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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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条文说明)目录第一章 总则2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4第一节 建设规模4第二节 项目构成4第三章 学校布局、选址与校园规划6第一节学校布局6第二节学校选址6第三节 学校总体规划6第四章 建设用地指标8第五章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10第二节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使用面积指标10第三节 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指标13第四节 生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14第六章 校舍主要建筑标准19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各类用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表22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普通教室、实验室平面布置示意图”30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随着农村社会、经济和建设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

2、教育法及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贯彻实施,为了促进学校办学条件的均衡发展,适应农村普通中小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农村普通中小学校,是制定本建设标准的基本目的。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决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规划设计的主要依据,也是各有关部门对学校建设项目进行审批、监督、检查、评估的尺度。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主要适用于乡(镇)及以下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决策、规划设计和建设。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本标准应为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的基本标准。第四条 农村普通

3、中小学校的校舍是师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应确保师生安全,在防御地震、台风、暴雪、洪水等各种重大意外灾害时,为周边地区发挥临时紧急避难的重要作用。第五条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一定要先进行校园规划设计,并经各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建设。由于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都不大,包含的单项工程项目也不多,为保证设计的合理性与经济性、群体建筑造型的统一性,应按规划指标一次进行校园规划。如确有困难时,其规划设计要便于分期实施。同时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应重视学校环境与原有设施配套,贯彻节约资源原则。第六条 本建设标准是针对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管理、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的特点制定的,各类用房的

4、配置、校舍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指标、校舍主要建筑标准等有关内容的规定,都有较强的针对性。但该建设标准是全国统一标准,只能对学校建设中所涉及的基本内容做出定性或定量的规定。而各地情况差异又很大,因此,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执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建筑节能、环保、消防以及防御地震、泥石流、台风、洪水、暴雪等各种自然灾害的规定。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一节建设规模第七条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系根据教育部的学制规定、学校规模(含学校总班数、每班额定学生人数和学生总人数)、每生使用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并参照服务半径、教育发展和教育改革对教育教学活动所需

5、用房的要求确定。第八条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学校规模和班级定额,主要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由于各地区人口分布密度差异较大,对人口密度较高的乡(镇),初级中学办学规模可扩大至30班。第九条 建设规模和建筑面积指标一、新建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应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办学规模,按照相应的规划指标做好校园总体规划,进行建设。对于难以按规划一次建成的学校,首期建设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基本指标的规定。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筑面积的计算,以学校各类校舍的使用面积、建筑平面利用系数(非完全小学的建筑平面系数0.7,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建筑平面系数0.6)和240mm墙厚为基准,并依据学校建设规模换算出每生校舍建筑面积指

6、标。第二节项目构成第十 十三条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各类校舍用房的设置,是根据教育发展和教育改革对办学条件的需求确定的。必须配备的校舍用房: 非完全小学应设置普通教室、多功能教室(兼多媒体教室)、图书室、教师办公室(含行政办公)、传达值宿室、教工厕所和学生厕所。完全小学应设置普通教室、音乐教室、科学教室、远程教育教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兼多媒体教室)、图书室、体育器材室、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传达值宿室、教工宿舍、食堂、开水房、浴室、教工厕所和学生厕所。初级中学应设置普通教室、音乐教室、实验室、技术教室、远程教育教室、计算机教室、图书室、体育器材室、心理咨询室、行政办

7、公室、教师办公室、文印档案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传达值宿室、教工宿舍、食堂、开水房、浴室、教工厕所和学生厕所。 全寄宿制学校和有部分寄宿生的学校除分别设置上述用房外,应根据学生住宿人数配置学生宿舍,并相应增加教工宿舍等相关生活用房。各地区在中小学校的建设中,除保证应配备的上述用房外,有条件的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有特殊需要的中小学校和民族学校,经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增加有关用房的建筑面积或增设其它用房,包括教学用房、采暖锅炉房等。第三章 学校布局、选址与校园规划第一节 学校布局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后,为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各地应根据乡(镇)总体规划,

