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努力开创招投标与投资监管工作新局面

上传人:tang****xu2 文档编号:133206435 上传时间:2020-05-25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3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精编》努力开创招投标与投资监管工作新局面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精编》努力开创招投标与投资监管工作新局面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精编》努力开创招投标与投资监管工作新局面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精编》努力开创招投标与投资监管工作新局面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精编》努力开创招投标与投资监管工作新局面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编》努力开创招投标与投资监管工作新局面》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编》努力开创招投标与投资监管工作新局面(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坚持标本兼治 强化源头治腐努力开创招投标和投资监管工作新局面郧县发展和改革局 2008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党章、惩治和预防腐败实施纲要、党内监督条例,积极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全会的精神,围绕“抓教育,建防线,树立形象;抓党风,带行风,廉洁从政;抓监督,促管理,源头治腐”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加强招投标和投资监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一、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1、完善监督制度,引导党

2、员干部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坚持述职述廉制度,年初,党组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分别签订廉洁自律责任书并作出廉政承诺。年底,就当年工作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述职述廉,禁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禁止吃、拿、卡、要,禁止徇私舞弊,禁止收受礼金、禁止变相增减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拖延审批(核准、备案)时限等作出了严格的纪律规定。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局党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凡重大问题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对机关内部的人、财、物等重点岗位重要环节进行监督。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

3、,规范行政审批和许可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确保各股室在办理审批事项的环节不会因人为因素而搁浅。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本着便于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全面梳理各项职能,公开项目审批、备案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推行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办法,打造“阳光平台”,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二、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发挥招投标源头治腐职能。县综合招投标监管委员会成立于2004年3月18日,县长任主任委员,监管委员会下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归属县发改局,同时组建了交易服务平台郧县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在县纪检监察部门领导的正确领导和

4、全力支持下,紧紧围绕“职责明确、管理有效、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监督到位、服务优良”的建设目标,按照“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程序透明、诚实信用”的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各行业规章确定的规则和程序加强建设、规范运行,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保持了平稳运行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呈现出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一年来,我局共进行公开招投标活动26次,标底总额为1.53亿元,中标金额1.49亿元,为国家节省投资327.89万元。1、坚持“阳光操作”,全力打造“三公”(公开、公正、公平)招投标平台。中心成立之初,报请县政府批转了郧县招投标综合监管办法,从全县各部门专家学者中筛选了115人组成了郧县招投标专

5、家评委库,为客观公正的评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招投标过程中,我们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切实做到“五公开”,即:公开发布招标信息,要求招标单位必须通过十堰日报或县政务公开网站等相关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公开投标报名的条件,并与招标信息同时发布;公开接受投标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招标单位公开接受投标单位的投标报名,接受投标报名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开资格预审条件;公开评标办法和程序,招标单位拟定的评标办法连同招标文件一起发给投标单位,于投标前公开,在评标、定标的过程中,除必须保密的内容外,全部向社会和投标人公开。为体现公正原则,做到公正评标,评标专家在开标会议开始后、唱标前全部

6、从县招标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组成评委会,并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按照十政发200337号文件要求和郧县监察局2004郧监建字第01号“监察建议书”监察建议:“建立对业主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机制,业主单位指派的评委必须有相应资质,业主单位或主管部门评委占多数时,其主要负责人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为此,我们对招标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建立了对业主的有效监督和制约机制,将业主受理投标人报名工作的办公地点统一设在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加强招投标监管办公室对报名工作的监督,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对所有投标人都做到了公正、公平。2、规范招投标代理公司管理,敞开投诉渠道

7、。目前在我县备案的招投标代理公司有6家,为规范其行为,给投标人一个公正的待遇,我们出台了郧县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召集在郧县登记备案的各代理公司共同制订行业自律公约,规范了在郧县开展代理业务中介机构的行为,使代理公司的行为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同时,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投诉由招投标监管办快速查实并予以回复。3、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形成监管合力。查漏补缺、快速反应,把各部门监督职责贯穿在工作的每个环节。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拓宽招投标领域,探索采用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选择工程咨询、招标代理等投资服务中介机构的办法。对政府投资的公益项目,可以通过招标选择项目管理单位对项目建设进行专业化管理。为了防止

