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某局档案管理制度

上传人:tang****xu3 文档编号:133266448 上传时间:2020-05-25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4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精编》某局档案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精编》某局档案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精编》某局档案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精编》某局档案管理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精编》某局档案管理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编》某局档案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编》某局档案管理制度(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接收制度(一)凡是我局在基本建设、生产经营、科研技术、工程管理、防汛抗旱等活动中形成的、经过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纸、图表、声像、计算材料等不同形式与载体的各种历史记录,均应整理归档。(二)接收时间及程序。各业务部门必须按照各类档案的归档范围,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收集齐全,进行整理,移交给档案室,立卷人认真填写移交目录,对照档案,查点清楚,立卷人与接收人应在移交目录上签字,各保存一份(移交目录表由档案室提供)。1、科研档案在研究课题结束后,次年6月底前归档。归档前,应先进行整理、分类(一个课题一套材料,实验记录本应按课题分别记录,不得多课题任务内容记在同一记录

2、本上),填写归档文件材料审查意见(签字手续完备),整理后由兼职档案员到档案室预立卷并办理移交手续。2、机关各部门每年三月底前将预立卷的文件材料移交档案室。3、基建项目在完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归档。4、大型仪器设备资料在验收后归档。5、文书档案按照“随办随归”的原则,及时或定期归档。6、会计档案按保存两年后,每年三月底前归档。7、声像档案每年三月底前归案(录音、录像、题词、照片)。8、去世五年后的人事档案每年六月底前移交文书档案保管。9、专利档案由项目负责人每年一月底前归上年度形成的专利材料。(三)移交的案卷质量必须符合规范,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理,待符合标准后才接收。1、案卷内文件材料要齐全、

3、完整。2、案卷内文件材料的载体和书写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必须是钢笔、毛笔书写或打印件。不能有热敏纸,不能有铅笔、圆珠笔、红墨水、纯蓝墨水、复写纸等书写的字迹。二、档案整理制度(一)建立档案联络网,网员为兼职立卷人,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实行预立卷。(二)档案的整理工作必须按照“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和要求,必须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根据其形成特点和规律进行整理。(三)根据有关档案分类原则、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科学的档案分类方案。(四)根据文件材料所反映的不同问题,区别不同保管期限,进行系统整理、合理组卷。(五)案卷的封面要采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格式,并按规定填写。(六)案卷质量

4、符合标准。案卷编目要正确,案卷题名要简明,要准确反映卷内文件内容,保管期限划分准确,组卷合理,卷内文件排列系统,书写要用毛笔或钢笔,字迹要工整、清晰。装订整齐、美观。三、档案统计制度(一)为总结档案工作经验,认识和掌握档案工作的基本规律,用数量的方法,揭示档案工作的发展过程,统计数据以原始记录为依据,做到准确、可靠。 (二)档案统计主要有档案管理基本情况统计,档案数量统计,档案提供利用及其效果的统计等。统计工作要实事求是,科学地反映情况,严防随意更改。(三)建立健全档案的登记、统计制度,统计应及时,数据要准确、可靠,帐物相符。(四)按年度做好档案接收、保管、借阅、销毁的统计工作。(五)按年度做

5、好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状况、档案设施情况的统计等工作。(六)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利用、定期分析,及时提供给领导及有关部门,为制定计划、总结工作,探索本处档案工作规律提供依据。(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填报有关报表。四、档案保密制度(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树立正确的保密观念,遵守各项档案管理制度,自觉执行保密制度。(二)凡属密级档案,必须依照规定的阅读范围,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或借阅,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复印、摘抄档案。(三)查阅密级档案内容由档案室人员提供,经办人员不得擅自翻阅,与本人工作不对口带保密内容的档案一般不予查阅。密级档案一般不予外借,确需外借的必须经处领

6、导批准,并采用安全的箱、柜存放,防止丢失。(四)非专职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密级档案库房。(五)未立卷的保密文件材料,保管有序,不随意乱放。(六)密级材料的重复件,应按保密规定处理。(七)档案开发与提供利用,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八)本室人员不得私自将库内档案调出或向他人提供档案内容。(九)违反本制度,故意或过失泄密者,看情节轻重,按保密法给予处理。五、档案借阅制度(一)档案管理人员要积极提供档案,为我局的中心任务和各项工作服务。(二)内部借阅档案,应在档案借阅簿上登记题名、卷号、利用目的、借阅日期、归还日期。凡属密级档案,必须依照规定的阅读范围,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或借阅。(三)外单位

7、借阅档案,凭介绍信并注明查阅目的和范围,经局领导批准后在档案室查阅,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须外借,必须经处领导批准。外协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与协作项目相关的档案时,应与业务部门相关人员共同办理查阅、借阅手续。(四)机密、绝密档案需经处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或复印,如有特殊需要,须报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借阅人除详细填写外借登记簿外,并每卷需交300500元押金,由处经办人壹个月内负责收回归档。(五)档案在借用期间,利用者应保护档案,不准拆散、抽出、调换、圈点、划线、涂改和转借他人等,必须注意保密和保证档案的绝对安全。不得自行影印或复制。(六)摘录或复制档案,须经管理人员校对审

