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19秋学期《秘书学》在线作业一-0005

上传人:教*** 文档编号:133334906 上传时间:2020-05-26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4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吉大19秋学期《秘书学》在线作业一-0005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吉大19秋学期《秘书学》在线作业一-0005》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吉大19秋学期《秘书学》在线作业一-0005(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吉大18春学期秘书学在线作业一-0005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一、单选题 (共 15 道试题,共 60 分)1.涉外秘书在工作应注意遵守( )守则。A.7B.6C.5D.4答案:B2.秘书人员的语言表达艺术可以从()方面进行衡量。A.6B.5C.4D.3答案:D3.在我国,秘书学理论形成于( )。A.20世纪90年代B.20世纪80年代C.20世纪70年代D.20世纪60年代答案:B4.“三服务”指导思想的确立是在()A.1986年1月B.1985年1月C.1984年1月D.1983年1月答案:B5.不断满足领导工作对综合辅助服务的需求,是改进秘书工作的( )A.根本动力B.必要条件C

2、.客观基础D.主要标志答案:A6.会议报告一般由( )部分构成。A.6B.5C.4D.3答案:C7.秘书工作基本规律整体上可以分()方面。A.6B.5C.4D.3答案:D8.领导者对综合辅助服务的满意程度,是()的主要标志。A.领导工作正常开展B.秘书工作赖以存在C.检验秘书工作水平D.改进秘书工作答案:C9.秘书学的概念中,信息具有( )个特征。A.7B.6C.5D.4答案:C10.立法性会议、行政性会议等该类会议的划分是按()进行的。A.参加者身份B.会议级别C.会议的机密与否D.会议的性质答案:D11.秘书工作在领导工作中具有()A.辅助性B.枢纽性C.服务性D.协调性答案:A12.正确

3、处理秘书与领导集体关系的原则有()条。A.6B.5C.4D.3答案:C13.秘书调研具有( )个特点。A.6B.5C.4D.3答案:D14.当今社会对秘书的需求和聘用,基本要求体现在()方面。A.6B.5C.4D.3答案:D15.实现()的深层含义,就是要使秘书工作符合党和国际民主集中制的根本组织原则。A.规范化B.综合化C.科学化D.制度化答案:D二、多选题 (共 5 道试题,共 20 分)16.机关办公厅(室)的基本任务分为两大部分,其中政务服务部分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秘书工作,以下属于其中的是()A.综合协调B.文档管理C.后勤服务D.办文E.代拟文稿答案:ABDE17.与秘书工作联系最为密

4、切的辅助知识有()A.经济学知识B.管理学知识C.秘书业务知识D.心理学知识E.公共关系学知识答案:ABDE18.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修订的国家秘书职业标准,将秘书职业从低到高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A.四级秘书B.六级秘书C.五级秘书D.二级秘书E.三级秘书答案:ACDE19.以下属于秘书人员知识结构特征的是()A.比例性B.广博性与专业性C.层次性D.从属性E.中心性与整体性答案:ABCE20.公文具有()几个主要作用。A.领导与指导B.法规约束C.沟通商洽D.宣传教育E.凭证依据答案:ABCDE三、判断题 (共 5 道试题,共 20 分)21.专业技能是指秘书人员从事具体业务工作

5、时必须掌握的技术和能力。答案:正确22.秘书人员的心理品质是指秘书人员在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方面表现出来的稳定的心理特点的总和。答案:正确23.辅助领导制定正确决策,实现事务性助手职能是秘书工作的基本职能之一。答案:错误24.围绕党的总目标、总任务开展服务工作,是由“三个服务”指导思想得出的秘书工作的根本方向。答案:正确25.秘书任职的基本“硬件”需求主要包括文笔、外语和对办公软件的运用。答案:正确以下内容可以删除:我们知道立法活动的论后是立法者对不同利益间的衡量。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衡量的是公共利益、道德秩序与个人的意思自治,其法律结果应当衡量的是当事人对利益的危害程度和当事人的责任程度以

