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高新区俄黄东路、郭苑路、双月湖路、金一路、化武路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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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沂高新区俄黄东路、郭苑路、双月湖路、金一路、化武路绿化工程项目编号:LTCG18062 采购单位: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办公室 代理单位: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二一八年八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 招标公告一、采购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办公室地 址:临沂高新区联系方式:0539-7118206采购代理单位名称: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20号商会大厦12楼联系电话:0539-7055266 二、采购项目名称:临沂高新区俄黄东路、郭苑路、双月湖路、金一路、化武路绿

2、化工程项目编号:LTCG18062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GXQ20180816-15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临沂高新区俄黄东路、郭苑路、双月湖路、金一路、化武路绿化工程一宗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相应的营业范围,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申请人的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络报名回执单。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办理招标投标监管系统企业诚信库认证。并登陆临沂市公共资

3、源交易网(sdf.lkj/ 采购需求(见附件1)四、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1.时间:2018年8月22日8时30分至2018年8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代理服务6号窗口 3.方式:1)营业执照副本(含相应的营业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劳务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2017年7月起至2018年7月,需明确到个人,网上可查,否则不予认可)(原件

4、查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留存);3)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件(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员)、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7年7月起至2018年7月,需明确到个人,网上可查,否则不予认可),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留存);4)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近2年(2016年7月起至今)来所承担的同类公开招标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5)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打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未成功者不具备投标资格)。以上资料

5、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三份加盖公章,胶装成册,否则不予受理。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五、公告期限: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8日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9月 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年9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八、联系方式联系人:胡均 联系方式: 0539-7055266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见附件1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

6、购政策: 见附件1 发布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8月21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总 则1.适用法律及范围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2.定义1) “采购单位”系指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办公室。2) “采购代理单位”系指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3) “投标单位”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的法人单位。4) “评标委员会”系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5) “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

7、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单位。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及货币种类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代理单位与投标单位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下同)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4.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采购代理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合格的投标单位1)投标单位必须满足本

8、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2)投标单位必须向采购代理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3)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4)投标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5)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6.投标有效期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单位被授予合同,投标单位不得拒绝。2) 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3) 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

9、求。4) 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5) 本须知第7条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7. 投标保证金1、人民币:150000.00元。此投标保证金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2、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账户电汇形式(含网银,不接受其他形式)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拾伍万元整)。(友情提示:投标保证金须由供应商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系统内自行缴纳,为不影响贵公司按时参加投标开标,建议提前缴纳投标保证金)3、招标代理机构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

10、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退还由投标单位携带相关资料,自行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资金结算窗口办理。办理退款请咨询:资金结算窗口电话0539-8770092。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原件2份。4、若证实投标单位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因此造成采购单位、采购代理单位的损失须由投标单位承担:a) 投标单位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单位串通骗取中标; b)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标文件;c) 投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d) 因中标人主观过错被废除

11、授标;e) 中标人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f)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8.基础资料提供1) 投标单位确认采购代理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单位提出。投标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代理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单位已认可采购代理单位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2) 如潜在投标单位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排斥性或影响竞争的其他不当条款的,请在2018年9月6日17:00前以有效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及时给予答复。招标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可

12、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提出,则视为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竞争的不当条款。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组成1) 投标单位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单位联系解决。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2)采购代理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sdf.lkj/sdf.lkjccgp-)、临沂政府采购网(sdf.lkj/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单位没有按照招标文件

13、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单位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1) 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2018年9月6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单位提出澄清要求;若没有,视为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采购代理单位对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单位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

14、行修改。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临沂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单位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单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或在临沂招标网上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sdf.lkj/sdf.lkjccgp-)、临沂政府采购网(sdf.lkj/ 为使投标单位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单位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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