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怎样透过财务报表看企业本质

上传人:tang****xu5 文档编号:133549994 上传时间:2020-05-28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2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精编》怎样透过财务报表看企业本质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精编》怎样透过财务报表看企业本质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精编》怎样透过财务报表看企业本质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精编》怎样透过财务报表看企业本质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精编》怎样透过财务报表看企业本质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编》怎样透过财务报表看企业本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编》怎样透过财务报表看企业本质(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如何透过财务报表看企业本质一、 不按照规定编制合并报表。 在分析企业的财务报表时,对于合并报表,首先我们应该弄清楚并表企业有哪几家。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有些企业将该合并的不予合并,而有些企业则是将不该合并的予以合并,这些都属于不按规定编制合并报表,分析时我们应该区别不同情况,弄清企业真正的意图所在。 对于报表合并,企业会计准则中有明确规定:“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这里的“控制”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直接或间接拥有50%以上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来实现;二是虽拥有的表决权资本在50%以下,但通过与其他投资者协议,有权控制一个

2、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 该合并的不合并,不该合并的予以合并,都可能达到装饰财务报表的目的。 案例1、该合并的不合并,主营收入被放大、销售利润率被摊薄。 B公司是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公司是生产厂,A公司主要负责B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的对外销售(注:这种交易一般都发生在关联企业之间)。A公司提供给我行的报表未合并B公司,A公司为B公司采购原材料反映为对B公司的销售,A公司销售B公司的产品反映为从B公司购进商品。这样,A公司的销售收入就包括了两部分:一是对外销售B公司的产品,二是向B公司销售原材料。 从表面来看,A公司的会计处理方式合理合法,但却产生了这样一个结果:A公司报表中所反映的销售收入几

3、乎是A、B两公司对外销售收入的两倍,要计算其产品的销售利润率,则需加总两公司的主营业务利润再除以其实际对外的销售收入,否则就无法将该公司放到行业中去与同类企业做比较。而往往在计算出其产品的销售利润率后我们会发现:如果将B公司并入A公司,销售收入几乎折半,而销售利润率则翻了几番,与同行业企业相比,其销售利润率高得离奇,让人难以置信,而单独看A公司和B公司的报表是很难发现这一问题的。这样就会促使我们再去深入探究A、B两公司是否真有如此高的盈利水平,公司虚增利润的目的何在?这样我们才可能发现两公司真正的问题所在(表面掩盖其实际虚增利润的目的,便于上一级的上市公司筹资)。 案例2:不该合并的予以合并,

4、虚构资产和收益。 XX实业公司是一家投资管理型的公司,自身无直接经营,主要负责对多家关联公司的管理。据支行的贷前调查,该实业公司管理的是多家并未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关联企业,并表的原因是这些公司与该实业公司是“转折亲”,辗转投资的实际投资人中有一个个人股东是一致的。 很明显,这属于不合理的合并,这些并表企业与该实业公司对银行的偿债资产没有任何关联,对银行来说,该实业公司就是一个完完全全的空壳,根本不具备申贷资格。 二、金蝉脱壳-通过资本运作逃废债。 案例3:B公司原为中外合资企业,由国内的A公司控股75%,另由A公司控股51%的境外C公司控股25%。03年,A公司操纵了一系列的资本运作:A公司将对

5、B公司75%的股权转让给了C公司,另外, A公司将主要的经营性资产和业务(以出售实体企业股权的方式)转让给了B公司,C公司得以成功地在境外上市。 A公司在将主要资产和业务转让给B公司的同时,并未将银行债务也相应地转让给B公司,另外,A公司与B公司协定,A公司转让给B公司的实体企业仍由A公司代为管理一年,A公司的报表并未作大的调整。 案例3中,如果简单地从A公司的报表是无法看出这一系列资本运作的痕迹的。但这一系列的股权变更却产生了这样一个结果:A公司对B公司由原来的直接控股75%变为通过C公司间接控股51%,银行对经营实体的控制能力已大大减弱,如果此时银行还不压缩对A公司的融资,今后就会面临贷款

6、无相应还款来源的问题。 这一案例有一个值得我们注意的问题:企业在未经债权银行允许的情况下转让资产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是一种逃废债行为。所以,银行对擅长资本运作的企业、一个企业的股权及对外投资的变更应该高度警觉。如果我们事先掌握到一些企业资本运作的蛛丝马迹,必须及时向企业了解清楚其资本运作的模式,对银行融资偿付的影响,与企业商谈融资的处理措施。如果债权不能得到妥善保全,银行有权制止企业的不良资本运作行为。 另外,如果我们在审阅A公司的财务报表时,不仅查看合并报表,同时仔细查看未合并的A公司本部的财务报表,便会很容易发现资本运作对A公司乃至债权银行的影响。 三、 代理业务收入在公司主营收入中体现。

7、在申贷过程中,我们经常发现一个注册资金仅一、二百万元的贸易公司报表反映的主营收入竟高达四、五亿元,经再三追问或查实公司的贸易合同,发现公司把仅收取微薄佣金的代理业务收入计入了主营业务收入。 案例4:XX商贸物流公司是一家私营企业,于01年成立,主要代理XX科技公司及XX集团公司电脑及网络设备的进口业务。公司主要负责货物进口环节的开证、报关、货物到港后的运输、仓储等事宜,自营的贸易业务很少。公司提供给我行的财务报表反映:01、02、03年公司分别获销售收入189万元、33451万元、91248万元,净利润120万元、645万元、514万元。 很显然,该商贸物流公司将代理进口业务全部算作自营计入了

