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车险业务承保政策制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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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车险业务承保政策制定指南(2010版)为切实贯彻落实公司2010年全国分公司总经理会议与全国车辆保险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分解和落实2010年公司车险发展计划与利润目标,强化车险承保过程管控与阶段性考核,全面促进车险产品线风险识别、风险选择和风险控制能力的快速提升,坚定不移实现2010年车险有效益发展与增长方式的转变,现就车险业务承保政策制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承保政策制定原则(一)专业化原则。各分支机构应结合2008-2009年车险总体与各险种、各客户群、各渠道实际经营的盈利情况与2010年车险发展与利润目标,结合区域市场竞争特征与行业自律关系,通过对业务分类、费率折扣、费用管控,险种优化组

2、合等承保环节的专业调控与预设措施,提升车险风险识别、选择和控制能力,夯实经营管理基础,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二)标准化原则。通过对车险业务分析方法及承保政策制定思路的统一,实现业务风险识别、风险管控手段的标准化,提高承保政策制定的效率和质量。 (三)集中化原则。按照本承保政策制定指南,由省级分公司集中制定承保政策,并对标准化的业务实施集中承保管控。(四)差异化原则。按照本承保政策制定指南,由省级分公司结合行业、市场和公司车险业务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的承保政策,并对不同风险客户群,实施差异化的承保管控和财务资源配置。 二、风险识别-业务风险分类指标及标准(一)业务分类指标定义及测算方法1、盈亏平衡

3、赔付率盈亏平衡赔付率(赔付率Y)1各机构车险业务平均费用率各机构根据历史数据以及年初预算,确定包含所有费用成本的车险业务平均费用率,并根据此费用率,确定本机构车险业务盈亏平衡赔付率,简称“赔付率Y”。2、基准平衡赔付率基准平衡赔付率(赔付率J)1各机构除销售费用以外车险业务其他费用的标准保费平均费用率各机构根据历史数据以及年初预算,确定除销售费用以外车险业务其他费用,除以标准保费得到此费用率,并按上述公式确定本机构车险业务基准平衡赔付率,简称“赔付率J”。3、风险平衡赔付率 风险平衡赔付率(赔付率F)1(销售费用率营业税金及附加保险保障基金率)各机构根据历史数据以及年初预算,确定销售费用、营业

4、税金、保险保障基金三项费用合计的签单保费费用率,并根据此费用率,确定本机构车险业务风险平衡赔付率,简称“赔付率F”。4、历史赔付率历史赔付率(已决赔款调整后未决赔款)/已赚保费(1)已赚保费对于责任已经终了的保单,已赚保费即为签单保费;对于责任尚未终了的保单,已赚保费需根据签单保费、保单起保、终保时间及提数时间按日进行计算。(2)调整后未决赔款调整后未决赔款是在考虑估损偏差及已报案未立案因素对最终赔款估计准确性的影响,对系统中所提取的未决赔款进行调整而得到的未决赔款,以更加准确地估计实际未决赔款金额。调整后未决赔款未决赔款/(1估损偏差率)(报案件数-已决报案件数)/(已立案报案件数-已决报案

5、件数)其中,估损偏差率为各分公司理赔质量考核指标数据。具体计算过程中,应分别对物损、人伤案件未决赔款按各自的估损偏差率来进行调整,再合计得到总体未决赔款的调整值。注意,新理赔系统上线后,系统中一个报案号项下可能对应多个立案号,因此,“已决报案件数”指项下对应已立案件全部已决的报案数量,“已立案报案件数”并不等于立案件数,而是已立案的报案数量。5、标准保费赔付率标准保费赔付率(已决赔款调整后未决赔款)/已赚标准保费(1)已赚标准保费对于责任已经终了的保单,已赚标准保费即为系统中标准保费;对于责任尚未终了的保单,已赚标准保费需根据标准保费、保单起保、终保时间及提数时间按日进行计算。(2)调整后未决

6、赔款定义同上。(二)业务风险分类的等级标准各机构应当根据经营历史数据,根据业务的历史赔付率与车险业务盈亏平衡赔付率(赔付率Y)和风险平衡赔付(赔付率F)的大小关系,确定辖区内车险业务风险分类的等级标准,按业务盈利能力高低,将业务分为A、B、C、D、E五个风险分类。各风险分类的含义及等级标准如下表:表一:业务风险分类等级标准类别含 义等级标准A高盈利业务,指承保利润率达到一定数值以上的业务 历史赔付率 赔付率Y-c/2-aB微利业务,承保利润率低于A类业务标准,但有盈利的业务 赔付率Y-c/2-a历史赔付率赔付率Y-c/2 C保本业务,指不盈不亏的业务 ;赔付率Y-c/2历史赔付率=8100%A

7、/B/C/D/E 5,8) 3,5) 2,3) 非营业客车 (二)车队业务风险分类原则1、业务来源分类车队业务同样按业务来源分新保、转保车队与续保车队发。2、新保、转保车队对于新保、转保车队业务,应采取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方法评估其风险水平,确定业务分类。(1)应充分发挥公司数据资源优势,按投保人性质(出租租赁)、车辆种类(客车座位数、货车吨位数)、车辆用途(非营业、营用)、车辆活动范围(省内、全国等)等情况对公司历史承保业务进行分组,测算其赔付率,对拟承保的新保、转保车队业务,按其业务构成进行分析,参照历史承保业务的赔付率情况估算其整体赔付率。(2)应加强对具体拟承保车队规模、管理水平、具体

8、运行线路及货物、司机素质等定性方面的调查和分析,并根据分析情况对定量测算的赔付率进行适当调整,作为对该车队风险水平的最终评估。原则上新保、转保车队业务风险类别应由省分公司审批确定。表四:新保、转保车队业务风险分类参考表历史承保业务拟承保的新保及转保车队业务单位性质车辆构成使用性质车辆活动范围赔付率指标*运输公司*公交公司公共交通36座以上客车营业省内80%业务构成(占比) 100%国内 跨境 货运10吨以上货车营业省内65%70% 国内90%30% 跨境 长途客运省内 国内 跨境 赔付率=70%*65%+30%*90%=72.5%80%调整后赔付率根据定性分析确定 业务类别ABCDE 注:单个车队赔付率按业务占比与相应历史业务赔付率乘积之和,表中例子为一省内、国内业务分别占70%和30%的新保运输车队。3、续保车队业务对于续保车队业务,主要根据该车队历史赔付率来进行风险分类。由于以续保业务的历史赔付率作为其未来赔付率的估计,因此,应对车队业务的数量及承保年限有一定的要求,否则应按单车业务进行分类。(三)业务分组注意事项业务分组的目的是通过业务来源、保监会分类、车龄、车价等维度,将业务分为风险同质的若干组,并通过历史赔付情况来估计各组风险水平,制定出与各组业务风险水平相适应的差异化承保政策。为确保风险识别的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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