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管理概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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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莱蒙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项目管理概论 第一章 物业管理的定义第二章 前期物业管理第三章 日常物业管理第四章 物业法规第五章 物业行业发展趋势 1 目录 物业 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 设施和场地 物业可分为以下五类 居住物业 商业物业 工业物业 政府类物业和其他用途物业 不同使用功能的物业 其管理有着不同的内容和要求业主 物业的所有权人为业主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 是指依法成立 具备专门资质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 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活动的经济实体 物业管理 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对房

2、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 养护 管理 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一章 物业管理的定义 资质等级 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活动实行行政许可制度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 二 三级 1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2 省 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3 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 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

3、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第一章 物业管理的定义 各资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级资质 1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 管理 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 其中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工程 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 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 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 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

4、2 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3 独立式住宅 别墅 15万平方米 4 办公楼 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5 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 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 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第一章 物业管理的定义 二级资质1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2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 管理 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 其中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工程 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 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 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

5、100 1 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2 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 3 独立式住宅 别墅 8万平方米 4 办公楼 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 5 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 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 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 三级资质1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 管理 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其中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工程 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 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 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 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 并建立

6、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第一章 物业管理的定义 第二章前期物业管理 公司 分公司成立物业项目招 投标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物业营销配合合同物业管理方案物业承接查验 第三章日常物业管理 入伙财务管理 收入 支出 建帐 报表 专项维修资金 档案管理 项目技术资料 业主资料 入伙交付资料等 工程质量保修 配合开发商 装修管理设施设备日常管理 运行 维修 安全管理 外来人员 物品进出 消防管理 应急管理等 客户服务 投诉处理 收费 社区活动等 环境管理 清洁 消杀 绿化 公共关系 政府 媒体等 业主大会 筹备 选举 备案 业主委员会 多种经营 固定资源 渠道中介 行业创优 区 市 省 国四级 市场

7、拓展 内部项目 外部项目 物业企业退出 业主委员会 接手的物业公司 街道 第四章 物业法规 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 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 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 经物业所在地的区 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 履行下列职责 一 召集业主大会会议 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 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 及时了解业主 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监督和

8、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 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 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 物业法规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 享有下列权利 一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 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 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 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行使投票权 五 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 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 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 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 对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 监督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 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 十

9、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章 物业法规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 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 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 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 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 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物业法规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 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 竣工总平面图 单体建筑 结构 设备竣工图 配套设施 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 设施设备的安装 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 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四章 物业法规 第五章 物业行业发展趋势 市场化集团化 品牌化发展专业化发展 技术型集约化 智能化区域管理集约化职业经理人制度互联网思维社区经营 智慧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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