8、核后才能带走。局内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两星期。如确系工作需要,须办理续借手续。因工作调动者,需归还所借档案,并经档案室签字,否则不预办理调动手续。(七)所借图纸等不能用于施工现场。底图一律不外借,需要时可在档案室查阅。(八)借阅档案要当面点清,归还时管理人员必须认真验收,方可注销。发现有损毁或涂改等问题,责成修复补救。(九)档案遗失时,外单位扣留借阅者押金,处内对借阅者或经办人每卷罚款300500元。六、档案修改补充制度(一)为了真实地反映工程情况,确保科技文件材料的准确性,随着科技的发展,工程的维护、改造、设备的更新,必须对已经归档的科技文件材料进行修改补充。(二)更改已经归档的科技文件材料由档

9、案部门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填写更改单,经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持通知单到档案室进行更改。(三)修改内容较小时,可直接在页面“杠改”、“划改”或者发送“变化通知单”,修改后应在修改处加盖“更改章”。修改内容较多时,应另外行文,原文作废。新文列入原文目录并注明所代替的原文编号。作废的文件应注明新文的编号,根据需要另行保管,如确无保存价值,严格执行销毁制度。(四)更改补充后的底图,应复晒新图,连同更改通知单及其它文件材料一道归档,新图提供利用,同时旧图作废。(五)对修改后的档案,入库前要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以维护档案的安全。七、档案鉴定销毁制度(一)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应在局分管领导的主持下

10、,由档案室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鉴定小组进行这项工作。(二)鉴定小组根据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库存档案的保存价值、保管期限和所划密级,进行鉴定,鉴定工作结束后应提出工作报告。(三)销毁档案必须严格掌握,慎重从事,经鉴定予以销毁的档案,要逐卷造册(编制销毁清册一式两份),由业务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定点、专人监销;清销保密范围内的档案由保密小组实施,要严格登记,清销人、保密小组组长签字同意后可实施;因设计变更、原档案作废,应及时抽出、造册报批,进行处理。(四)准备销毁的档案,在未批准前,单独保管,以便审批时检查,万一个别鉴定不准确仍需利用的,抽出另行继续保存。(五)

11、销毁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监销人员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监销人签字,并将监销情况报告主管领导。(六)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七)销毁清册由档案室列入档案保管。八、档案复制制度(一)凡需摘录、复制档案资料,必须做到:1、复制档案材料,需申请,写明工作需要情况或原因,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2、保密范围内的档案,需经局保密小组负责人(总支办)批准后方可复制。3、一般档案,需经局领导批准,档案室负责人同意,方可复制。4、科技档案的底稿与底图不外借,可在档案室查阅。因工作需要复制时,需经主管领导批准,档案室负责人同意。(二)档案实行有偿使用的原则,对内复制,收取成本

12、费,年终结算;对外复制,按市场价格收费。(三)外单位需要复制利用我局档案材料的,得到主管领导批准后,收取技术转让费和复制费。(四)摘录、复制档案资料,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审阅确认无误后,加盖档案室章,方可出室。九、档案库房管理制度(一)为了确保档案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严格执行档案库房技术管理暂行规定(1991年12月26日国家档案局发布)。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温湿度控制和调节,防治有害生物、防尘、防火、防盗、照明管理和档案保管状况检查等方面的工作。(二)档案库房(含胶片库、磁带库)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库房内备有空调、去湿机、温湿度

13、计,每天温湿度测记两次(上午九点,下午四点),并随时予以控制调节。(三)库房内严禁吸烟,档案工作人员下班前必须切断库房内所有电源,并备有灭火器,消除一切火灾隐患。(四)档案库房安装防盗门窗,非工作期间关窗锁门,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入内,与档案无关的物品不准入库。(五)保持库房整洁、通风,定期打扫卫生,库房配备吸尘器用于除尘,不得用水拖、抹地面和档案橱柜、密集架。(六)每年检查一次防虫、防霉药物,对短缺和不适用的要及时进行更换补充。(七)档案在任何情况下均应避免阳光直射。(八)每年定期对库藏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十、档案工作考核制度(一)为了加强档案的综

14、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更好地为我局的生产管理、防汛抗旱、综合经营服务。根据国家、省有关档案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该档案工作考核制度。(二)档案考核列入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内容中,对档案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将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三)局内各业务部门档案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的开展情况,列入各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考核范围之内。对积极主动开发与提供利用档案,为经营、管理工作增加经济效益等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四)单项工程结束后,没有完成竣工文件材料的,财务部门不予结帐。设备购置等档案材料不齐全的,不予报销冲账。(五)工程档案归档率100%

15、,完整率98%以上,永久保存的文件材料的完整率100%。基础工程、隐蔽工程的文件材料准确性达到100%,若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对该项目负责人给予批评,并在个人考核中扣分。(六)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给予表扬,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七)在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与提供利用过程中,因不负责任未按规定归档或者未按期移交档案,造成档案资料失密、损毁、丢失或涂改、伪造档案的,依据档案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依据档案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一、档案安全制度(一)为确保档案资源安全,必须加强对档案的安全管理。(二)实行档案安全责任制,加强对档案安全工作的领导。分级负责,局行政一把手为总负责人,档案分管领导为直接负责人,档案室主任为岗位负责人,档案人员各负其责。(三)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档案库房内外部环境、档案保管保护设备设施、档案实体、档案信息和网络的安全管理以及档案防火、防盗、防潮湿、防高温、防光、防尘、防有害气体、防有害生物等方面的工作。(四)加强档案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每月一次)对档案保管状况检查。发现档案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跟踪督办。(五)坚持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对于档案安全事故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