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培训PPT精选课件

上传人:日度 文档编号:133533735 上传时间:2020-05-28 格式:PPTX 页数:65 大小:289.7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安全生产法培训PPT精选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65页
新安全生产法培训PPT精选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65页
新安全生产法培训PPT精选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65页
新安全生产法培训PPT精选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65页
新安全生产法培训PPT精选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6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新安全生产法培训PPT精选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安全生产法培训PPT精选课件(6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安全生产法 2020 5 28 1 培训内容 2020 5 28 2 2020 5 28 3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 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结束了建国来缺少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法的历史 新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历程 2020 5 28 4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改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 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2020 5 28 5 新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历程 2002年11月1日正式施行 实施十余年来 对预防减少事故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2020 5 28 6 新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历程 2020 5 28 7

2、 新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历程 2020 5 28 8 新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历程 2011年12月总局向国务院报送了送审稿 2012年6月4日由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公布征求意见稿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书 十年铸剑只为依法治安 2020 5 28 9 2014年1月15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草案 2014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草案 草案较之施行已近12年的现行安全生产法 由原来的97条增加到114条 新增和修改条款67条 其中新增15条 修改52条 特别突出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预防 2020 5 28 10 十年铸剑只为依法治安 2014年8月7日至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3、组织召开草案出台前评估 2014年8月25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草案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31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 2020 5 28 11 十年铸剑只为依法治安 2020 5 28 12 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 01 2020 5 28 13 02 2020 5 28 14 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 03 2020 5 28 15 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 04 2020 5 28 16 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 05 2020 5 28 17 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 06 2020 5 28 18 新安全生产

4、法的十大亮点 07 2020 5 28 19 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 08 2020 5 28 20 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 09 2020 5 28 21 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 10 2020 5 28 22 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 2020 5 28 23 总则 2020 5 28 24 2020 5 28 25 总则 2020 5 28 26 总则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011年国发办40号文 1 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 2 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 加大安全投入 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加强班组安全建设 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3

5、 企业主要负责人 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员 2020 5 28 27 总则 4 强化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 评估 整改方面的作用5 企业主要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一律经严格考核 持证上岗6 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职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2020 5 28 28 总则 一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二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

6、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 建立 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2020 5 28 29 四 督促 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 及时 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2020 5 28 30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 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 组织或者参

7、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 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2020 5 28 31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四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 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 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 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2020 5 28 32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四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了解事故应急处理

8、措施 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2020 5 28 33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五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六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取得相应资格 方可上岗作业 2020 5 28 34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七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 进行定期检测 评估 监控 并制定应急预案 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并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020 5 28 35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

9、生产保障 八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采取技术 管理措施 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九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2020 5 28 36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十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 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2020 5 28 37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一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 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以及依法为从业人

10、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二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2020 5 28 38 三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 检举 控告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四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 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2020 5 28 39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五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 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服从管理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六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

11、培训 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 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020 5 28 40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七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 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八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 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有权要求纠正 2020 5 28 41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一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 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均有权向

1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2020 5 28 42 一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并定期组织演练 2020 5 28 43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二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 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组织抢救 防止事故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2020 5 28 44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三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

13、事故 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 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 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 对有失职 渎职行为的 依照本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2020 5 28 45 一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 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责令限期改正 提供必需的资金 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 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 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14、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责任 2020 5 28 46 二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责令限期改正 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 构成犯罪的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020 5 28 47 法律责任 三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 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 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 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 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 该协议无效 2020 5

15、28 48 法律责任 2020 5 28 49 一 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2 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内容和要求3 对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管理人员 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 安全生产法解决的重点问题 2020 5 28 50 4 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具体职责 履职要求和保障作出了规定5 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障实习学生和被派遣按劳动者的权利作了规定6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作了规定 2020 5 28 51 安全生产法解决的重点问题 二 强化乡镇人民政

16、府及街道办事处 开发区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1 乡镇一级政府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协助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2 有关开发区管理机构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规定 2020 5 28 52 安全生产法解决的重点问题 三 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 1 尽职免责 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 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 在追究监管人员的失职 渎职行为时 要看其是否严格按照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2 党政同责 抓紧建立健全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020 5 28 53 安全生产法解决的重点问题 四 制度完善1 完善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人员的设置 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2 完善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规定3 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提取使用安全费用的规定 2020 5 28 54 安全生产法解决的重点问题 4 完善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责和劳动者权利义务的规定5 完善了生产经营项目 场所发包租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教学课件 > 高中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