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发售现有证券的交易征费与交易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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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录八附录八 上市费 新发行的交易征费及交易费上市费 新发行的交易征费及交易费 及经纪佣金及经纪佣金 1 1 首次上市费首次上市费 1 如属新申请人发行股本证券 而非单位信托的单位 互惠基金的可赎回股份 开放式投资公司或其它集体 投资计划所发行的证券 则于申请上市时须缴付下列 首次上市费 将予上市的股本证券 的货币值首次上市费 百万港元 港元 不超过100150 000 200175 000 300200 000 400225 000 500250 000 750300 000 1 000350 000 1 500400 000 2 000450 000 2 500500 000 3 0005

2、50 000 4 000600 000 5 000600 000 超过5 000650 000 附注 开放式投资公司 指主要从事或显示本身为主要从事或 打算主要从事证券或集体投资计划的投资 再投资或买卖 的业务 并正提呈发售或已自行发行了任何可赎回股份 或具相同功能的工具 的投资公司 2 按照 上市规则 第 9 03 及 20 08 条 视何者适用而 定 的规定 新申请人须于递交排期申请表格的同时 预先缴付首次上市费 1A 1A 债务证券及结构性产品债务证券及结构性产品 1 由 2002 年 7 月 1 日起 不论是否新申请人 凡安排债 务证券新上市而有关债务证券的年期 a 少于两年 则申请有

3、关债务证券上市时须一次 过缴付的上市费用将为 1 10 000 港元 发行债务证券达 1 亿港元 或以下者 2 12 500 港元 发行债务证券超过 1 亿港 元但少于或等于 5 亿港元者 3 24 000 港元 发行债务证券超过 5 亿港 元者 b 为两年或超过两年 但少于或等于 5 年 则申 请有关债务证券上市时须一次过缴付的上市费 用将为 1 20 000 港元 发行债务证券达 1 亿港元 或以下者 2 25 000 港元 发行债务证券超过 1 亿港 元但少于或等于 5 亿港元者 3 39 000 港元 发行债务证券超过 5 亿港 元者 c 超过 5 年 但少于或等于 10 年 则申请有

4、关债 务证券上市时须一次过缴付的上市费用将为 1 25 000 港元 发行债务证券达 1 亿港元 或以下者 2 30 000 港元 发行债务证券超过 1 亿港 元但少于或等于 5 亿港元者 3 55 000 港元 发行债务证券超过 5 亿港 元者 d 超过 10 年 则申请有关债务证券上市时须一次 过缴付的上市费用将为 1 如属发行债务证券达 1 亿港元或以下者 25 000 港元 另在上市后满 10 年之日起 按尚余年期须每年 或不足一年 缴付 5 000 港元 但上市费总额最高以 60 000 为限 2 如属发行债务证券超过 1 亿港元但不超 过或等于 5 亿港元者 30 000 港元 另

5、 在上市后满 10 年之日起按尚余年期须每 年 或不足一年 缴付 5 000 港元 但 上市费总额最高以 70 000 为限 3 如属发行债务证券超过 5 亿港元者 55 000 港元 另在上市后满 10 年之日起 按尚余年期须每年 或不足一年 缴付 5 000 港元 但上市费总额最高以 90 000 为限 但在 2002 年 7 月 1 日之前上市 而上市时的尚余年期超 过 10 年的证券 则须在上市后满 10 年之日起按年缴付 6 000 港元的上市年费 2 a 凡有关债务证券发行计划新上市 持续发行或增 加发行额的申请 均须于有关债务证券发行计划申请 上市 持续发行或增加发行额时缴付上市