6、及其应适当承受的不利后果。但是法律结果却被规定在同一个条文里适用同样的结果,这显然是不合无的。如果不区分两者的法律后果,那么二者的法定情形的重构从现实层面上来讲也就毫无意义了。首先,笔者认为应当调整现行婚姻无效与可撤销规定的溯及力在题。溯及力涉及到对之前婚姻事实的法律认可状况。如果溯及既往,那么婚姻关系自成立起无效,从而导致因夫妻身份关系产生的其他一切行为也将陷入纠纷,对于与之有交易的第三人来讲将面临不可预测的法律法风险,不利于交易安全。笔者认为应当根据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中不同法定情形的违法程度区分为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在笔者对于无效婚姻法定情形重构之后,只剩下重婚、近亲婚姻以及未

7、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婚姻三种,本以为可以完全适用的无效婚姻被确认无效后自始无效的规定,但是在引入责任要素之后,笔者发现其中可能存在无辜方的情况,如重婚情形中被重婚的一方不知对方已有配偶,在婚姻被宣告无效之后,被重婚者依然与造成婚姻无效的一方当事人共同承担婚姻自始无效一样的结果,这样的规定对被重婚者不公平,也不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笔者认为应参虑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区分不同的溯及力,由造成婚姻无效的一方承担婚姻自始无效的后果,无辜一方则自法院宣告无效之日起婚姻开始无效。实际生活中造成婚姻无效的责任人可能是当事人一方,也可能是双方,可统一适用上无规则,笔者认为更加公平。笔者对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重构之后扩

8、充了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患禁婚疾病的婚姻、欺诈的婚姻与重大误解的婚姻。笔者认为此部分也不可以完全重构为“婚姻被撤销的,自撤销之日起生效”。因为尽管重构后的可撤销婚姻制度所保护的个人私益要件,但是其中当事人还是有过错方与无辜方的区分,适用同种法律后果依然不公平,应当根据造成婚姻无效的责任有无、大小区别对待,重构为“对婚姻被撤销有责任的,适用婚姻自始无效规定,无责任的适用撤销之日起无效。”其次,笔者认为对婚姻无效与被撤销后的财产分割应方式当加以丰富。我国现在的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的法律后果中对财产的规定非常单一,忽略了当事人在该婚姻因违法导致无效过程中的主观意志和责任程度,采取各打五十大板的做

9、法不利于发挥法律惩恶扬善的功能。笔者认为在婚姻被撤销或被确认无效后的财产分配中应当参虑双方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和责任程度,以此作出与之相匹配的分割方案。换句话说主要从“是否知道存在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法定事由”和“对法定事由是否有过错”这两个维度来参虑财产的划分。第一种情况,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是既知道有违反婚姻生效的法定事由,又对此事由有过错的,适用现行的规定,即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裁判。第二种情况,对于仅知道有违反婚姻生效事由但没有过错的当事人,在财产分配过程中应当少分,而不论是否属于弱国一方。因为这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的挑衅太严重,应当予以更加不利的法律后果。第三种情况

10、,对于不知道存在违反婚姻生效法定事由但是有过错的当事人,境如当事人婚前不知自己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而后导致婚姻可撤销,可以适用离婚时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第四种情况,对于既不知道存在违反婚姻生效要件存在,对此又没有过错责任的当事人应当适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规定。因为以上情形中,当事人对社会公益和法律秩序的破坏很小,甚至是无辜的,应当适用更为有利的法律制度。但是需要注意的时,当事人不知的状态需要一直持续到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否者将构化为第一种或者第二种情况。最后,对于子女抚养在题一律适用与离婚时一样的对子女保护的相关规定。虽然最新版的婚姻法增加了无效婚姻制度,但是该制度太过简略,有很多的缺漏需要

11、填补。首先,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设置就目前来看已经稍有过时,国家对于婚姻的干预过多,由于法律的滞后性,一些新的情况也没有规定进来;其次该制度的诉讼程序中的请求权人范围不本以囊括应有之人;再次,对于该制度的法律后果没有区分。本文主要针对以上的在题提出了完善建议,首先针对无效婚姻中的法定情形做了调整建议,建议保留重婚与近亲婚姻这两种情形依然属于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建议将未达法定婚龄婚姻和患有禁婚疾病的婚姻划入可撤销婚姻的调整范围,此外针对可撤销婚姻还扩充了因欺诈和重大误解而缔结的婚姻;其次针对无效婚姻的确认程序,提出增加检察院和基层组织为无效婚姻的申请权人;再次针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笔者提出增设构构制度针对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中的无辜方当事人予以构构,增设补正制度针对特定情形的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予以合法化的承认,同时引入当事人主观要素和责任要素,依据这两个因素区别参虑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习题/试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