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招标投标)南江县凤仪乡土地整理项目招标文件上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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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江县凤仪乡檬树村、东流村、永合村土地整理项目 招 标 文 件项目招标负责人: 代林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按章节):张介平招 标 人:南江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中地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编号: F251015008 二O一六年三月目 录第一卷2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2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51第二卷52第六章 图 纸52第三卷52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53第四卷54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54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南江县凤仪乡檬树村、东流村、永合村土地整理项目已由四川省国

2、土资源厅以川国土资发201535、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江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投资,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江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国土资发201535、3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编号为HG20160307002)的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地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南江县凤仪乡檬树村、东流村、永合村土地整理项目。2.2建设规模: 1

3、0181.70亩。2.3资金来源:省财政投资,已落实。2.4建设地点:凤仪乡檬树村、东流村、永合村。2.5建设工期:120 日历天。2.6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资质,近三年(2013年-2015年)内财务未出现亏损,未处于市场禁入期,2013-2015年以

4、来至少已完成1个及以上土地整理(或农业综合)项目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 标不接受联合 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6 月 13 日00时00分至 2016年 6 月 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陆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7月 7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

5、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 33号)本项目开标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名 称:南江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08278232737 传 真: 0827823273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地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肖家河沿街138号联系人: 代先生 电 话: 15298209299 传 真: 028-85182105 2016年3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6、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南江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8278232737传 真:08278232737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中地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肖家河沿街138号联系人: 代先生 电话:15298209299传真:028-851821051.1.4项目名称南江县凤仪乡檬树村、东流村、永合村土地整理项目1.1.5建设地点凤仪乡檬树村、东流村、永合村。1.2.1资金来源省财政投资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1.3

7、.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1.3.3质量要求符合行业标准和相关工程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等级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川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财务要求:2013年-2015年无亏损业绩要求:2013年-2015年以来已经完成至少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土地整理(或农业综合)类似项目业绩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专业水利

8、水电或公路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级别 贰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建造师,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要求: 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限制投标的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

9、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 1 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4)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

10、 3 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5)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16)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17)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18)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4)被同一法人直接和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

11、以上的法人;(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10天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答疑及补遗文件(若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7 月 7 日 9 时 0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自行在本项目发布的相关网站上查看本公主有无澄清文件,不再另行通知,如因投标人原因没有及时查看澄清文件,由投标

12、人自行承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2)近三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3.3.1投标有效期6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通过其基本账户转帐至其在指定银行开设的投标保证金结算账户,经指定银行支付系统,在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以网上支付方式从投标保证金结算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0 万元。转帐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到达以下帐号:开户单位:巴中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建行巴中支行账号:51001763702059011111开户单位:巴中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工行巴中分行账号:2

13、318597129100055618投标人在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将投标保证金支付到账凭证打印扫描,并粘贴到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一章,形成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招标人通过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指定银行网上支付系统将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拒签合同”是指:(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和投标企业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五日内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

14、退还。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3年-2015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3年-2015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3年-2015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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