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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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命科学学院2011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根据我校关于推荐2011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各项要求,生命科学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本着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2011届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一、申请条件(一)申请者应为我院在籍的2011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公费师范生、定向、委托培养学生不在推荐范围内),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二)学习成绩在专业中排名前50%。(三)推荐生重修课程成绩按照教务处20064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四)外语要求四级成绩在425

2、分以上。(五)对于在专业学习上有特殊优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3名以上本院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评审小组严格审查,可适当突破本推荐条件的第(二)至(四)条,但学生的有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六)向校外推荐的免试研究生必须同时符合我院推荐条件和接收学校的接收条件。二、综合成绩排名(一)满足申请条件的学生,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作为推荐依据。(二)各分项在综合成绩中所占比例为:学习成绩75%;外语5%;科研15%;社会工作5% 。(三)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个人平均学分绩点/本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最高值75%+个人科研分值/本专业科研最高分值15%+个人社会工作分值/本专业社会

3、工作最高分值5%+个人外语水平分值/本专业外语水平最高分值5%三、学习成绩评定细则(一)学习成绩核算范围以前六学期成绩为准。(二)学习成绩按照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按照专业课优秀门数进行排名,优秀门数相同的按照良好门数进行排名。四、外语水平评定细则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小语种四级)的学生参照生命科学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评定标准(以下简称综合成绩评定标准)进行加分。五、科研成果评定细则参与加分的科研成果应为申请人真实参与科研活动所取得。(一) 科研论文1参与加分的论文一般指在生命科学领域正式期刊上发表的研究性论文。2论文应以东北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4、。3论文的通讯作者应为我校教师。4已被接受但尚未刊出的论文,若能够提供相关写实性证明,可视为有效申请材料。如该论文未能如期如实发表,取消该学生推免资格,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二)科研获奖1科研获奖是指申请人科研方面的成果获得国家、省市、学校权威部门授予的奖励。2同一科研成果,获得多级、多种奖励时,不能重复累加,取其最高奖励进行综合排名加分。3“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的奖励,归类为科研获奖。(三)专利成果1专利成果是指申请人已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并取得专利局颁发的确认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的专利证书或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文献。2申请人必须为专利第一申请人。

5、3专利成果一般应以我院教师为指导教师。(四)科研立项1科研立项是指已获得国家或者学校批准进行立项的科学研究课题。2若同一项目的科研成果参加多级别评比,不能重复累加,取其最高级别进行综合排名加分。(五)科研实验1科研实验是指我院学生在无科研立项的情况下,进入我院实验室,参与我院教师进行的科研、实验活动。2参与多位教师实验者,取参与实验时间最长的两个进行加分。3需由实验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现实表现为学生开具相关证明。六、社会工作评定细则(一)学生干部1同一组织(学生会、社团、年级、班级)内兼任数职者,不予重复加分,取同一组织内最高职位进行加分。2学生会干部、社团干部、年级干部和班级干部加分以届为单位,

6、非正常换届退出者不予加分。3学生社团主席、协会会长按照学生会部长级标准进行加分。4校、院各部门设置的有劳务报酬的学生岗位不计入综合排名加分。(二)竞赛获奖竞赛获奖是指在由国家、省市、学校、学院组织的能够区分出等级的各类技能比赛中取得的奖励。(三)荣誉称号1荣誉称号是指由国家、省、市、学校、学院的党政机关所授予的具有光荣名誉性质的能够体现出优者胜出的奖励证明。七、其他1满足上述条件的证明材料,参照综合成绩评定标准进行加分。2未满足上述条件的证明材料,需由学院评审小组进行评定,经过学院评审小组审核及学生答辩后,酌情加分或不予加分。3本细则未涉及的情况,由评审小组进行评议认定。4如申请人对本细则有异议或有合理建议,可向评审小组提出实名书面说明。5评审小组对本细则拥有最终解释权。生命科学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评审小组2010年9月8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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