6、费 15 000 港元 b 若根据上文第 1A 2 a 项的债务证券发行计划新发行 债务证券上市 申请有关债务证券 按债务证券发行 计划发行者 上市时须一次过缴付的上市费用 将为 上文第 1A 1 a 1A 1 b 1A 1 c 或 1A 1 d 项 视属何情况而定 规定缴付的上市费用的 70 上调至最接近的 1 000 港元 3 至于所有在 1997 年 1 月 1 日之前上市的债务证券 不 论是否新申请人 有关债务证券须缴付的上市年费 须继续遵守下文第 2 1 b 及 或 2 1 e 项 视属何 情况而定 的规定 4 a 如属 2002 年 4 月 1 日之前推出发行的衍生 权证 见第十五

7、 A 章 则于申请有关衍生 权证上市时须一次过缴付的上市费用将为 80 000 港元 b 如属 2002 年 4 月 1 日或之后推出发行的结构性 产品 股票挂钩票据除外 则于申请有关结构 性产品上市时须一次过缴付的上市费用将为如 下 每名发行人在任何历年首次就某证券 指 数 货币或其它资产而推出发行的结构性产品 其上市费用为 60 000 港元 基本费用 其 后同一发行人在同一历年就同一相关证券 指 数 货币或其它资产而再推出发行的结构性产 品 其上市费用则为 40 000 港元 减收费用 一篮子结构性产品则不论首次发行或其后发 行均须每次缴付 60 000 港元 附注 以下的过渡安排适用于

8、 2002 年内推出的 结构性产品 股票挂钩票据除外 所有 在 2002 年 4 月 1 日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推出发行的结构性产品 股票挂 钩票据除外 若发行人曾于 2002 年 1 月 21 日至推出该结构性产品发行日之期 间 已发行就相同证券 指数 货币或 其它资产的结构性产品 则可按上述减 收费用缴费 c 如属发行股票挂钩票据 则于申请有关股票挂 钩票据上市时须一次过缴付的上市费用如下 发行人在任何历年首次就某证券 指数 货币或 其它资产而推出股票挂钩票据 其上市费用将为 i 5 000 港元 若市值不超过 1 000 万港元 ii 10 000 港元 若市值超过

9、1 000 万港元 但不超过 5 000 万港元 及 iii 15 000 港元 若市值超过 5 000 万港元 其后同一发行人在同一历年就同一证券 指数 货币或其它资产而再推出发行的股票挂钩票据 其上市费用则为 1 3 000 港元 若市值不超过 1 000 万港元 2 6 000 港元 若市值超过 1 000 万港元 但不超过 5 000 万港元 及 3 9 000 港元 若市值超过 5 000 万港元 至于一篮子股票挂钩票据 其申请上市时须一次 过缴付的上市费用如下 I 5 000 港元 若市值不超过 1 000 万港元 II 10 000 港元 若市值超过 1 000 万港元 但不超过

10、 5 000 万港元 及 III 15 000 港元 若市值超过 5 000 万港元 2 2 上市年费上市年费 1 除首次上市费外 每类证券另须一次过预先缴付下列 上市年费 该项费用乃按照现时或将会在本交易所上 市的证券的面值计算 a 如属股本证券 而非认股权证 单位信托的单 位 互惠基金的可赎回股份 开放式投资公司 或其它集体投资计划所发行的证券 则按下列 比例缴付 i 截至 1997 年 ii 自 1998 年 1 月 1 日起 12 月 31 日止的年度 上市股本证券上市股本证券 上市年费上市年费上市股本证券上市股本证券 上市年费上市年费 的面值的面值的面值的面值 百万港元 港元 百万港

11、元 港元 不超过100 108 000 200 132 000不超过200 145 000 300 156 000300 172 000 400 180 000400 198 000 500 204 000500 224 000 750 264 000750 290 000 1 000 324 0001 000 356 000 1 500 408 0001 500 449 000 2 000 492 0002 000 541 000 2 500 576 0002 500 634 000 3 000 660 0003 000 726 000 4 000 816 0004 000 898 000