8、招投标过程中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我们对每个公开投标的项目从资格预审到开标中标全过程,邀请县监察、城建、工商、司法公证等职能部门派专人全过程监督,收到了明显的效果。4、优化环境,改善条件,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一是加强硬件建设。为招投标双方提供周到良好的服务,是招投标中心的一项重要任务。招投标中心投资10余万元将开标大厅、评标室和微机室进行了装修,配备了背投电视、空调、电脑等硬件设施,改善了服务条件;二是加强软件建设。经常组织招标中心工作人员研究学习和掌握招投标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业务知识。同时简化办事程序,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通过全体工作人员观念和思想的转变,来带动和体现招投标交易

9、服务中心的市场功能,做到“三转变,三创新”,即:职能转变、观念转变、作风转变,理念创新、服务创新、效率创新。用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招标投标双方的交易活动创造舒适、便捷的环境。在强化内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外部制约机制,强化社会行风监督力度,增强行风监督员参与监督的深度与广度,听取社会各界对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服务的社会满意度。三、深化投资改革,加强监管,确保项目建设稳步推进。2008年,我局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为重点,以项目稽查监管为主线,以推进投资领域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为抓手,认真查找投资管理中容易滋生腐败的制度规定上的漏洞,补漏堵源,整章建制,收到明显成效。 1、

10、投资体制改革收效明显。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省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郧县企业投资核准、备案暂行办法,对全县范围内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的重大和鼓励类投资项目,一律实行核准、备案制,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也不再下达投资计划。企业只需凭具有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即可到我局办理项目核准、备案手续。同时,公开项目核准、备案政策依据、申报材料、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只要符合条件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全年共核准项目18个,备案项目42个。核准制和备案制的全面推行,标志着我县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2、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为进一步加

11、强全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科学、透明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提高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从源头上遏止腐败现象的发生。2008年,我们一是健全了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了科学的决策规划和程序,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全部经过了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机构评估论证,对重大的项目实行了专家评价制度。二是严格实行审批程序。对所有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按照规划、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的程序,逐级进行申报、审批,对前期工作不充分的建设项目不予立项,未经立项审批的项目,不予列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三是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专户。将用于工程的

12、资金全部纳入政府投资项目专户,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拨款跟着进度走”的原则,实行工程资金申请批复制度,按进度拨付工程款,防止建设单位移用挪用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四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审。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制度,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管理,从根本上降低工程造价,节约政府投资,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五是加大项目稽查力度。2008年,我们组织专班,对全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社会事业、新农村建设等15个国债投资重大项目,开展了稽查工作,重点围绕项目招投标、设计变更、合同执行、资金管理、施工监理、绩效评估等关键环节开展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项目单位限期整改,及时防止腐败现象的发

13、生,真正把政府投资项目建成“阳光工程”、“惠民工程”。3、资金申报和安排进一步透明。在争取和安排资金计划中,我们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合理平衡各部门、乡镇项目的资金需求,坚决杜绝“人情项目”、“关系项目”,“暗箱操作”等现象,如我们在公检法司项目申报中,比现有条件、比办案数量、比项目前期深度;在教育项目资金安排上,按班均人数、生均建筑面积、生均活动场地确定改造面积和资金数额。这样做既避免了上级领导决策失误,又有效防治了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领导安排下,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治腐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主要是县委重视、支持和关心的结果,得益于我们围绕中心抓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这个基本思路,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总结检查起来,有很多做得还不够。如对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教育和管理的形式不活、深度不够;对项目实施的监督不是很严,仍然存在重前期审批、计划安排,轻实施督导监管的现象等。今后,我们将努力改进我们的工作,努力学习,廉洁奉公,严格自律,克难奋进,努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再创新局面,为加快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00九年一月九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