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工地标准化实施细则

上传人:tang****xu3 文档编号:133455482 上传时间:2020-05-27 格式:DOC 页数:45 大小:254.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精编》工地标准化实施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45页
《精编》工地标准化实施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45页
《精编》工地标准化实施细则_第3页
第3页 / 共45页
《精编》工地标准化实施细则_第4页
第4页 / 共45页
《精编》工地标准化实施细则_第5页
第5页 / 共4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编》工地标准化实施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编》工地标准化实施细则(4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浙江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工地标准化实施细则(草案初稿)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二一二年十二月目 录1 总则12 驻地建设标准化22.1 一般规定22.2 驻地选址22.3 驻地建设22.4 办公和生活用房要求22.4 办公和生活用房要求42.5 其他要求 83 工地试验室建设标准化123.1 一般规定123.2 试验室面积及检测设备配置要求123.3试验仪器、设备安装143.4人员配置153.5办公室布置153.6样品管理153.7其他要求154 施工场地建设标准化164.1一般规定164.2沥青混凝土拌和站184.3水泥混凝土拌和站214.3水泥混凝土拌和站224.4钢筋加工场23

2、4.5预制梁场254.6小型构件预制场284.7施工材料存放场285 临时工程建设标准化325.1一般规定325.2临时用电325.3施工便道便桥336 改扩建工程工地标准化356.1一般规定356.2改扩建工程安全设施376.3高速公路安全设施的设置376.3高速公路安全设施的设置387 文明施工397.1一般规定397.2路基工程397.2路基工程407.3路面工程407.4桥涵工程407.4桥涵工程417.5隧道工程417.6附属工程421 总则1.1 为了规范高速公路工地建设管理,改善高速公路参建人员生产、生活环境。充分发挥工厂化、集约化施工的优势,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环

3、保管理水平和行业文明形象,结合浙江省高速公路工地建设的实际情况,编制本细则。1.2 本细则主要依据国家、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厅等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与工地建设相关的文件、标准、规范、规程、指南和行业内采取的成熟和先进的施工工艺和管理办法编制。1.3 本细则适用用于浙江省所有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工地标准化管理,其他等级公路可参照执行。1.4 工地建设应满足安全、环保、实用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节约资源。1.5 工地建设应坚持按照选址、规划、制定方案、审批及核备、建设等程序组织实施。工地建设临时用地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工程完工后应按规定进行复垦,并验

4、收合格。1.6 工地建设除应符合本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规定。1.7 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工程内容、工程大小以及施工条件等情况开展规划,做到“合理标段、合理标价、合理工期”,确保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标准化要求实施。1.8 工地标准化主要包括驻地建设标准化、工地试验室建设标准化、施工场地建设标准化、临时工程建设标准化、改扩建工程工地标准化、文明施工六方面内容。主要参照浙江省交通厅2000519号文件关于标准化工地建设的要求,浙江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规范化施工与管理指导意见,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浙交2008167号),浙江省高等级公路标准化工地试验室建设指导性意见,浙江

5、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管理规定(浙交200829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构件预制管理的通知(浙交2010110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2 驻地建设标准化2.1 一般规定2.1.1 驻地建设一般包括建设单位驻地、监理单位驻地、施工单位驻地的建设。 2.1.2 驻地建设应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着力改善项目各参建单位的生产、生活环境。 2.1.3 驻地建设应因地制宜,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生产、生活污水及垃圾应集中收集处理。2.2 驻地选址 2.2.1 施工单位应按照投标文件有关承诺,合理确定安全的项目经理部地点,规范用房及场地建设。2.2.2 应满足安全、实用、环保的要求,以工作

6、方便为原则,具备便利的交通条件和通电、通水、通讯条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应积极创造信息化办公管理条件。 2.2.3 用地合法,周围无塌方、滑坡、落石、泥石流、洪涝等自然灾害隐患,无高频、高压电源及其他污染源。 2.2.4 离集中爆破区500m以外,不得占用规划的取、弃土场。2.3 驻地建设 2.3.1 可自建或租用沿线合适的单位或民用房屋,但应坚固、安全、实用、美观,并满足工作、生活需求。自建房屋最低标准为活动板房,建设宜选用阻燃材料,搭建不超过两层,每组最多不超过10栋,组与组之间的距离不小于8m,栋与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4m,房间净高不低于2.6m。为节约资源,建设单位宜尽早规划、建设后期运

7、营管理中心,并尽可能利用运营管理中心作为项目建设的驻地。 2.3.2 宜为独立式庭院,四周设有围墙,有固定出入口,出入口设置保卫人员。在门墩悬挂项目经理部铭牌。 2.3.3 路基土建、路面工程项目经理部办公、生活用房建筑面积一般不宜少于1000平方米一般应在3000600m2m2,场地占地面积不宜少于800平方米m2;其它附属工程项目经理部用房建筑面积和场地占地面积应满足办公和生活需要。 2.3.4 项目经理部办公区、生活区及车辆、积聚停放区等功能设置科学合理,区内场地及主要道路应作硬化处理,排水设施完善,庭院适当绿化,环境优美整洁。2.3.5 项目部公共场所应设置功能分区平面示意图及指路导向

