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教师教育类二次选拔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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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文学院教师教育类二次选拔工作细则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6号)和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等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 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工程的通知(鲁教师字20117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的几个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函201117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文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 各专业接收名额及遴选条件(一)各专业接收名额2019年文学院教师教育类二次选拔接收名额:汉语言文学专

2、业339人。(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 )年规定,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为教师教育类本科专业。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自 2011 级始,我校教师教育类专业以当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本科)中“聊城大学师范类专业列表”所列师范类专业为准。凡被当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本科)中标注“师范类”的我校教师教育类本科专业录取的新生, 通过学籍认证后,即取得师范生身份;未被标注“师范类”的我校教师教育类本科专业录取的新生,须经过“二次选拔”,方可取得师范生身份。(三)按照“大类招生、分段培养、二次选拔”和“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四学期末,按照山东省

3、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在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范围内对拟修读教师教育类专业的在校学生进行“二次选拔”。“二次选拔”综合考虑学生的学科专业基础、从教意愿和从教潜质,录取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就读教师教育类专业。二、选拔条件与程序(一)基本条件已修完“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相关课程,取得相应课程学分。(二)选拔程序1学院成立师范生二次选拔领导小组、工作小组、面试专家组,具体负责师范生的选拔工作。2学生前四学期“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课程成绩占选拔总成绩的70%。3从教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占选拔总成绩的 30%。三、选拔的组织与实施(一)教师教育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全校教师教育类本科

4、专业学生“二次选拔”的组织与管理。(二)文学院具体负责师范生的“二次选拔”实施工作,按照教师教育管理中心的工作要求,协助做好师范生的“二次选拔”工作。(三)教师教育管理中心将选拔结果报学校批准后,上报教育厅审定。四、选拔后学生的培养与管理(一)选拔后的师范生,由教师教育学院负责教师教育类课程的教学与管理。(二)学院科学制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本科质量工程项目”向教师教育类本科专业倾斜。(三)在教师教育类本科专业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具体方案另文规定。五、其他事宜(一)本办法由教师教育管理中心、文学院负责解释。(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三) 具体时间安排:7月10日下午15:00,地点:西校区3#A203联 系 人:仲瑞红联系电话:8238275电子邮箱:公示网址:http:/聊城大学文学院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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