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管理制度)环保事故管理制度

上传人:精****库 文档编号:133584516 上传时间:2020-05-28 格式:DOC 页数:46 大小:110.1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0(管理制度)环保事故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46页
2020(管理制度)环保事故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46页
2020(管理制度)环保事故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46页
2020(管理制度)环保事故管理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46页
2020(管理制度)环保事故管理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4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0(管理制度)环保事故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0(管理制度)环保事故管理制度(4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环保事故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环保事故管理,及时汇报和处置环保事故,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依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标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突发性事件。2、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污染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等。 根据危害程序,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以下几类:2.1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使人

2、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出现人员中毒死亡或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事故;2.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人群发生中毒症状,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或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的事故;2.3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含万元)以上,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人员发生中毒症状,引起工厂与群众冲突,对环境造成危害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2.3.1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

3、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事故;2.3.2由于环境污染,使附近车间或工段人员感官受到刺激,影响正常工作的事故称为环境污染事故。3、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4、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4.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事故类型、现场情况等;4.3事故的简要经过;4.4已经采取的措施;4.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5、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环保事故应急预案,或者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降低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6、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要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由总经理和技术人员、环保员召开会议,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出防范措施。7、一般环保事故发生后,当班人员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速报从发现事故后起,48小时以内上报;确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速报可通过电话、电报,必要时应派人直接报告。确报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报告应采取适当的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影响。 8、速报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污染事故的类型、发生时

5、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在确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9、公司环保管理部门应当保证报告内容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当发现报告内容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时,应立即纠正如实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10、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均应记入环保事故台帐。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12、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环保管

6、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13、对违章操作,不听劝阻,而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引起人身伤亡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刑事、司法部门处理。 环保教育培训制度为提高公司员工环境保护的意识,防止和减少各类环保事故,制定本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进入公司各单位和部门的外来承包商施工人员、参观和实习的人员。2、公司安环部负责对各部门的环保教育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3、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安环部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主管部门,安环部设专

7、职环保员一名。4、新入厂的职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环保知识的教育培训,主要内容为:4.1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章制度;4.2环保知识;4.3公司环保情况及物料危险特性介绍;4.4公司环保事故应急预案以及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4.5环保设施、设备岗位操作规程;4.6典型环保事故案例。5、环保培训的形式分为非脱产培训和自学两种形式,非脱产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40学时。6、公司职工每年至少应接受一次环保培训,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7、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环保教育工作负责。8、每年初公司制订环保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可与安全教育培训合并进行,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不断了解职工对环保工作的需求,每年总结一次,根据

8、汇总结果及时修改培训计划。保证环保教育培训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9、建立健全职工环保教育管理档案,并由从业人员和考核人员的签名。10、对认真开展环保教育并在防止环保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职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11、对未按本规定要求进行环保教育的单位进行处罚,环保教育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12、公司各级领导应积极引导、鼓励各级人员加强交流,不断学习环保专业知识。环保奖惩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督管理,规范公司员工环境保护行为,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保护人民身体健康,落实环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台州市、临海市环保部门的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1、公司

9、安环部要认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教育,深刻理解搞好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的重大意义,增强环保意识,保护环境。2、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种类:2.1警告;2.2罚款;2.3开除;2.4发生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一次性罚款3000-2000元;发生一般污染事故的单位一次性罚款1000-2000元。发生较小或小污染事故的;一次性罚款500-1000元;罚款额从事故部门当月奖金扣除。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污染事故的人,由国家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一次性奖励:3.1全面落实环保责任制目标,单位环保指标得到有效控制,经考核取得优异成绩的;3.2在环保管理、竞

10、赛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效的;3.3严格执行环保规章制度,在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上坚持原则,对环保作出特殊贡献者;3.4精心操作,保持生产稳定,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著者;3.5对于及时发现、避免重大事故或在事故事故初期处理果断、及时,奋勇抢救人员和企业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贡献突出者。环境治理管理制度为保护职工的人身健康和周边环境,杜绝环保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基本概念1.1毒害品: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正常的生

11、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本公司毒害品主要有氯、丙酮、三乙胺、一氯丙酮、1,1,3-三氯丙酮、氯化氢(无水)、盐酸等。1.2粉尘:粉尘是指能够较长时间飘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粉尘叫做生产性粉尘。吸入生产性粉尘对身体会造成一定的危害。本公司一期不产生粉尘。1.3噪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声音都可以称为生产性噪声。我国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L-2002)中规定: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小时,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85dB(A),对于操作人员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小时的场合,可根据接触噪声的时间,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增加85dB(

12、A)的原则,确定其噪声声级限值,但最高限值不得超过115dB(A)。本单位噪声主要由机械设备运行产生,所有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均很低。1.4工业废水:工业废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污水和废液,其中含有随水流失的工业生产用料、中间产物和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本公司生产废水循环利用,出生活污水外不产生外排工业废水。1.5工业废气:指企业厂区内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空的含有污染物的气体总和。本公司废气有害物主要为氯化氢制取盐酸吸收后残留尾气、液氯库液氯钢瓶泄漏事故应急处理装置处理后残留尾气。1.6工业废渣:在工业生产中,排放出的有毒的、易燃的、有腐蚀性的、传染疾病的、有化

13、学反应性的以及其他有害的固体废物均属工业有害废渣。本公司危险固废主要有蒸馏残渣、污水处理污泥、废弃包装物。危害特性为有毒。2、公司环境治理目标: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实现“三废”达标排放。3、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安环部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主管部门,安环部有两名专职安环员。公司各部门和每位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和检举、控告。4、生产车间,每月30日前向安环部上报本月污水排放月报;5、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对环境有污染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

14、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6、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有关部门应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大气污染的产生。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施、设备。7、根据有关标准,为岗位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装备。8、环境治理主要措施:8.1禁止向雨水排放系统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废液、工业废渣;8.2禁止在厂区内清洗油类、酸液、碱

15、液或废液贮罐和容器;8.3罐区排污系统阀门平时要处于常关状态。排污时,严禁错开通往雨排的阀门;大雨时,先开通往污水池的阀门,将初期雨水排入污水池,地面无污油时,再将通往污水池的阀门关闭,打开通往雨排的阀门。本厂区目前无雨水排放口,原则上雨水污水统一进入污水预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8.4定期进行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水平;8.5各车间及时清理所辖区域内地沟、地井,防止杂物堵塞地沟、地井,造成污水外溢现象的发生;8.6搞好工厂绿化,改善生产区及周围环境。9、本公司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按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组织,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环境保护应急预案。针对事故演练和实际处置过程中发现的预案中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修订完整。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应报县环境保护部门备案。10、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领导,接到报告的领导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在1小时内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环境事故调查时,应采取积极主动配合的态度,严禁隐瞒、说谎和拒绝调查情况的发生。11、各部门环保工作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定期考核。原料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