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员工伤害补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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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十、员工伤害补偿规定(一)总则第一条 目的本规定是为了明确员工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受到伤害时公司给予补偿的具体办法。第二条 补偿范围补偿的对象限于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因故受到伤害的员工及其家属;受伤害员工因同一原因接受其他伤害补偿时,公司仅向其支付相当于余额的补偿。第三条 例外因本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伤害时,由有关部门认定后,不予以伤害补偿,或给予部分补偿。(二)补偿第四条 补偿种类补偿的种类包括:1. 疗养补偿;2. 休养补偿及休养薪金;3. 长期伤病补偿及长期伤病薪金;4. 后处理薪金;5. 伤残补偿及伤残薪金;6. 家属补偿及家庭补助;7. 殡葬费;8. 退职薪金。(注)以上所列的“薪金”指附

2、加薪金。第五条 疗养补偿指因工受伤或患病时,公司向其支付必要的疗养费;疗养费直接付给员工医疗的定点医院;在治疗过程中,所需的转院交通费由公司负担。如须家属陪同时,由公司支付一定的补偿。第六条 休养补偿及休养薪金为辅助治疗,如需休养时,公司除给予休养补偿外,并附加休养薪金;休养薪金仅限于休养期,其数量为平均额的40%。第七条 长期伤病补偿及长期伤病薪金如受伤害者经疗养3年后尚未治愈,除予以长期伤病补偿外,并附加长期伤病薪金;长期伤病工资为平均工资的40%。第八条 后处理薪金受伤害者经治疗后,如需要医疗后处理(如外科手术后处理、安装假肢、义眼等),应向其支付后处理薪金;后处理薪金为平均额的60%。

3、第九条 伤残补偿及伤残薪金因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时,除予以伤残补偿外,并附加伤残薪金(伤残薪金按伤残程度分级支付)。第十条 家属补偿及家庭补助员工因伤害死亡时,除对其家属予以家属补偿外,还给予家庭生活补助;以上两项补偿规定,应一次性支付。第十一条 殡葬费员工因伤害死亡时,公司按有关规定负担殡葬费.第十二条 退职薪金受伤害员工如退职时,公司向其支付退职薪金;退职薪金的支付标准为:本人退职前薪金支付天数;支付天数按本人实际年龄分段(17岁以下为600天;1822岁为588540天;2326岁为528492天;2730岁为480444天;31岁以上为432天)。(三)申请手续及支付方法第十三条 申请手续受伤害后,员工应迅速将医师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报请上级主管,提交总务部门。第十四条 支付方法非薪金性补偿,直接支付给本人或其家属;薪金性补偿分月随薪金支付,必要时也可临时支付,但伤残薪金、家庭补助和退职薪金可在申请后立即支付。(四)附则第十五条 对临时工的伤害补偿也按本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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