12、5 000 972 0005 0001 069 000 超过5 0001 080 000超过5 0001 188 000 b 如属 1996 年 12 月 31 日当日或之前已上市的债 务证券 则其首 10 年须缴付的上市年费 须为 2 000 港元另加按所发行的债务证券每 1 000 000 港元缴付 5 港元计算 须受整体最 低额 3 000 港元及最高额 7 500 港元的规限 但所计算的上市年费须往上调整计至最接近的 100 港元 10 年之后须缴付的费用 则须遵守 第 1A 1 c 项的规定 c 如属上市认股权证 则按下列比例缴付 全面行使认股权证可筹集 的资金总额 受认股权证限 制

13、的现有已发 不超过不超过 行股本的100 000 000500 000 000 500 000 000 百份比港元港元 港元及 以上 港元 港元 港 元 不超过10 36 00054 000 72 000 50 36 00054 000 90 000 100 54 00072 000 108 000 超过100 72 00090 000 135 000 d 如属 1996 年 12 月 31 日当日或之前已上市的衍 生认股权证 参阅第十五章 于 1997 年 1 月 1 日则须一次过全数缴付上市费 上市费数额 须按每年 15 000 港元计算 而不足一年者则按 比例计算 e 依据在本交易所上市

14、的债务证券发行计划于 1996 年 12 月 31 日当日或之前上市的债务证券 须缴付的上市年费 须为 1 500 港元另加按已 发行的债务证券每 1 000 000 港元缴付 3 50 港 元计算 须受整体最低额 2 500 港元及最高额 5 000 港元的规限 但所计算的上市年费须往 上调整计至最接近的 100 港元 2 若发行人拥有面值少于 0 25 港元的股份 则为方便计 算上市年费 每股股份的面值将被视为 0 25 港元 3 a 上市年费须一次过预先缴付 年费须于收到 缴款通知书后七天内预先缴付 或 如为较 早日期 于有关证券开始买卖前缴付 上市 年费概不退还 不论证券于某月任何一日

15、上 市 上市年费均由该月的第一日起计算 以 该月按比例缴付费用者概不批准 b 为计算全年度须缴付的总额 发行人应假定于 其预缴上市年费的整个年度内 所用以计算上 市年费之数字将无改变 c 如发行人撤回上市或被除牌 则不论发行人在 那一日撤回上市或被除牌 视属何情况而定 其撤回上市或除牌后之月份开始的上市年费将 可退还 而包括至撤回上市或除牌生效之月份 的上市年费 则发行人仍须缴付而不获退还 就债务证券或衍生认股权证而已预付的上市费 如果发行人撤回该等证券上市或被除牌的话 则不论该等证券在那一日上市 该等上市费将 予以没收而不获退还 4 虽则规定任何预缴的上市年费或其任何部份不得退还 但若于预缴

16、该年度的上市年费后 所用以计算上市年 费之数字有所改变 则应缴付的上市年费将从改变之 日起加以调整 如该项改变导致该年度余下时间须缴 付的上市年费减少 则多付的预缴款项 由改变后第 一个月的第一日起计算 得从下次的上市年费 如有 中扣除 上述多缴的款项只可用作缴付日后的上市年 费或其任何部份 而不得用作支付其它费用或退还予 发行人 5 倘该项改变导致该年度余下时间须缴付的上市年费有 所增加 则有关于该年度余下时间应缴付的额外金额 将由发行人于收到缴款通知书后七天内预先缴付 或 如为较早日期 于有关证券开始买卖前缴付 而该 年度余下时间应缴付的额外金额会由发生改变之月份 的第一日起计算 6 倘有关证券的面值以外币为单位 为方便计算上市年 费 该笔款项应按本交易所不时指定的 率兑换为港 币 3 3 单位信托 互惠基金 开放式投资公司单位信托 互惠基金 开放式投资公司 如属单位信托 互惠基金 开放式投资公司及其它集体投资计 划 则须缴付下列固定费用 港元 首次上市费20 000 上市年费15 000 4 4 日后发行的费用日后发行的费用 1 倘上市发行人日后再发行少于其当时已发行股本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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