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和餐饮行业企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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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13.100C72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住宿和餐饮行业企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Guidelines for implementing the system of investigation and management of potential safety accidents in accommodation and catering industries- -发布-实施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DB 37/T 目次前言II引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与定义14基本要求14.1组织机构14.2工作职责14.3实施方案24.4组织培训24.5制度建

2、设25隐患分级与分类35.1隐患分级35.2隐患分类36工作程序和内容36.1编制排查项目清单46.2制定排查计划46.3隐患排查46.4隐患治理57文件管理68隐患排查治理效果69绩效考核710持续改进710.1评审710.2更新710.3沟通7附录A(资料性附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管理考核办法8附录B(资料性附录)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9附录C(资料性附录)隐患排查治理台账17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安若泰平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青岛新纪元安全文化中心有限公司

3、、山东泰安瑞龙大酒店有限公司、青岛颐中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泰安市应急管理局、青岛市应急管理局、青岛市市南区应急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群、张磊、刘汝澄、李淋春、王广渊、王家臣、高洁、程传利、金鑫、侯迎春、钱拥军、提剑平、万强、史骏、刘东、李峰、王贵新、刘九红、王勇。引言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山东省地方标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和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要求,充分借鉴和吸收安全事故预防原理和工贸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先进管理经验,结合住宿和餐饮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编制而成。本标准用于规范和指导山东省住宿和餐饮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183住宿和餐饮行业企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宿和餐饮行业企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法、实施步骤,确定了隐患排查项目清单,明确了组织实施、隐患治理和验收的具体要求及相关配套制度、记录文件等。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山东省内住宿和餐饮行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 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T 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

5、分类与代码GB 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 195172009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B37/T 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 30112017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住宿和餐饮行业企业经政府批准的利用空间设备、设施场所,通过接待来满足宾客住宿、餐饮、会议接待、商务接待、娱乐、购物、康乐等一体化服务,而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经济实体。4 基本要求4.1 组织机构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安全负责人和

6、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统一组织、督导、协调和考核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工作小组由分管安全负责人任组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设备设施管理人员、重点岗位技术人员代表组成,组织实施体系建设工作。规模较小的单位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可合并建立。4.2 工作职责4.2.1 主要负责人是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该项工作的开展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 确保获得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所需要的资源; 确定体系建设管理部门,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组织制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对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调度、督导; 审批上报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和隐患治理方案

7、; 组织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2.2 分管安全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督导、协调和考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的全过程。4.2.3 安全管理部门是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制定年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 策划、组织、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 跟踪、落实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效果验证;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统计分析;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绩效考核。4.2.4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该项工作在本部门开展的全过程负责,其主要职责为: 负责本部门及职能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负责本部门及职能范围内的一般

8、安全事故隐患及在本部门能力下能够治理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分析、整改及验证; 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本部门及职能范围内存在的无能力进行治理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4.2.5 班组长是开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该项工作在本班组开展的全过程负责,其主要职责为: 负责本班组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负责本班组范围内的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及在本部门能力下能够治理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分析、整改及验证; 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本班组范围内存在的无能力进行治理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4.2.6 岗位人员应依据各自岗位责任制,积极参与并履行以下职责: 掌握本岗位危险源的隐患排查标准并落实本岗位的日常排查;

9、 发现隐患应立即上报并协助整改; 不能立即整改的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必须制定并落实临时应急措施后方可作业;4.3 实施方案应编制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实施流程、各项工作时间节点、责任人和考核奖惩等内容。4.4 组织培训应将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培训纳入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全员培训,使其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与标准、工作程序、方法及应急措施等,并保留培训记录。培训内容包括:隐患排查范围、隐患排查方法、隐患治理程序、隐患分级分类、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等内容。4.5 制度建设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及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

10、度; 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制定隐患排查计划; 编写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5 隐患分级与分类5.1 隐患分级5.1.1 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5.1.2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局部或全部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以下情形为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要求,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 被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 因外部因素影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其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隐患。5.2 隐患分类5.2.1 基本要求安全事故隐患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生产现场类隐患。5.2.2

11、 基础管理类隐患基础管理类隐患应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单位资质、许可证照;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投入; 安全教育培训; 相关方安全管理; 应急管理; 安全事故管理; 其他管理方面的内容。5.2.3 生产现场类隐患按DB37/T 28832016 6.2.2规定执行。6 工作程序和内容6.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应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点的全部防控措施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确定隐患排查的项目清单。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包括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参考附录C):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以风险点为基本单元,以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危险源或设备设施检查标准的控

12、制措施为排查内容,按照适合企业的隐患排查类型确定排查级别和排查周期。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企业管理制度等其他要求,以各类基础管理具体标准要求为排查内容,按照适合企业的隐患排查类型确定排查级别和排查周期。6.2 制定排查计划应根据住宿和餐饮行业企业管理运行、设备设施等特点,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明确各类型隐患排查的排查时间、排查目的、排查要求、排查范围、排查级别、排查人员并明确具体的分工等。6.3 隐患排查6.3.1 排查类型排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排查、综合排查、专项排查、节假日排查、季节性排查。6.3.2 排查要求隐患排查应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

13、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6.3.3 组织级别排查组织级别一般包括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可结合机构设置情况对组织级别进行调整: 日常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 综合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部门级; 专业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部门级,按照专业类别划分; 节假日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 季节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部门级; 专项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6.3.4 排查周期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经营特点,确定隐患排查类型的周期。具体包括: 日常隐患排查周期根据风险分级管控相关内容确定,班组级每日一次,部门级每周一次,公司级

14、每月一次; 综合性隐患排查应由公司级组织,至少每季度排查一次;业务部门结合岗位责任制每排查一次; 设备、电气等专业技术人员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专业性隐患排查; 节假日隐患排查应在组织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季节性隐患排查根据季节性特点每季度开展一次; 专项隐患排查由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专业人员每半年开展一次; 当获知同类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应组织进行安全事故类比专项排查。6.3.5 确定排查项目隐患排查分为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及基础类隐患排查,两者排查可同时进行。应根据排查类型、组织级别及排查周期,按照排查清单进行隐患排查。6.3.6 排查结果记录各相关层级的组织部门和单位对照确定的隐患排查表进行隐患排查并记录,生产现场类隐患宜保留影像记录。6.4 隐患治理6.4.1 隐患治理要求应实行“分级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对岗位排查出的隐患应由班组负责组织隐患治理;对上级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的隐患治理,应由被检查部门负责组织隐患治理;对临时无法治理的隐患,应组织隐患治理,做到并保证整治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杜绝隐患演变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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