8、牌。2.3.6 施工告示牌应按以下有关规定制作,告示牌尺寸宽5m、高2m,底板采用铝合金,表面贴反光膜,立柱采用镀锌管,告示牌蓝底白字,字体为黑体,具体内容及编排格式见下图。施工平面示意图尺寸应与告示牌相同。施工告示牌和施工平面示意图均应设立于项目经理部及其他醒目位置,每标段至少各设2块。工程施工承诺制工程合同施工告示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2、3、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1、2、3、安全生产措施工程等级设计单位施工单位1、2、3、工期保证措施监督单位监理单位工期工程造价1、2、3、廉政建设措施质量目标试验员质检员总工项目经理监督电话:业主( 建设单位): 交通局: 质监局(站):本工程建设期间

9、,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注: 2.3.7 在项目经理部驻地及民工驻地应设置民工工资发放公示牌,公示发放人员名单、发放月份及金额、投诉电话等内容,每月如实公示民工工资发放到位情况。2.4 办公和生活用房要求 2.4.1 办公、生活用房应坚固、实用、美观、隔热通风,符合招投标文件及施工管理需要。 2.4.2 办公用房面积和办公家具应尽可能满足办公规范化的要求。各科室门口应设名称牌、姓名牌和工作去向插牌为2000年文件要求。各单位驻地办公用房应按照管理需要设置,一般设置如下:(1)建设单位一般设总经理(项目办主任、指挥长)办公室、副总经理办公室、总工程师办公室、各职能部门办公室、档案室、会议室等。(2

10、)监理单位一般设总监理工程师(驻地高监)办公室、副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各职能部门办公室、档案室、试验室、会议室等。(3)施工单位项目部一般设项目经理室(书记办公室)、项目总工程师办公室、项目副经理办公室、各职能部门办公室、档案室、试验室、会议室、民工学校等。2.4.3 各单位驻地办公室用房面积应满足办公需要,一般不低于下表规定。各单位驻地办公用房面积标准各室名称配置标准(m2)备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办公室666人均面积会议室1006060具有多媒体功能档案室604020试验室175180各操作室合计面积 2.4.4 驻地办公用房应实用、美观、隔热、通风、防潮,各室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1)

11、办公室(1)通风、照明良好,并设有防暑、降温、取暖设备。(2)满足项目信息化管理要求,配备必要的信息化硬件设施,满足施工信息收集、整理、传送以及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计量、变更等信息化管理的要求。2)会议室(1)通风、照明良好,并设有防暑、降温、取暖设备。(2)配备必要的会议桌、椅子、写字板、多媒体等常用会议设施。3)档案室(1)通风、照明良好,并设有防潮、防火、防盗等设施。(2)所有档案资料由专人负责管理,宜保存在专用档案柜或档案架,应分门别类,做好标识,归档的档案盒样式统一。4)民工学校(1)应有不小于50m2的固定教学场所,在场所门口有醒目的“民工学校”标牌(规格不得小于60cm45cm

12、)。(2)教室应有通风、照明良好,并设有防暑、降温、取暖设备。(3)民工学校应配备黑板、视频设备等必需的教学设施和不少于30名学员使用的桌椅,教室内统一悬挂民工学校章程、办学机构网络、教学管理制度、师资配备、教学计划、学员守则和奖惩制度等告示牌建立反映教学动态和学员情况的“学习园地”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4)建立完整的教学管理考核制度,有民工学校章程、教学大纲、课程实施计划、民工学习教材等,教学内容必修课全部完成,自选课有特色,建立规范的教学台帐资料。每月集中授课时间不少于8小时,每门课民工参学率均达到85%以上。民工学习培训成绩考核合格率60%以上。(5)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固定的专兼职师资人

13、员在5人以上。2.4.5 为推行高速公路建设信息化建设管理、建设单位应建立并应用覆盖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全过程的信息系统,将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以及设计变更和试验检测等管理内容纳入系统;具备条件的项目应对特大桥、特长隧道、高边坡等重点工程应建立远程监控系统,实行动态管理。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信息化管理要求,配备相应的信息化办公系统和具备施工信息收集、整理、传送的基本设施。2.4.6 管理图表均应装裱上墙。会议室内的管理图表应包括工程平面图、工程总体目标、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框图、质量自检体系框图、安全管理体系框图、工程进度柱状图、工程管理曲线图、开展劳动立功竞赛活动有关图表等图

14、表。各办公室按照职责挂设各项规章制度、各部门职责、工作计划、晴雨表及管理人员考勤表。 2.4.7 驻地生活用房建设应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生活用房建设标准为施工工区生活用房建设及配备最低标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部生活用房建设标准应不低于施工工区生活用房的建设标准。各单位生活用房应设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具备条件的应设问题活动室、活动场地、医疗室等。生活用房应实用、美观、隔热、通风、防潮,面积宜不低于下表规定。驻地生活用房面积标准各室名称配备标准(m2)备注宿舍3.5项目部人均生活用房一般不应小于6m2,施工工区人均办公用房面积一般不应小于8m2,人均生活用房面积一般不应小于5m2。人均面积食堂(含餐厅)0.8人均面积浴室0.3人均面积,总面积不小于20m2厕所0.2人均面积,总面积不小于20m2 1)宿舍(1)每间宿舍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0m2,居住人员不宜超过8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3.5m2。(2)宿舍内门窗(可开启式)设置齐全,门净宽不小于0.8m,室内通风、照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