8、合理调整中小学校布局,实行“规模”办学,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第十五条 随着“规模”办学工作的推进和学校布局的调整,人口密度较小的地区仍应注意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第二节 学校选址第十六条 学校选址决定于地质、环境、交通、能源(水源、电源等)等主要条件。同时要考虑农村各种复杂的自然条件。 为保障学生安全,校址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低洼地、滑坡体、洪水沟口、风口、输气管道、高压走廊等;应避免学生就读时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无安全通行防护设施的河流及水域;为保证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位置应与不利于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社会环境保持适宜的距离。以及远离物

9、理、化学的污染源。第三节 学校总体规划第十七二十条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总平面设计,力求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教学、图书、实验用房不宜沿村镇主要街道建筑红线或公路干线布置,以减少交通、人流噪声的干扰。相邻单体建筑(或局部)的间距应满足规划、消防、日照等要求。为减少体育运动区噪声对教学用房的干扰,田径场地和球类场地的长轴宜与教学用房的纵向轴线垂直布置。如受地形限制,田径场必须设在教学用房的南面或北面时,一定要与教学用房保持25米的距离,并设置绿化屏障。田径场、球场的长轴均宜南北向布置。 校内交通道路应根据师生的流向和机动车辆(含消防车)的通行要求布置,但应避免穿越体育运动场地。校园主出入口不宜开

10、向主要交通干道边,且主入口的外侧应留有人流缓冲区,并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道线,保障学生安全。校舍建筑是校园规划的主体,要精心规划设计,校园环境要与建筑物融为一体,使整个校园成为良好的育人环境和优美的人文景观。第四章 建设用地指标第二十一条 建设用地一、建筑用地系指用于校舍建设的基地,其面积按确定的建筑容积率(非完全小学不宜大于0.30,完全小学不宜大于0.70,初级中学不宜大于0.80。)计算,公式如下:建筑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容积率我国人口众多,土地资源贫乏,要重视节约土地,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合理布置建筑物,并应满足卫生防疫、日照、防火等间距要求。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的校舍建筑

11、要尽可能建造楼房。二、体育运动场地是学校上体育课及课外活动的主要场所,对学生健康成长、增强体质至关重要,各地应按规定的要求设置运动场地。三、绿化用地是中小学校美化校园、净化环境、进行自然常识课、生物课教学实践,以及开展课外活动的场所。同时,也是师生交往、活动、休息的空间,它可以起到优化教育环境的作用,对学生起到陶冶情操、激发学习热情和引发联想思维的作用,在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中要统筹考虑。非完全小学设在乡下村寨,处于田园风光和自然环境之中,校园内不设置专用的绿化用地。第二十二条 中小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和生均用地面积指标,是根据第二十一条一、二、三款的规定计算,应符合表7的规定。表7 农村普通中小学

12、校建设用地面积学校类别及规模建筑用地(m2)体育活动场地(m2)绿化用地(m2)合计(m2)平均每生用地面积(m2/生)计其 中60m直跑道游戏场地环形跑道(含100m直跑道)篮球场地排球场地器械场地非完全小学4班2233 7406401002973 25 完全小学6班3183 43281503570608162091313412班6021 64381505394608286324015699 29 18班7814 68241505394608572100405018688 23 24班10093 748215053941216572150432021895 20 初级中学12班7500672

13、45394608572150360017824 30 18班100381113891501216572200450025676 29 24班128441113891501216572200600029982 25 全寄宿制完全小学12班11074 64381505394608286378021292 39 18班15407 68241505394608572100567027901 34 24班20264 748215053941216572150648034226 32 全寄宿制初级中学12班125636724539460857215042002348739 18班1762111138915012165722006300350593924班22969111389150121657220072004130734 注:非全寄宿制完全小学、初级中学的建筑用地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设用地。 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用地(1.50/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第五章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第二节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使用面积指标第二十四、二十五条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一、普通教室是学生在校学习的主要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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