8、主营业务收入。在这些代理进口业务中,公司实际提供的是一种纯粹手续性的物流服务,代理产品的供应及销售渠道都与该司无关,该司的主营收入中只应包括公司提供物流服务所获取的运费、仓储费、代理手续费等收入,而这些代理的货值对该物流公司来说则实际意义不大,不应计入主营收入。 只要我们查阅一下这些货物的进口合同、报关单、增值税缴款书等便很容易发现问题,另外,公司提供给我行的报表与报给税务的报表也肯定不一致。 四、 其他应收款资金转移、股东抽资的信息窗口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往往包含了重要的资金转移或挪用信息,关联企业间的资金占用、不规范的民间借贷、股东抽资或虚假注资等关键事项都在这个科目中体现。 “科龙”公司因为

9、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而股权易主,“三九”系列也因此而走到了银行纷纷逼债、公司必须变卖国有股偿债的境地,这些重大的不利变化都是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反映的。 公司为了参与项目投标、骗取银行融资而虚假注资的行为目前随处可见,社会上有很多公司专门靠为其他公司注册、增资而生存,我们也都早有耳闻。所以在衡量一个企业的资本金大小时,不能简单地看报表上的实收资本科目,如有虚假注资、股东抽资等行为还应剔除在外。 案例5: XX信息公司是一家由多个企业法人和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原成立时股东注册资金R600万元,02年公司增资至注册资金R2000万元。报表反映公司03年底其他应收款中有R1

10、400万元系股东欠付,且R1400万元股东欠款中各股东欠付资金的比例与出资比例基本吻合。 从以上信息,我们基本已经可以大致推测股东有虚假注资或抽资行为。经支行查实公司帐目并向财务人员了解,公司为了参与项目投标(很多招投标项目对注册资金有要求)方便,02年从其他企业借入一笔资金办理了增资手续,增资手续完毕很快就归还了此笔借款。在评价XX信息公司时,我们就只能认为该司的实收资本是R600万元,而不是R2000万元。另外,一旦银行对该司的融资出现偿付风险,我们首先可以要求公司股东补足资本金还贷,否则可通过法律措施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巨额资本公积来历不明。 对于某些经营管理不太规范的民营

11、企业、乡镇企业,我们经常会发现这样一个问题:巨额资本公积来历不明。企业往往对这些资本公积的来龙去脉说不清、道不明,这些资本公积,貌似资本,其实可能是虚增资本或是负债。对这些资本公积,我们必须揭开他的本来面目,并且对这些拥有巨额来历不明的资本公积的企业,对其经营管理、税务上缴及帐务处理的规范性要作重点查实。 六、购销业务均通过关联企业,报表随意调整的空间大。 近两年,我们叙做了大量台资企业的融资,这些台资企业在经营管理的规范性、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客户群的稳定性等很多方面都优于内资企业。但这些台资企业的财务报表始终存在很大的局限性:购销均对关联企业,货物发出即算销售,公司很容易就可以将报表中的存货

12、余额调到最低,而实际上大量产品可能并未售出,而是在运输途中或是关联企业的仓库里;应收帐款也可以通过关联企业间的资金往来调到最佳水平,而实际上对最终销售下家的大量货款可能并未收回;应付帐款看上去很小,实际可能很大;主营收入和利润也并不是其真实水平,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纳税或融资的需要在关联企业间进行适当的调节。这样的财务报表因为不能真实地反映一个企业存货、应收帐款的占压及周转水平、应付帐款的偿付压力、真实的销售规模及盈利水平,主要的财务指标已经失真,所以我们在分析这些企业时,我们不能简单地看这些企业自身的财务报表,而是要结合其内部关联的购销企业的财务报表来计算分析,否则很难对这些企业作出客观的分析和

13、判断。 对这些台资企业,我们在风险控制上也始终存在一个盲区:资金两头在外、购销业务均通过境外的关联企业,应收、应付帐款均对关联企业,而不是直接对供应商和销售商。资金的节点始终牢牢地掌握在这些企业自己手中,银行无论是在监控其资金的使用还是控制其货款的回笼上都很被动,只能靠企业的主动配合。 所以在叙做这些企业的融资时,我们从结算要求上不应仅仅要求借款企业本身,还应对其关联的购销企业或内部结算中心提出结算要求:如通过借款企业在我行开证到香港分行,再由香港分行开立背对背信用证给其供应商的方式控制资金的使用,由其关联的销售公司或结算中心在我行离岸部开立结算帐户回笼货款或叙做出口保理后归还我行融资等方式来监控货款的回笼。 除了台资企业外,也有很多港资、内资企业在购销业务及资金管理上采取了以上做法。对这些企业,除了尽量获取及时、最前沿的财务资料进行客观地分析、评价,通过拉进关联企业弥补银行资金监控的不足外,我们在给予融资和贷后检查上,始终应该保持一份清醒和冷静,切勿被关联公司间不真实的现金流迷蒙了双眼。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