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管理制度)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管理制度汇编

上传人:精****库 文档编号:133674079 上传时间:2020-05-29 格式:DOC 页数:222 大小:590.6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0(管理制度)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管理制度汇编_第1页
第1页 / 共222页
2020(管理制度)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管理制度汇编_第2页
第2页 / 共222页
2020(管理制度)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管理制度汇编_第3页
第3页 / 共222页
2020(管理制度)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管理制度汇编_第4页
第4页 / 共222页
2020(管理制度)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管理制度汇编_第5页
第5页 / 共2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0(管理制度)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管理制度汇编》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0(管理制度)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管理制度汇编(22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管理制度汇编2010年1月批准:窦金亮审定:郝桂生 唐景曦审核:韩 永 会签:杜雨三 温高泵 边守义 房树财 田润生 高志国 崔福林 张立忠 孟祥武 马 强 吴宣鸣编写:单文坤 隗永涛 钱伦荣编制说明1 本制度汇编是根据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水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2009版)“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评价”部分的要求,结合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编制而成。2 “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评价”包括“劳动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及防爆、作业环境、减灾防灾、电力设施保护”六大部分,评价标准项目128项。在该制度的编制过程中,我们既参考了电力行业及兄弟单位的大量资料,

2、同时根据李仙江水电公司的特点,在管理制度的内容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尽量提高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3 由于安评工作直接影响到电力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和设备稳定运行,李仙江水电公司领导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同时,相关部门和水电厂人员,积极支持“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评价”组的检查和自评工作,并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在此深表感谢!4 “安评”工作是规范生产管理、提高机组安全运行水平的有效手段,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由于“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评价”涵盖内容多,涉及范围广,加上时间仓促,经验不足,该制度汇编中,一定还有不少需要持续改进和完善的内容,恳请大家批评指导! 5 本制度汇编也可作为运行人员的培

3、训教材或培训参考书。 李仙江水电公司“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评价”组 2010年1月30日目 录1 电气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42 手持电动工具管理规定 163 移动式电动机具管理规定 184 漏电保护器安装使用管理规定 225 动力照明配电箱管理规定 256 电气设备接地接零管理规定 297 临时电源管理规定 328 安全带使用管理规定 369 脚手架使用管理制度 3710 移动梯台管理规定4211 高处作业和交叉作业管理规定4512 物资仓储管理规定4813 起动设备管理规定5314 高处作业吊篮使用安全管理规定6515 电梯管理规定6916 电焊机管理规定7617 电动机械加工设备使用安全管理

4、规定7818 压力容器及承压部件管理规定8819 移动式空压机使用管理制度9320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9521安全帽管理规定10022 Sf6开关设备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规定10123 密闭空间缺氧、有毒气体管理规定10724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1025 重点防火部位管理制度11226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1527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12928 消防设施管理办法14229 现场孔洞沟盖板管理规定15030 高温作业管理规定15231 厂房通风空调设施运行管理规定15432 防汛工作管理规定15533 治安保卫管理规定15934 警卫保安管理制度16635 生产现场外来人员准入管理规定172

5、 电气安全用具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电气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电气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根据国家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电气安全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触电,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电气专用工具和器具。第三条 本规定规范了电气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保管、报废等环节的管理。第四条 各有关部门及专业人员均应熟悉本规定,并在购置、验收、试验、使用、保管等工作中贯彻执行。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六条 安监部是电气安全工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管理制度,明确分工,

6、落实责任,对安全工器具实施全过程管理,并监督、检查所属单位贯彻执行有关电气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规定。 第七条 各部门水电厂应遵照该规定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每年列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用于购置和配足电气安全工器具。第八条 安监部应设电气安全工器具管理专责人(或兼职),负责电气安全工器具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的实施。第九条 发电部管理职责:(一)制定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标准。(二)设电气安全工器具管理专责(或兼职)人,对各水电厂电气安全工器具工作进行协调和安排,指导各水电厂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规范电气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三)全面掌握各水电厂电气安全工器具状况,审核各水电

7、厂上报的电气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和定期检验计划。(四)每季对各水电厂安全工器具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奖惩建议。(五)布置各水电厂运行人员电气安全工器具知识的培训工作,并检查培训的开展情况和培训的实际效果,提出改进建议。第十条 各水电厂管理职责:(一)明确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器具管理,根据发电部要求建立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检查记录齐全。(二)搞好电气安全工器具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发现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工器具,应停止使用。制定安全工器具的购置、报废及检验计划。(三)搞好运行人员的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电气安全工器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

8、的人员不得使用电气安全工器具。(四)每月对电气安全工器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第十一条 设备部部管理职责:(一)落实电气安全工器具的购置资金,负责选型、选厂(在上级公布的名单内选择)。(二)负责落实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保管和报废等工作。(三)每季度对各水电厂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四)协调电科院做好定期检验工作,协调生产厂家做好技术服务工作。第三章 购置及验收第十二条 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工器具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第十三条 公司对电气安全工器具实行入围制度。(一)电力工业电力

9、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每年公布一次电力安全工器具生产厂家检验合格的产品名单。(二)对于没有使用经验的新型安全工器具,在小范围试用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评价后,方可参与招标入围。(三)对入围产品,若发现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应及时向安监部门反映,查实后,将取消该产品入围资格,并向电力工业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通报。第十四条 必须在上级公布的入围产品名单中,选择业绩优秀、质量优良、服务优质且在本公司系统内具有一定使用经验、使用情况良好的产品,采取招标的方式购置所需的电力安全工器具。第十五条 采购安全工器具必须签定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生产厂家的责任:(一)必须对制造的安全工器具

10、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二)负责对用户做好其产品使用、维护的培训工作。(三)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无偿更换或退货。(四)根据用户需要,向用户提供安全工器具的备品、备件。(五)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产品生产厂家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取消其同类产品的推荐资格。第十六条 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严格履行验收手续,由采购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安监部门派人参加,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合格者方可入库或交使用单位,不合格者坚决予以退货。第四章 试验及检验第十七条 各类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通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型式试验,进行出厂试验和使用中的周期性试验。第十八条 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由具有资质的电力安全

11、工器具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第十九条 应进行试验的电气安全工器具如下:(一)规程要求进行试验的电气安全工器具;(二)新购置和自制的电气安全工器具;(三)检修后或关键零部件经过更换的电气安全工器具;(四)对其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的安全工器具;(五)出了质量问题的同批安全工器具。第二十条 周期性试验及检验周期、标准及要求应符合:(一)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国电发2002777号);(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试行);(四)94年颁发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五)DL50

12、09.2-200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六)GB2891-1995 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性能试验方法;(七)GB2892-1995 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性能试验方法;(八)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124-1996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九)电力行业标准 DL/T846.6-2004 高电压测试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第六部分:六氟化硫气体检漏仪。第二十一条 电力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合格后,必须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上(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注明试验人、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日期。第五章 检查及使用第二十二条 检查及使用的总体要求:(一) 定期统一组织

13、电气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培训,凡是在工作中需要使用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定期接受培训。(二)电气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94年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DL5009.2-200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等规程和产品使用要求。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三)电气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四)对电气安全工器具的电气性能发生疑问时,应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五)绝缘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擦拭干净。(六)使用绝缘安全工器具时应戴绝缘手套。第二十三条 绝缘手套(一)绝缘手套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有发粘、裂纹、破口(漏气)、气泡、发脆等损坏时禁止使用。(二)进行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