位的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应组织进行每日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两小时一次,餐饮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的,也可利用本单位视频监控等设备辅助开展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3)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识完好情况;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员工

3、在岗在位情况;(6)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3.1.2.2防火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4)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情况;(5)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7)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技术标准要求;(8)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9)厨房、灶间烟道清洗情况;(

4、10)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情况;(12)其他消防安全情况。3.1.2.3季节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包括节假日检查)应由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根据当地的地理气候特点及上级部署,组织本部门人员对消防安全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3.1.2.4岗位防火检查岗位防火检查由从业人员每日实施。服务人员在清扫卫生、开夜床、查房和清台时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1)有无遗留火种,是否切断电源;(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3)消火栓、灭火器、逃生器材、消防安全标识完好情况

5、。厨房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1)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露;(2)班后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是否关闭;(3)灶台和油烟罩是否及时清理;(4)是否切断电源,火源是否妥善处理;(5)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识完好情况。3.1.3 火灾隐患整改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书面通知隐患整改,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火灾隐患整改完成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3.2 扑救初期火灾

6、能力3.2.1 应急指挥系统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分级管理,并明确应急指挥系统的职责。3.2.2 专职、志愿消防队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成立专职、志愿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专职队业务训练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志愿消防队每年的训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消防装备,并保持完好。3.2.3 预案制定和演练单位应根据不同的楼层、场所、部位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和现场警戒组;(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

7、施;(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及现场警戒的程序和措施。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完善预案。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单位应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应急协作单位。3.2.4 灭火与救护1.员工发现火灾应当立即呼救并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当在1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1)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员工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2)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利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3)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疏散。2.消

8、防控制室接到探测器报警信号后,应立即通知现场最近的工作人员、巡查人员或通过视频监控设备进行确认。现场人员确认火灾后,应向控制室报告,并立即形成第一灭火力量利用附近消火栓、灭火器灭火。3.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当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1)通讯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预案涉及的员工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单位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2)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利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起火灾;(3)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疏散引导员负责通知房间内所有人员,确定

9、房间内无人员后,在房间门上作统一记号标注;(4)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5)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3.2.5 事故处理火灾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当保护好火灾现场,并组织安排好调查访问对象,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单位应当全面分析火灾事故原因,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3.3 组织疏散逃生能力3.3.1 基本技能单位从业人员应熟练掌握火场逃生自救技能,并掌握组织引导在场群众安全疏散方法。3.3.2 疏散引导员单位应当明确一定数量的疏散引导员,负责发生火灾时在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正确组织引导在场人员安全疏散。3.3.3

10、 应急处置 1.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当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稳定火场人员情绪,消除恐慌心理,引导群众采取正确的逃生方法,向安全地点疏散逃生,并防止拥堵踩踏。2.发生火灾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1)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2)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3)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4)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3.火灾无法控制时,单位火场指挥员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3.4 消防宣传教育能力3.4.1 培训教育管理 单位应健全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培训目标和

11、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实施消防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做好培训教育记录。建立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的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并切实采取措施改进。3.4.2 管理人员培训教育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其他管理人员(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由单位人事、教育部门组织实施。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1)国家消防工作方针及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2)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职责;(3)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识;

12、(4)有关火灾事故案例及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等。3.4.3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单位应对从业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和基本功训练并进行考核,保证其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逃生自救能力,具备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熟悉有关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必须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培训考核。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新从业人员和进入新岗位的从业人员,应当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有:(1)有关消防法律、

13、法规;(2)本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4)报火警以及自救逃生等消防安全基本常识; (5)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6)组织、引导人员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知识和技能;(7)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3.4.4 日常安全教育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结合部门消防工作实际,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活动计划。单位管理人员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消防安全活动。消防安全活动主要形式包括:(1)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2)学习有关消防工作文件、通报、消防安全规章

14、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消防安全知识;(3)讨论分析典型火灾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4)开展灭火器材使用及自救逃生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5)开展岗位消防安全知识竞赛,观看消防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6)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7)熟悉场所和岗位存在的火灾危险和防火措施;(8)其它安全活动。3.4.5 消防安全标志、标识设置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分别设置下列标识:(1)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2)在客房内设置醒目的“请勿卧床吸烟”提示标志,在不间断电源插口处设置“不间断电源,离开时请拔下用电器具”提示标识,在客房内的垃圾桶、烟灰缸上设置“请不要乱扔烟头”提示标志,在房卡取电插口处设置“离开时请取出房卡断电”提示标志;(3)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性提示标志,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等消防安全疏散标志;(4)按照附录A设置消防设施及其使用方法标志、标识;(5)在大堂、餐厅等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志、标识,也可以利用展板、专栏、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应当醒目、简练、美观。夜间营业(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灯光或自蓄发光型标志、标识。4 考评验收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考评验收按照福建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执行。9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