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制品及废料综合利用项目环评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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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项目名称 :竹制品及废料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四川好时代炭制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年四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终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

2、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项目基本情况(表一)项目名称竹制品及废料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单位四川好时代炭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唐勇联系人唐勇通讯地址兴文县太平镇工业园区1栋1-1-4联系电话18990945888传真/邮政编码646000建设地点兴文县太平镇工业园区1栋1-1-4立项审批部门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川投资备2018-511528-02-03-280704FGQB-00074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技改行

3、业类别及代码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4220)占地面积(平方米)20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2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6.2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31%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0年5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建设项目的由来随着人们对木材加工制品的需求量不断增加,木材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锯末粉,造成了大量锯末粉被废弃,甚至被大量焚烧,既恶化了环境空气,而且又连续地浪费着巨大的资源。在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行动方针指导下,宜宾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印发宜宾市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推广废弃物循环利用等实用技术,减少颗粒物污染。

4、在此基础上四川好时代炭制品有限公司抓住机遇,立足兴文县太平工园区竹制品、家具制造企业,综合利用竹木制品加工废弃锯末粉为原料,变废为宝,在兴文县太平工业园区新建一个年产3500吨机制炭的项目。四川好时代炭制品有限公司拟在兴文县太平镇工业园区建设“竹制品及废料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厂房2000m2的竹木制炭生产线、堆场,购铲车1台、转筒式烘干机1台、粉碎机1台、成型制棒机1套等设备,以木屑、竹屑为原料,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3500吨环保有机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

5、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建设内容对应环境影响评价分类为“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的其他类别,根据上述分类要求,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四川好时代炭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编制工作。我公司在接受任务后,派出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按环评导则技术规范和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二、评价范围根据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7月2日出具的川投资备2018-511528-02-03-280704FGQB-00074号投资项目备案表显示:项目建设为一条年产25000吨楠竹竹制品生产线、一条年产3500吨竹木

6、炭制品生产线。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建设需求,本次建筑只建设年产3500吨竹木炭制品生产线,楠竹竹制品生产线为远期建设规划。本次评价范围为年产3500吨竹木炭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要求:远期开展楠竹竹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时需重新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本次评价不可作为远期建设分析依据。三、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生产环保有机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同时,根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生产设备等,均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7、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的淘汰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的建设已取得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018-511528-02-03-280704FGQB-00074号)。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四、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1、与四川兴文苗族工业园区太平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符合性根据四川兴文苗族工业园区-太平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太平园规划区范围为西至X098,南至太平河,东至现状变电站西侧350米,北至雷打山。规划工业园形成“一心、六片区”的功能结构:“一心”:即园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包含园区管理办公、洽

8、谈交易、产品展示等功能;“六片区”:1、生活配套服务发展片区:对接太平片区,于工业园区西南侧设置相关配套设施,为园区员工提供住宅、商业、娱乐、医疗、教育等服务,以此形成太平园生活配套服务片区;2、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发展片区:规划该片区着力发展医疗器械、药食同源等知识密集、高附加值、高容积率、低能耗、低污染的产业。重点发展紫杉醇、银杏提取物提炼加工、乌骨鸡深度开发系列产品、中间体提取、道地中药材及饮片、中医器具、康复器具等特色产品;3、富硒绿色生态食品精深加工发展片区:兴文县是“中国绿色名县”,农产品加工原料丰富,该片区聚力发展绿色食品精深加工,形成以粮食、油脂、畜禽、瓜果蔬菜为主的精深加工产

9、业体4、竹产业精深加工发展片区:依托优质丰富的竹资源,规划该片区重点引进竹木精深加工项目,扶持企业对接科技成果、实施技改提升项目,推动兴文县竹木产业加快发展;5、仓储物流发展片区:该片区重点布局物资储备、中转、配送等物流仓储用地,以承担北部片区的仓储、物流功能。 6、页岩气等综合能源发展片区:结合兴文县能源产业的发展,规划该片区注重发展页岩气等能源的下游开发利用、配套装备制造等产业链,推进能源项目建设本项目为环保有机炭制造,主要原料为竹产业加工废弃木屑、竹屑,属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本项目位于石海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属于四川兴文苗族工业园区产业规划六片区中的竹产业精深加工发展片区的产业配套服

10、务产业,因此项目选址建设符合四川兴文苗族工业园区-太平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总体要求。2、选址合理性本项项目位于兴文县太平镇苗族工业园区内,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所在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环境敏感区;本项目为租赁石海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空地,做为项目厂房建设用地,位于兴文县太平工业园区竹产业精深加工发展区内,区域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项目所在区域兴文县周边有大量的竹林资源,并且竹产业精深加工发展区内已入驻兴文县石海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宜宾轩庭竹制家具有限公司等竹木制品企业,具有便利的原材料供应;兴文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兴文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竹制品及废料综合利

11、用项目入驻石海竹业“大竹时代”的审查意见兴工管函201865号文同意项目入驻。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五、外环境相容性项目选址位于兴文县太平镇工业园区1栋1-1-4,位于竹产业精深加工发展片区石海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东北侧空地处。敏感点外环境:项目北侧(距离项目厂界200m)为太平镇零星居民点(15户);东侧(距离项目厂界220m)为坡儿上居民点(2户)位于园区规划用地内,远期将会搬迁;西南侧(距离项目厂界900m)太平镇中心场镇;东南侧约2.2km处为古宋河。工业企业外环境:项目南侧(距离项目厂界10m)为兴文县石海竹木制品有限公司(竹筷及竹木家具生产企业)、宜宾轩庭竹制家具有限公司(竹木家

12、具生产企业);项目东南侧(距离项目厂界20m)为兴文县盛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材加工);其余方位均为园区现已规划空地。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项目的污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不会对城镇居民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产生污染;且评价范围内无国家珍稀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因素。项目厂界周围附近没有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等其他特殊环境敏感点,所在地不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生态湿地、地质遗址等特殊环境敏感目标。厂址周围无限制性因素,环境相容性较好。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不会对项目周围地表水带来影响;项目运营后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设备减震、厂房和围墙隔音,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

13、,对外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产生的一般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项目运营对区域环境质量不会造成明显改变,符合地区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综上,本项目选址于兴文县太平镇工业园区1栋1-1-4,外环境影响主要为项目北侧、东侧居民点,无其他明显环境制约因素,且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选址于此进行建设是合理可行的。六、“三线一单”对照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 号)要求: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

14、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三挂钩”),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太平镇工业园区1栋1-1-4,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24号),及查询“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图”,本项目不在四川省已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范围内。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

15、,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项目选址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据2018年宜宾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公告数据,项目所在区域(兴文县)为达标区,且本项目建成后,废气产生量较小,且经有效治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不会产生较大影响。本项目适用地表水环境质量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中的III类标准。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不外排;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周边地表水体的环境质量。本项目所在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选址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噪声产生量小,对环境的贡献值较小,本项目营运后不会降低区域声环境功能。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太平工业园区内,根据四川兴文苗族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针对园区土壤监测点位的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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