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19秋《VB程序设计》在线作业3

上传人:教*** 文档编号:133327150 上传时间:2020-05-26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4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科19秋《VB程序设计》在线作业3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电科19秋《VB程序设计》在线作业3》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科19秋《VB程序设计》在线作业3(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8秋VB程序设计在线作业3-0001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一、单选题 (共 20 道试题,共 100 分)1.代码Command1.Caption=”退出”,其中Command1是( ),Caption是( ),“退出”是( )。请选择一个正确答案( )。A.方法,对象,值B.方法,事件,属性C.对象,方法,值D.对象,属性,值答案:D2.以下叙述中正确的是( )。A.窗体的Name属性的值是显示在窗体标题栏中的文本B.窗体的Name属性指定窗体的名称,用来标识一个窗体C.对象的Name属性值可以为空D.可以在运行期间改变对象的Name属性的值答案:B3.为了把一个记录型变量的内容写

2、入文件中指定的位置,要使用语句( )。A.Put文件号,记录号,变量名B.Put文件号,变量名,记录号C.Get文件号,记录号,变量名D.Get文件号,变量名,记录号答案:A4.在Visual Basic6.0中,改变控制的位置可以通过设置( )属性来实现。A.Width和TopB.Width和HeightC.Left和TopD.Left和Height答案:C5.使文本框获得焦点的方法是( )。A.SetFocusB.ListFocusC.GotFocusD.Change答案:A6.在窗体上画一个名称为Text1的文本框和一个名称为Command1的命令按钮,然后编写如下事件过程: Priva

3、te Sub Command1_Click() Dim array1(10,10) As Integer Dim I, j As Integer For I=1 To 3 For j=2 To 4 array1(I, j)=I+j Next j Next I Text1.Text=array1(2,3)+array1(3,4) End Sub 程序运行后,单击命令按钮,在文本框中显示的值是( )。A.15B.14C.13D.12答案:D7.下列哪种说法正确的是( )。A.通用对话框是Visual Basic 6.0的内部标准控件B.要使用CommonDialog控件,必须在“工程”菜单下的“部

4、件”对话框中选定“Microsoft Common Dialog Control 6.0”C.程序运行过程中,通用对话框在窗体中是可见的D.打开“部件”对话框只有一种方法答案:B8.在窗体上画一个名称为Command1的命令按钮和两个名称分别为Text1、Text2的文本框,然后编写如下事件过程: Private Sub Command1_Click() n = Text1.Text Select Case n Case 1 To 20 x = 10 Case 2,4,6 x = 20 Case Is 6 Print num; num = num + 2.4 Loop End Sub 程序运行

5、后,单击命令按钮,则窗体上显示的内容是( )。A.无数据输出B.1 3.4 5.8C.1 4 7D.1 3 5答案:D20.在窗体中添加一个命令按钮,然后编写如下程序: Private Sub Command1_Click() Dim a As Integer, b As Integer a=InputBox(Enter the Firstinteger) b=InputBox(Enter the Secondinteger) Print b+a End Sub 程序运行后,单击命令按钮,先后在两个输入框中分别输入123和123,则输出结果是( )。A.456B.246C.123123D.12

6、3答案:B以下内容可以删除:我们知道立法活动的论后是立法者对不同利益间的衡量。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衡量的是公共利益、道德秩序与个人的意思自治,其法律结果应当衡量的是当事人对利益的危害程度和当事人的责任程度以及其应适当承受的不利后果。但是法律结果却被规定在同一个条文里适用同样的结果,这显然是不合无的。如果不区分两者的法律后果,那么二者的法定情形的重构从现实层面上来讲也就毫无意义了。首先,笔者认为应当调整现行婚姻无效与可撤销规定的溯及力在题。溯及力涉及到对之前婚姻事实的法律认可状况。如果溯及既往,那么婚姻关系自成立起无效,从而导致因夫妻身份关系产生的其他一切行为也将陷入纠纷,对于与之有交易的第

7、三人来讲将面临不可预测的法律法风险,不利于交易安全。笔者认为应当根据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中不同法定情形的违法程度区分为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在笔者对于无效婚姻法定情形重构之后,只剩下重婚、近亲婚姻以及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婚姻三种,本以为可以完全适用的无效婚姻被确认无效后自始无效的规定,但是在引入责任要素之后,笔者发现其中可能存在无辜方的情况,如重婚情形中被重婚的一方不知对方已有配偶,在婚姻被宣告无效之后,被重婚者依然与造成婚姻无效的一方当事人共同承担婚姻自始无效一样的结果,这样的规定对被重婚者不公平,也不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笔者认为应参虑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区分不同的溯及力,由造成婚姻无效

8、的一方承担婚姻自始无效的后果,无辜一方则自法院宣告无效之日起婚姻开始无效。实际生活中造成婚姻无效的责任人可能是当事人一方,也可能是双方,可统一适用上无规则,笔者认为更加公平。笔者对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重构之后扩充了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患禁婚疾病的婚姻、欺诈的婚姻与重大误解的婚姻。笔者认为此部分也不可以完全重构为“婚姻被撤销的,自撤销之日起生效”。因为尽管重构后的可撤销婚姻制度所保护的个人私益要件,但是其中当事人还是有过错方与无辜方的区分,适用同种法律后果依然不公平,应当根据造成婚姻无效的责任有无、大小区别对待,重构为“对婚姻被撤销有责任的,适用婚姻自始无效规定,无责任的适用撤销之日起无效。”其

9、次,笔者认为对婚姻无效与被撤销后的财产分割应方式当加以丰富。我国现在的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的法律后果中对财产的规定非常单一,忽略了当事人在该婚姻因违法导致无效过程中的主观意志和责任程度,采取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不利于发挥法律惩恶扬善的功能。笔者认为在婚姻被撤销或被确认无效后的财产分配中应当参虑双方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和责任程度,以此作出与之相匹配的分割方案。换句话说主要从“是否知道存在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法定事由”和“对法定事由是否有过错”这两个维度来参虑财产的划分。第一种情况,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是既知道有违反婚姻生效的法定事由,又对此事由有过错的,适用现行的规定,即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裁判

10、。第二种情况,对于仅知道有违反婚姻生效事由但没有过错的当事人,在财产分配过程中应当少分,而不论是否属于弱国一方。因为这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的挑衅太严重,应当予以更加不利的法律后果。第三种情况,对于不知道存在违反婚姻生效法定事由但是有过错的当事人,境如当事人婚前不知自己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而后导致婚姻可撤销,可以适用离婚时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第四种情况,对于既不知道存在违反婚姻生效要件存在,对此又没有过错责任的当事人应当适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规定。因为以上情形中,当事人对社会公益和法律秩序的破坏很小,甚至是无辜的,应当适用更为有利的法律制度。但是需要注意的时,当事人不知的状态需要一直持续到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否者将构化为第一种或者第二种情况。最后,对于子女抚养在题一律适用与离婚时一样的对子女保护的相关规定。虽然最新版的婚姻法增加了无效婚姻制度,但是该制度太过简略,有很多的缺漏需要填补。首先,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设置就目前来看已经稍有过时,国家对于婚姻的干预过多,由于法律的滞后性,一些新的情况也没有规定进来;其次该制度的诉讼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习题/试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